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3)--词书类法律文书
三、病文评析
〔病文〕
李X X贪污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X X省第二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及其家属委托,指派律师齐X X执 任此案的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围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调查所得材料,又听了法庭调查和公诉人的 发言,综合起来,现发表辩护词如下: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xx的行为构成r贪污罪,本律师没有异议,但 是有些情节在定罪量刑时应当考虑。
(1)被告人李XX。年仅19岁,虽达到法定的成年人年龄,但仍是一个阅历浅,未成熟的青年人,对挪用公款之事只知道是违反银行纪律,是错误的,但不知是犯罪行为,决不像公诉人所说的:“明知是犯罪,而前后 三次挪用……”这并不是说被告人不构成犯罪,而是说他在主观上不是知 法又故意犯法。我与被告人谈到此事时,他说:“钱是借给别人的,当时都 是说好的,过几天就还,没有想到是犯罪。”法庭调查时被告人也是这样讲 的。这一情节请法庭定罪量刑时给予考虑。
(2)被告人李Xx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但个人没有用一分。所挪用的 款项都借给了自己好友、老同学做生意用了;公诉人在公诉词中讲:“被告 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不符合实际情况,据接受挪用款项的三家商店证 实,都没有给李X X任何好处,法庭调查时也证明了这一点。公诉人还说, 李XX挪用公款,支持他们(好友、老同学)搞非法活动,这一说法也无 根据。经查,接受李X X挪用公款的三家商店没有什么非法活动,法庭调 查时没有涉及此事,如若是指他们承包商店而言就更错了。承包,是开放、 搞活的一项措施,是政策许可的,怎能认为是非法活动呢?请法庭对此正 确认定:
(3)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X x构成犯罪是对的,但不应当脱离事实, 违反法律规定,说什么“数额特别巨大”的就要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而 起诉书在数额上又加个“特别”,岜不应当罪该万死吗?被告人李X X挪用 公款,法律会给予制裁的,起诉书应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起诉才是。
总之,被告人李X X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要求法庭定罪量刑时,考虑其年轻初犯,所挪用公款自己没有占用,没有发现所挪用的公款用于搞 非法活动,等等,要求给予被告人李X X 立功赎罪的机会,使其在劳动中 改造自己,成为社会主义建设大军的一员,这也是我们一贯奉行的政策, 请予以考虑。
上述意见珩合议庭考虑。
律师齐X X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
〔评析〕
该份辩护词是从轻或者减轻角度为被告人辩护的,但是没有 拿出一个证据证明。 辩护词认为被告人年仅19岁,是未成熟的年轻人,对挪用 公款只认为是违反纪律,不知道是犯罪行为,显然这是不成其为 理由的。因为“阅历浅,未成熟”与“从轻处罚情节”之间没有 必然的因果联系,毫无疑义,这样的理由当然是站不住脚的,自 然也就很难达到辩护的目的了。
四、系列训练
(一)问答题
1.什么叫辩护词?
2.辩护词按其诉讼程序划分有哪些种类?
3.怎样制作辩护词的理由?
(二)判断题
1.辩护词又可称为辩护意见书。
2.辩护词可以对被告人提出加重处罚的意见。
3.辩护词可以不写对审判人员的称谓。
4.辩护词的序言应该说明辩护人参加诉讼和出庭的合法性。
5.辩护词理由针对起诉书或自诉状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等 方面进行反驳。
{三)作文题
1998年5月16日下午3时许,李xx、赵xx、王xx来到必xx家,邀约必xx外出。他们来到县城后,李xx提议租 一部的士去xx市玩。当的士行驶到新上台路段时,李xx突然 命令的士停车,然后,李XX、王XX、赵x x挟持司机阳x x 到路边的山上,用匕首威逼司机交出身上的全部现金1800元。 过后李x x给必x X200元人民币,必xx当时不要,但李xx 硬塞给了他,有赵xx、王xx供词为证。xx县人民检察院以 必x x为抢劫共犯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为必x x拟一份辩护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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