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荡舟手机网
导航

主页 > 应用写作 > 法律文书 > 人民检察院 > > 详细内容

(十五)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侦查文书

(十五)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侦查文书

1.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
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 对原扣押邮件、电报措施决定解除时,所制作的通知邮电机关的文
书。
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2款的规 定制作。该款规定,侦查机关不需要继续扣押邮件、电报的时候,应 即通知邮电机关。通信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及时解除扣押措 施,目的是为了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 或者法庭延期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过程中,只要曾经通知邮电机关扣 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在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都应当制 作本文书,通知邮电机关解除扣押措施。

2.格式
本文书格式(见下页):

3.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
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为三联填充式文书、正本(第三联) 和副本(第二联)的内容基本相同,存根(第一联)的内容与前两联 不同。
正本(第三联)和副本(第二联)的内容包括:
首部。包括四项内容:(1)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2)文

人民检察院 解除扣押邮件、电报 通知书
检解扣邮〔〕号
本院_____年
一月—日
____号扣押邮
件、电报通知书通知
你单位扣押________
(工作笮位________,
住址__)的邮
件、电报,现已不需 要继续扣押,请解除 扣押措施。
人民检察院 解除扣押邮件、电报 通知书
(存根)
检解扣邮〔〕号
案由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
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
扣押邮局_
解除扣押原因—
批准人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
人民检察院 解除扣押邮件、电报 通知书
(副本)
检解扣邮〔〕号
^ 本院_年@
—月—日
_号扣押邮
件、电报通知书通知
你单位扣押_
(工作单位__,
号住址_)的邮号
件、电报,现已不需 要继续扣押,请解除 扣押措施。
年月日
(院印)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二联附卷 第三联送达邮电部门
正文。包括:(1)送达机关的名称,填写应当解除扣押措施的邮 电机关的名称;(2)原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的年月日和文号,被原 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扣押邮件、电报的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工作单 位、住址;(3)解除扣押措施的理由,即“现巳不需要继续扣押”;
(4)要求事项、要求邮电机关解除扣押措施。
尾部。包括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和院印。
存根(第一联)的内容包括:
书名称,其中在第二联文书名称下面有“(副本)”字样,这是正本和 副本的不同之处;(3)文书编号,即“检解扣押〔〕号 空余部分依次填写人民检察院的简称、具体办案部门的简称、年度和序号。

首部。包括:(1)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2)文书名称, 在文书名称下面有“(存根)”字样;(3)文书编号。
正文。包括案由;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 住址;扣押邮件、电报的邮局名称,也即本文书的送达机关;解除扣 押的原因;批准人、承办人、填发人的姓名;填发时间。
各联用途
第一联为存根,由制作部门统一保存;第二联为副本,由人民检 察院附卷;第三联为正本,送达应解除扣押措施的邮电机关,收件人 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后,送达回证附卷。

4.本文书的适用问题
(1)文书上原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的制作年月日和文号,被扣 押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住址要准确无误地填写,与原扣押邮件、电 报通知书完全一致。因为邮电机关接到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 后,要按通知书上载明的对象解除扣押措施,上述事项填写错误,不 利于邮电机关及时执行,有时甚至会导致错误解除扣押措施,影响侦 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要准确理解本文书的适用范围和要求,与其他有关文书加以 区别。
本文书根据刑诉法第116条第2款的规定制作,用于人民检察院 通知邮电机关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后,认为不需要继续扣押 的时候,通知邮电机关解除扣押措施。所以,本文书的解除对象是扣 押措施,即邮电机关接到本通知后,不能再对犯罪嫌疑人的以后的邮 件、电报继续采取扣押措施。
本文书不涉及对已扣押的邮件、电报的处理问题。邮电机关接到 原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后,已将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送交人民 检察院扣押的,对这些邮件、电报如何处理,由人民检察院根据这些 邮件、电报是否与案件有关,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巳扣押的邮件、 电报与案件有关,要作为证据使用,人民检察院应在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上注明;如果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已经扣押的邮件、电报与案 件无关,应按刑诉法第118条的规定退还邮电机关,这时人民检察院 应制作退还物品、文件清单,在清单上注明发还的邮件、电报的数 量、种类等等,而不是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
所以,一定要区分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与将已扣押的与案 件无关的邮件、电报退还给邮电机关的退还物品、文件清单的不同。 二者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1.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的原 因是不需要继续扣押,制作退还清单的原因是巳扣押的邮件、电报与 案件无关;2.本文书的解除对象是扣押措施,指向犯罪嫌疑人以后 的邮件、电报,发还清单的适用对象是已被扣押的邮件、电报,指向 犯罪嫌疑人以前的邮件、电报;3.制定本文书的法律依据是刑诉法 第116条第2款的规定,而制定退还清单的法律依据是刑诉法第118 条的规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