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1)--人民法院民事法律文书
一、知识概述
(一)民事调解书的定义
调解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互相谅解,解决诉讼问题的一种方法。民事调 解书是指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制作 的法律文书。
(二)民事调解书的内容
民事调解书包括如下几项内容:
1.标题与编号
标题写明“XXX X人民法院调解书”字样;编号写在标题 的右下方,如“(X X X X) X民初字第X X号”。
2.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依次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姓名、性 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等情况。如果当事人是法人 或者其组织的,则写明其名称等基本情况,
3.案由
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例如“返还不当得利”、“合同货款纠纷”等。
4.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
5.达成协议过程
概要说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的过程。
6.协议的内容
协议的内容要分项写,并且要明确具体。
7.写明诉讼费用由谁负担
8.说明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9.说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10.审判人员、署名,制作日期
11.注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
12.书记员署名
二、例文评析
〔例文〕
X X省X X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1998) x民初字第157号
原告:李x x ,女,生于1957年5月6日, 汉族,x x省x x市人, 现在xx市运输公司工作,住xx市xx路108号。
被告:刘x x,男,生于1956年3月17日,汉族,x x省x x市人, x x市X X路57号。
案由:离婚。
原告李X X诉刘X X离婚一案,业经本院审理查明:
原告李x x与被告刘X X于1982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一般,婚生有男孩一个,取名刘X,现年10岁。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 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吵打,互不信任,不能正确对待夫妻间产生的矛盾, 致使夫妻关系恶化。原告起诉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经依法传唤原、被 告双方到庭调解,双力均认识到其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
本案在审理的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李X X与被告刘X X自愿离婚。
二、原、被告双方婚生子刘X由刘X X抚养,原告李XX不承担其生活费用。
三、原、被告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债权各自享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
四、现在原、被告双方各自居住处之夫妻合法财产各自所有。
五、诉讼费100元,由原告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魏XX
审判员李XX
审判员刘XX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院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刘XX
〔评析〕
此份民事调解书虽不长,但是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案件事 实交待得十分清楚,既扼要地叙述了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的原因, 又说明了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及其双方经法院主持 调解后的态度。另外,此份调解书协议也十分具体、明确,离婚 后小孩由谁抚养,是否承担抚养费用,婚姻期间债权债务的处 理,财产的分配都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