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驾驭表达的方法(3)
三、说明
是指用言简意赅的文字,解说事物的形状,、性质、成因、关 系、功用,表达人物的经历、特征等。
说明与议论、叙述有很明昆的区别。说明的是具体事物,议 论中议论的是抽象的道理,说明是客观地说明事物,揭示其特 征、本质和规律,以提高人们的认识。议论是通过摆事实、讲道 理,论证自己思想观点的正确性,以理服人。说明与叙述不同之 点在于说明侧重于记写客观事物的静态,记叙是侧重写人或事的 动态;说明是通过对事物的客观说明,达到使人们清楚地了解的 目的,记叙则是通过对事件、人物的描写达到使人清楚了解的目 的。
(1)运用说明介绍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例如:“被告人 李X X,别名李x,1972年5月16 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捕前系X X县x x乡x x村人。李x x自幼上学,1990年 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因犯强奸、故意杀人罪于1992年7月9 日被xx公安局依法拘留,同年7月17日经x x县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
(2)运用说明介绍标的物的性质、形状、特征等,以使合 同真实地履行。例如:“甲方向乙方提供生姜1000吨,肉质为乳 白色,无烂姜、无杂质、无泥沙,包装规格为塑料纺织定型包 装。”
(3)运用说明解释有关名词概念。法律文书往往要对有关复 杂的名同概念予以解释,因而要运用说明中下定义的方法。例 如:“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火灾、水灾和地震所引起的事 件。”
(4)运用说明交待上诉事项。例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 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提交上诉状及其副 本一式三份。”
(5)运用说明交待其他事项。法律文书往往要用说明交待其 他事项,以便备查和避免纠纷。例如:“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 各执一份,报市、区工业局和服装公司各一份。”
法律文书运用说明的方法要持客观的态度,不能掺杂任何主 观的因素,同时要突出特点,通俗易懂,准确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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