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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侦查文书

(五)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侦查文书

1.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 *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 案件,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同时到场所制作 的文书。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 条第2款“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 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规定制作。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可以在一定 程度上消除犯罪嫌疑人的恐惧、顾虑心理,体现了我国刑诉法对未成 年人的特殊保护。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的侦査工作中,以及审査逮 捕、审査起诉工作中需要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都可以制作本文 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届时到场。

2.格式
本文书格式:
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
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存根)   (副本)   
检未犯〔〕号   检未犯〔〕号   检未犯〔〕号
案由 檢   检  
犯罪嫌疑人 '—~1  本院办理的犯罪 r—  本院办理的犯罪
 _  嫌疑人   嫌疑人
法定代理人 号  涉嫌 一   涉嫌 一
件别 年龄   案,定于 年   案,定于 年
工作单位   月 日   月 日
   时在   时在
件址   对该犯罪嫌疑   对该犯罪嫌疑
批准人   人进行讯问,因该犯   人进行讯问,因该犯
   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   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
承办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填发人   国刑事诉讼法》第十   国刑事诉讼法》第十
填发时间》   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通知你届时到场。   通知你届时到场。 ^
   年月日   年月日
   (院印)   (院印)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二联附卷 第三联送达法定代理人

3.内容结构及制作方法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为三联填充式文书。正 本(第三联)和副本(第二联)的内容基本相同,存根(第一联)的内容与正本和副本有所不同。
正本(第三联)和副本(第二联)的内容包括:
首部。包括:(1)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2)文书名称, 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第二联文书名称下 面有“(副本)”字样,这是两联的不同之处;(3)文书编号,即“ 检未犯〔〕号”,空余部分依次填写人民检察院的简称、具体办 案部门的简称、年度和序号。
正文。包括:(1)送达的法定代理人姓名,即被通知届时到场的 法定代理人的姓名;(2)办理的案件案由、犯罪嫌疑人姓名,办理案 件的机关。内容为“本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涉嫌_一案”,办 理案件的机关即是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文书上写为“本院”,两 个空格分别填写犯罪嫌疑人姓名和涉嫌罪名;(3)讯问犯罪嫌疑人的 时间和地点;(4)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原因和法律依据。原因是 “因该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5)通知内容。即“通知你 届时到场”。“届时”是指文书上填写的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到 场”是指到达文书上填写的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
尾部。包括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和院印。
存根(第一联)的内容包括:
首部。包括:(1)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2)文书名称, 文书名称下面有“(存根)”字样;(3)文书编号。
正文。包括案由;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 住址;法定代理人姓名;批准人、承办人、填发人姓名;填发时间。
各联用途
第一联为存根,由制作部门统一保存;第二联为副本,由人民检 察院附卷;第三联为正本,送达法定代理人,送达时应让收件人或代 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送达回证附卷。

4.本文书的适用问题
(1)刑诉法第14条第2款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可以” 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而不是“应当”或“必须”通知。所以,人 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并不是必须填写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是否需要填写该文书,由人民检 察院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但一般情况下,如果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不会影响办理案件的,不得图省事而不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2)要正确确定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刑诉法第82条第(3)项规 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 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在有多名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通知一名法 定代理人即可,要按上述顺序择先确定需到场的法定代理人。
在法定代理人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的情况 下,文书上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应填写该代表的姓名,不应填写该机 关、团体的名称。如果该机关、团体没有固定代表的,可在文书上写 为:“x x x机关(团体)的代表”。
(3)法定代理人接到通知书,在讯问时没有到场的,不影响讯问 的进行。讯问期间,法定代理人也不得指使、暗示犯罪嫌疑人如何回 答问题或代为回答问题或有其他妨碍讯问正常进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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