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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民事判决书(1)--人民法院民事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民事法律文书指人民法院在办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 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或者法律效力的文书。民事案件包括经济 纠纷案件,本章主要介绍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
 
一、知识概述
 
(一)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定义
 
所谓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 民事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写法
 
1.标题与文书编号
 
标题由省、市、自治区和所在地及法院名称和文种组成,涉 外案件述应冠以国名;编号由年度、制作法院代称、案件性质、 审判程序代字及案件的顺序号组成。
 
2」当事人身份亊项
 
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三 人。由于他们在民事诉讼中所处法律地位不同,故称谓也不同。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清楚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 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住址应写明其住所 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写明经常居住地。
 
当事人是法人的,第一项写法人名称和所在地,第二项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组织或者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 明其名称或者字号和所在地,并写明其代表人及其姓名,性别和 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出生年 月日、民族、籍贯、住址;打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 “系......|(字号)业主”。
 
被告提出反诉的案件,可在本称谓后用括号注明其反诉称 谓,即“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
 
3.诉讼代理人事项
 
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 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诉讼代理栏内应写 明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
 
4.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开庭审理的过程
 
这部分写明案件的来源及性质,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的 情况。审理的方式,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等 等,然后以“本案巳审理终结”开启下文。
 
5.事实
 
事实部分写明两方面的内容:
 
(1)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双方争议的事实和各自的理由。首先简要地叙述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然后概述被 告的答辩意见,以突出双方争议的焦点。
 
(2)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是指人民法院经 过查证所确认的事实。它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双方争议的焦点,认定的事 实证据等八个要素。
 
6.理由
 
理由是建立在事实和法律基础上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公 正合理的分析评价,是判决的重要依据,一般分为两个层次来 写:
 
(1)判决的理由。合议庭根据认定的事实、证据,针对当事 人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说明其正确和 错误,分清是非责任。
 
(2)判决适用的法律。法律是判决的依据,因此必须准确引 用,才能显示出法律的力量,使人心悦诚服。
 
7.判决结果
 
判决结杲是人民法院根据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对审 理终结案件作出的决定。判决结果要明确地、不附条件地指出当 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
 
8.写明诉讼费用甶谁承担
 
9.交待上诉事项
 
10.审判人员署名、制作日期
 
U。注明“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
 
12.书记员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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