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1)--公证类法律文书
一、知识概述
(一)遗嘱的定义和种类
遗嘱是公民生前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财产和与财产 有关的事务的法律行为,记载这种法律行为的文书也称为遗嘱, 因此遗嘱既是一种法律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法律文书。遗嘱于公民死亡时发生效力。
遗嘱的种类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
(二)遗嘱的内容和写法
1.遗嘱的标题
遗嘱的标题一般直接用“遗嘱”两个字。
2.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
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日、现家庭住址。
3.立遗嘱人对财产的处置和安排
这一部分应具体写明财产的项目、数量等,同时也要写明处 理情况。无论是财产的项目数量,还是处理的情况,都要明确、 具体,不能模糊。
4.指定遗嘱执行人
写明指定遗嘱执行人姓名、住址。
5.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写明遗嘱的份数、收执和保存的情况。
6.署名和时间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及遗嘱制作的日期。
二、例文评析
〔例文〕
遗 嘱
立遗嘱人:王X X , 1938年6月25日出生,住X X省x x市大普街75号。
我立本遗嘱,对我所存财产作如下处理:
我在X x市x X工商银行x X街办事处储蓄所定期存款28万元,其中 12万元由我妻子魏x x继承,12万元由我的孩子王x x继承,4万元由我 的女儿王x x继承。
我坐落在x X省x X市大普街75号的住房一套,面积为98平方米, 由我的妻子魏x x继承。
我收藏在家的二幅名画由我的儿子王Xx继承。
各继承人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不得为财产事情发生争执。
本遗嘱由我的朋友朱x x (现住x x省x x市上道街75号)负责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朱xx收执,一份由xXXX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王X X
二000年八月二十五日
〔评析〕
这份遗嘱财产的项目、数额写得非常清楚,即存款、房屋和 字画,并且对这些财产的处理也写得非常明白,因而能够避免执行时可能造成的纠纷。另外,遗嘱执行人也交待得十分清楚,这 就明确了执行人的责任,使执行人执行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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