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3)--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文书
三、病文评析
〔病文〕
X X省X X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1999) x刑终字第1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xx,男,29岁,汉族,上海市,系xx市塑料有限公司工人,住本市人安街126号。
辩护人:李X明,X X市人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xx,男,26岁,原籍湖北省 武汉市人,系x x市塑料有限公司工人,住该公司宿舍。
诉讼代理人:赵x x,x x市奇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XX市x x区人民法院审理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x x控诉 被告人李x X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于1999年7月18日作出 (1999) x刑初字第9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李xx 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XX市x x区中级人尻法院判决认定:李XX、朱XX均系XX市塑 料有限公司工人,1999年5月26日下午4时上班中,双方因使用盘头发生口角,朱x x先用木夹板朝李x y打去,李躲开后即手持铁管朝朱x x连 打数下,致朱X X右尺骨远端骨折。经X X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 为轻伤。自诉人治伤花医疗费1700元,已由被告人支付,自诉人支付交通 费、法医鉴定费500元。据此,XX市x x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被告人李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一个月;二、被告人李X x除已付的1700 元外,冉赔偿朱xx法医鉴定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3800 元。李XX上诉的理由是,其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李XX的辩护人请 求二审法院为李XX、朱XX双方进行调解。朱XX的诉讼代理人认为原 审判決正确,但同意二审法院为朱XX、李XX进行调解。
在本院主持下,上诉人李x x认识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且确有悔改 之意,表示愿意赔偿朱X x因伤所致的经济损失8000元,朱XX对民事赔 偿部分表示同意,对赵xx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自愿撤回要求追究李xx 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的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一、上诉人李xx赔偿原审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x x因伤 所致经济损失8000元(自调解之日起五日内给付)。
二、原审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X X自愿撤回追究李X X刑 事责任的起诉。
三、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法律效力。
审判长胡XX
审判员顾XX
审判员蓝XX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刘X X
〔评析〕
该份第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存在一个主要的问题是:事实部分不是概述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内容,而是照搬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全部内容,因而显得不够精 炼。第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按要求应该有二审法院审理查明 的事实的内容,而该份调解书却缺少这部分内容,显然这是不符 合要求的。
四、系列训练
(一)判断题
1.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制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只适用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公诉案件有附带民事部分的也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4.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分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和二 审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5.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的当事人如果不服时,也可提出上诉。
(二)作文题
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2000年7月16日下午5时许,石x x在下班途中乘坐公共汽车时,不小心碰撞了李XX 一下,李XX大怒,朝石XX的头 部狠狠地打了几拳,致石XX当即昏迷。经XX市公安局法医鉴 定中心法医鉴定,石XX为中度脑震荡,系轻伤。石XX花去医 药费8000元、误工费和交通费4000元,以上事实有确凿证据。 石x x巳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指控李xx犯故意伤害罪,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石x x和李x x都愿意在法院 的主持下调解。
石XX,男,42岁,广西xx县人,xx市文化书局干部, 大学文化程度,住x x市大安街365号。李x X,男,36岁, 海南省xx市人,xx市机械厂工人,初中毕业,住xx市机械厂宿舍。
(三)问答题
1.什么叫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2.怎样写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