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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罚执行的通知书--执行的有关通知书

(一)刑罚执行的通知书--执行的有关通知书

  有关执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的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制订了 8 种刑罚通知书、2种有关拘留的执行通知书和4种有关协助执行的通 知书,共14种样式。
  各种刑罚执行的通知书,都是供人民法院对被判刑罚的罪犯,在 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按照裁判结果,填好主刑和附加剥夺政 治权利,交付劳改机关或其他单位执行时使用的。其共同之点是: 第一,几种重要的刑罚执行通知书是法定的司法文书。我国刑事 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 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 罚。……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此项执行通知 书是将罪犯交付执行时不可缺少的司法文书。过去有的地方为了简化 手续,用判决书兼代执行书,那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第二,送达刑罚执行通知书需附送作为执行根据的裁判文书,这 也是上述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作为执行根据的裁判文书必须是发生法 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在审判过程中已被后判否定了的原审的裁判文书 不需附送。
  应附送的裁判文书,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审结案的,只附送一审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书;
  二审改判结案的,只附送二审法院的生效刑事判决书;
  二审维持原判结案的,既要附送一审法院有效的刑事判决书,又 要附送二审法院有效的刑事裁定书。
  此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执行通知书,如果案件是一审终结 的,还应附送高级法院核准的刑事裁定书。
  第三,刑罚执行的通知书,一般都是四联。第一联作为底稿存 卷,第二联送达罪犯现押单位或者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付执行, 第三联是回执,由受托交付执行的单位填好之后,加盖公章退回人民 法院入卷;第四联交罪犯本人收执。两个减刑执行通知书只有三联, 没有回执联。因为执行单位照旧未变,故不需回执。
  刑罚执行通知书正文部分的执行根据,按第二项所列的不同情况附送,每种裁判文书均为两份,注意填好制作法院的名称和案号。
  第四,刑罚执行通知书的制作必须严格要求。刑罚执行通知书都 是填充式,使用时必须详细而准确地填写清楚。样式规定的各栏目, 合起来是一个整体,应当根据裁判的结论,规规矩矩地填满填好,加 强校对,不得任意简略,不得出现错漏。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应划 一道斜线。比较复杂难填的是有期的刑罚执行通知书,必须根据刑法 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认真负责地计算填写。《样式》已经否定了过 去在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后面括注刑期折抵的庞杂内容,因此,在填写 此类执行通知书的各栏目时,除了要查看生效裁判文书的裁判结果之 外,还要细看其首部的被告人项中因本案所受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 措施的全部情况,根据刑期折抵原则,通过细致计算,准确地算出刑 满日期。“羁押”两字,应广义地理解为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 施。如被拘留、被逮捕,被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收容审查。数罪并罚 的,应填写决定执行的刑罚的刑种刑期。
  现按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8个刑罚执行通知书正文的 主要部分的填写要求,分述如下:
  1.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执行通知书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的罪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通知羁押罪犯的单位交付劳 改单位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的司法文书。
  第一、二联正文部分的首句,写明罪犯姓名和托送劳改单位执行 的要旨。方框内依次填明罪犯的基本情况,判决的罪名和主刑死刑缓 期二年执行,其起算日期为判决确定之日,届满日期为起算日两年后 的同一天的前一日;以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三联回执,由羁押单位填写,加盖公章,退回法院。
  第四联首先填写判决的罪名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现交付执行;其次写明二年的起算日期和届满日期以及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
  2.无期徒刑执行通知书
  无期徒刑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判 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通知羁押罪犯的单位交付劳改单位执行和通知 罪犯本人的司法文书。
  第一、二联正文部分的首句,写明罪犯姓名和托送劳改单位执行 的要旨。方框内依次填明罪犯的基本情况;判决的罪名和主刑无期徒 刑,其起刑日期填写判决确定之日;附加刑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三联回执,由羁押单位蟥写,加盖公章,退回法院。
  第四联首先填写判决的罪名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 交付执行;其次写明起刑日期等。
  3.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通知书
  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的罪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通知羁押罪犯的单位交付劳改单 位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的司法文书。
  第一、二联正文部分的首句,写明罪犯姓名和托送劳改单位执行 的主旨。方框内依次填明罪犯的基本情况;判决的罪名和主刑的刑 种,其起刑日期为判决确定之日;羁押抵刑期间为判决确定前的羁押 日数,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刑满日期为从刑期中扣 减抵刑日数后的到期之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按判决结果填写。
  第三联回执,由羁押单位填写,加盖公章,退回法院。
  第四联首先填写判决的罪名和判处的主刑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刑种刑期;其下的主刑起算、羁押折抵和刑满日期等,均按第一、二 联的内容填写。
  4.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执行通知书
  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判有期徒刑或拘 役,宣告缓刑的罪犯,在判决生效之后,通知公安机关交付执行和通 知罪犯本人的司法文书。
  第一、二联的正文部分,首先填明罪犯的姓名,判决的罪名、刑种刑期和缓刑期间;其次写明托请交付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 察;缓刑考验期间应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止刑日期为从判决确定之 日算至缓刑期间届满之日。
  第三联回执,由公安局填写,加盖公章,退回法院。
  第四联填写罪犯的姓名,判决的罪名和刑种刑期以及缓刑期间; 写明在缓刑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弃旧图新等事项;缓刑考验期间的起 止日期按第一、二联的内容填写。
  5.管制执行通知书
  管制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管制或者被判处管制附加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通知公安机关交付 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的司法文书。
  第一、二联的正文部分,首先填明罪犯的姓名,判决的罪名和判 处管制的刑期,以及依法交付执行,到管制期满应公开宣布解除管制 的旨意;如果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还要增写剥夺政治权利 及其刑期。依照刑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二者的期限相等,同 时执行。因此还要写明执行期满,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时,同时宣布恢 复政治权利。管制起刑日期填写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羁押一日折抵 管制二日,刑满日期为从刑期中扣减抵刑日数后的到期之日。
  第三联回执,由公安局填写,加盖公章,退回法院。
  第四联填写罪犯的姓名,判决的罪名,判处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 的刑期(未剥夺的不写);写明管制期间应遵守的规定以及在执行管 制期间有无政治权利。如果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在执行管 制期间同时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未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在执行 期间仍有政治权利。其下的主刑和附加刑的起刑日期、羁押抵刑日数 和刑满日期等项,均按第一、二联的内容填写。
  ■6.单科剥夺政治权利执行通知书
  单科剥夺政治权利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单独判处剥夺政治 权利的罪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的司法文书。
  第一、二联的正文部分,首先填明罪犯的姓名,判决的罪名和判 处的剥夺政治权利及其刑期,以及依法交付执行,到执行期满时应公 开宣布剥夺政治权利的旨意。剥夺政治权利的起刑日期为判决确定之 日,刑满日期为判决确定之日算至刑期届满之曰。
  第三联由公安局填写,加盖公章,退回法院。
  第四联填明判决的罪名和剥夺政治权利及其刑期。刑期起止曰期 按第一、二联的内容填写。
  7.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减刑执行通知书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减刑执行通知书,是高级人民法院 对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裁定减刑之后,交付原劳 改机关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的司法文书。
  第一、二联的正文部分,首先填明罪犯的姓名和请按减刑裁定执 行的旨意。方框内依次填写姓名、性别,原判罪名和主刑的刑种刑 期;“此次变动”栏填写减刑后主刑的刑种刑期,起刑日期为裁定之 日,刑满日期为变动后的有期徒刑的刑期届满之日,由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填此栏。“原判附加刑”栏为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此次变动”栏填写减刑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种刑期,剥夺政 治权利的刑期未动的填写“不变”两字。原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 无期徒刑后,此次又减刑的,方框内无相应的栏目,可在“备考”栏 内注明。
  第三联首先写明裁定减刑后交付执行之意。方框内各栏目应填写 的内容与第一、二联相同。
  8.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减刑执行通知书
  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减刑执行通知书,是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原 判有期徒刑(包括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 罪犯,或者基层人民法院对于原判拘役和管制的罪犯,经裁定减刑 后,交付原劳改单位或者其他执行单位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的司法文书。
  第一、二联的正文部分,首先填明罪犯的姓名和请按减刑裁定执 行的旨意。方框内依次填写姓名、性别,原判罪名和主刑的刑种刑 期,起刑日期填写原判决确定之日,羁押抵刑填写原判决确定前羁押 抵刑的日数,刑满日期为从原判决确定之日起将原判刑期扣减抵刑曰 数后的届满之“曾经变动”和“刑满日期”两栏,填写此次减刑 前的主刑刑种刑期和刑满日期的变更情况(未曾减刑的不填),“此次 变动”和“刑满日期”两栏,填写此次减刑后主刑的刑种刑期和刑满 日期的变更情况;“原判附加刑”只填剥夺政治权利的两种刑期,“曾 经变动”和“此次变动”两栏,有变更的按照减刑裁定结果填写,没 有变更的不填。
  第三联首先写明裁定减刑后交付执行之意,其下各项应填写的内 容与第一、二联方框内的有关栏目相同。
  本通知书样式,如果适用于原判有期徒刑缓刑或拘役缓刑的罪犯 减刑案件时,“羁押抵刑”栏不填,三个“刑满日期”栏均改为“缓 期考验期满日期”栏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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