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刑事判决书(1)--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文书
一、知识概述
(一)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定义及作用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 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第二审程序,对第一审法院作出尚末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审 理后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能够及时有效地纠正第一审判决中发生的 错误,能够有效地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写法
1.标题
标题由制作的人民法院名称和文种组成。例如:“湖南省涟 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文书编号
文书编号由立案年度、制作文持的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 判程序代字和案件序号绍成。例如:“ (2000)滨刑终字第126号”。
3.抗诉机关和上诉人的称谓及身份事项
这一项目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写明:
(1)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一项写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 机义名称,第二项写“原审被告人”。
(2)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公诉机关检察院 名称,第二项写上诉人的身份事项。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第二 项写原审被告人。如果是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 第二项写原审自诉人;如果是双方都上诉的,第一项写明上诉人 (原审自诉人),第二项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个别或者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一项写原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名称,第二项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第三项写没有上诉的原审被告人的身份事项。
(5)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同时提出抗诉和上诉的,按抗诉程 序处理,第一项写抗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名称,第二项写上诉人 的身份事项。
(6)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身份事项,第二项写被上诉人身份事项,并用括号注明在原 案中的诉讼地位。
4.辩护人的称谓和身份事项
辩护人如果是律师的,写明其姓名及工作单位、职务;如果 是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也应写钥其工作单位和职务;如 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的,除写明其姓名单位职务外,述要 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5.案件来源和审理过程
案件来源写明案件性质及原审法院审理的日期、判决书文号 及判处的结果,然后概括审理的过程。
6.事实
事实部分写明如下内容:
(1)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
(2)概述上诉、辩护的意见;
(3)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的意见;
(4)写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
(5)写明证明事实成立的证据。
7.理由
(1)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 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运用法律是否正确;
(2)对于上诉人、辩护人或者出证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等在 适用法律、定性处理方面的意见,有分析地表示是否采纳,并阐 明其理由;
(3)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8.判决结果
(1)全部改判的,先写撤销原判,再写改判的具体内容;
(2)部分改判的,先写维持原判决中的内容,再写撤销原判 决中的内容,然后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9.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10.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11.注明年月日
12.书记员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