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荡舟手机网
导航

主页 > 应用写作 > 法律文书 > 人民检察院 > > 详细内容

(六)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强制措施文书

(六)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强制措施文书

1.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 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依法解 除取保候审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 的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 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 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 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的规定制作。
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适用于依法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的 情况,人民检察院如果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应 当解除取保候审:第一,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案件虽还未办结,也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刑诉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第二,被取保候审的人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 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 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 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 任的,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对于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 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2.格式
本文书格式(见下页):

3.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为四联填充式文书,四联的格式、填充内容 不完全相同。其具体各联的格式、内容如下:
正本(第三联)的内容包括:
首部。包括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即《解除取 保候审决定书》;文书编号,即“检解保〔 〕号”,空余地 方依次填写人民检察院简称、具体办案部门简称、年度序号。
正文。包括:犯罪嫌疑人姓名;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法律依 据,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决定事项,即“决定解除对你的取保候审措施。”
尾部。包括填发的文书的年月日、院印。
人民检察院 畴除取保候审决定书I
(存根)
检解保〔〕号
案由_
犯罪嫌疑人 检 性别—年龄_
工作单位_
住址_
解除原因_
解除时间_ g
批准人_
承办人_
填发人_
填发时间_
人民检察院 _除取保候审决定书I
(副本)
检解保〔〕号

_,本
院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第五十八条的 规定,决定解除对 你的取保候审措 施。
年月日 (院印)
人民检察院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检解保〔〕号

_,本
院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第五十八条的 规定,决定解除对 你的取保候审措 施。
年月日 (院印)
人民检察院 1¥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检解保〔〕号 本院于
_年—月—
日决定取保候审 的犯罪嫌疑人

性别
现住 —因
现决定解除对其 取保候审措施。
特此通知 此致
年月日 (院印)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二联附卷 第三联送达犯罪嫌疑人第四联送达公安机关
副本(第二联)的内容。除在文书名称下增加(副本)二字外, 与正本相同。
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第四联)
首部。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即《解除取保候 审通知书》;文书编号,即“检解保〔 〕号”填写内容同
第三联。
正文。包括:(1)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时间。
(2)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住址。(3)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4) 决定事项。即“现决定解除对其取保候审措施。特此通知”。
尾部。包括:此致单位(填送达公安机关的名称)、填发文书的 年月日、院印。
存根(第一联)的内容包括:
首部。内容除文书名称下增写(存根)二字外,与正本相同。
正文。包括:案由;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 位、住址;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解除时间;批准人、承办人、填发 人姓名以及填发时间。
第一联为存根,在此联表格之下标有“第一联统一保存”字样, 表明此联为存根,由制作单位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为副本,由人民 检察院卷;第三联为正本即《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由人民检察院 将此联送达犯罪嫌疑人;第四联是《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用于送 达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

4.本文书的适用问题
在使用本文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通知公字机关,并送达犯罪嫌疑 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
(2)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诉法第56条的规定, 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时,应 当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3)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 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 除取保候审要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 当书面答复申诉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