申诉书(1)--词书类法律文书
一、知识概述
(一)申诉书的定义
申诉书是指有关案件当事人等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要 求提请再审程序的法律文书。
申诉书按照案件的性质划分有刑事申诉书、行政申诉书。
(二)申诉书的内容和写法
1.标题
标题按照案件性质分别写明“刑事申诉书”、“行政申诉书”。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申诉人是公民的,分别写明其姓名(另用括号注明原审地位)、性別、民族、年龄、籍贯、工作单位或职业、现住址。
申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分别写明其单位名称(用括号注明原审地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3.案由
写明对何年何月何人民法院何字号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不服而提出申诉。
4.请求事项
请求事项写明申诉所要解决的问题,即要求撤销或变更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的全部还是部分,改判或变更原审裁判的具体主张。
5.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写明下列内容:
(1)案件的基本事实。
(2)原审审判后结果。
(3)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一部分要紧密围绕诉讼请求说明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的错误性,从而证明诉讼请求的正确性。
6.致送机关
写明接受申请书的人民法院名称。
7.附项
写明附项名称及其数量。
8.签署与日期
申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文书制作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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