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出庭通知书--庭审的有关通知书
(三)出庭通知书--庭审的有关通知书
出庭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于各类案件准备开庭审理后,通知当 事人以外的诉讼参加人出庭的司法文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的规定。行政诉讼法无明文规定,可参 考此规定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有开庭三,日前通知人民检察 院、辩护人、证人和翻译人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订了本通知书 的样式,其正文部分的填写要求是:
(1)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2)填写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3)告知作为何种诉讼参加人出庭。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
X X X X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
(各类案件通用)
书
)字第 号
本院受理 年月曰 理,希你作为本案的时■■案,定于分在 人准时出庭。
开庭审
年月曰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