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1)--人民法院行政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行政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 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行政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 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这里着重介绍行政判决书。
一、知识概述
(一)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定义及作用
所谓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遵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 行政案件就实体问题所作出的书面决定。
一审行政判决书针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作出公正判决f既可以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威性,又可以维护 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地提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效 率。
(二)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内容
1.标题
标题写明“X X省X X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字样。
2.编号
文书编号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判程序 代字和案件顺序号组成。例如:“(2000)滨行初字第16号”。
3.原告方诉讼参与人情况
(1)原告,即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基本情况;
(2)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写明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
(4)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及基本情况。
4.被告方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1)被告,即写明被诉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2)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3)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基本情况。
5.第三人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1)第三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委托代理人姓名等基本情况。
6.案由
案由部分写明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1)原告不服何行政机关何年何月何字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复议决定或何种具体行政行为;
(2)合议庭组成情况及审理的方式;
(3)当事人、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情况。
7.事实
事实部分写明三方面情况:
(1)概括写明被告所作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及根据;
(2)原告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意见与理由及请求;
(3)法院审理查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8.理由
理由部分写明如下内容:
(1)根据查明的事实运用有关法律规定分析被告所作的具体 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3)援引有关法律条款、项。。
9.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根据具体案例和法律依据分别表述。
(1)维护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写明维持原行政机关的 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2)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先撤销行政机关的处罚 决定或者复议决定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然后写明判决被告重新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3)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先写明维持的具体 内容,再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然后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的内容;
(4)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内容和期
(5)判决变更行政处罚的,先写明变更某行政机关的何种决 定,然后写明变更的具体内容;
(6)单独判决行政赔偿的,写明赔偿的金额、交付时间或返 还原物、恢复原状等。
10.诉讼费用的承担
写明诉讼费用数额及由谁承担。
11.交待上诉事项
12.审判人员署名及其制作日期
13.注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
14.书记员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