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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含义,性质,格式,写法及例文简析

(一)含义、功用和性廣
指示,是“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 求”的一种公文文体。
“指示”是领导指导性下行公文。它是对所属的系统、部门布置 工作,或就本系统本部门的全局性问题以及具有重要意义的局部性问 题阐明

指导原则的。
(二)类别
按照内容和功用宽狭分为:①全局性方针政策的。②一时一地工 作活动原则的。③具体工作或特定问题的布置、处理的。三者往往也 有交叉.
(三)格式和写法
格式一般包括标题,受文单位或人员,正文,发文单位或领导人 签名,时间。标题同于一般公文,受文单位面宽即可省略。正文,一 般要写出依据——理论、政策或实际情况,决策——包括措施、步 骤、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大体相当于开头、主体、结尾。可根据 内容变通安

排,如结尾可以不写,或只写意义,指明前途等等。
写作时要注意作到:针对性强,措施得力,要求具体,文字简
明。
(四)例文简析 例文1 (见下页):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指示
(1980年7月30曰)
党的三中全会决定要“多歌颂工农兵群众,多歌颂党和老一辈革 命家,少宣传个人”。实践证明,这个方针是正确的,三中全会以来 执行这个方针总的说来是有成绩的。但是也还有一些问题。主要是对 老一辈革命家的歌颂仍有一些过于突出个人,不够实事求是;纪念文 章多了一

些;一部分纪念文集重复积压;特别是许多纪念方法严重地 流于形式,有时甚至为了收集个人文物,成立专门小组,跑遍全国。 这些不适当的纪念方法不但造成铺张浪费,脱离群众,而且本身就容 易使人产生个人创造历史的误解,不利于在党内外进行马克思主义教 育,肃清封建

主义的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央决定:
(一)从现在起,除非中央有专门决定,一律不得新建关于老一 代革命家个人的纪念堂、纪念馆、纪念亭、纪念碑等建筑。正在建设 的和虽已建成但尚可改造的,应尽可能改建为其他社会经济文化福利 设施。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少数领导人和一些革命先烈 的纪念设

施,以及革命历史的纪念设施,应当有,应当管理好,但是 必须严格控制,防止多建滥建。各地已设者均应向中央报告,以便作 出统一规定,并一律不许任意增设。其中很少历史价值、特别脱离群 众的,如一时不能改建,宁可先行封闭。各地如有历史意义而适宜集 中保存的革命

文物,应集中到中央或省市一级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利 长期保存。至于现尚在世的中央领导同志的故乡、母校和曾经活动的 场所,一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纪念布置,已有的布置一律撤销。
(二)关于老一辈革命家和其他革命英雄的斗争史,以及革命战 争、革命运动、革命工作的历史,写成不事夸张的回忆录发表或保 存,对于教育后代和研究历史,都是必要的。但出版个人传记或个人文集,则应比较慎重。
(三)报纸上要多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多宣传社会主义 优越性和工、农、兵、知识分子为四个现代化奋斗的成就,多宣传党 的政策方针决议,少宣传领导个人的没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和讲话。同 时,在宣传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时,也要掌握适当分寸,不要过于集 中和绝对

化,防止产生副作用。
(四)毛主席像、语录和诗词在公共场所过去挂得太多,这是政 治上不庄重的表现,今后要逐步减少到必要限度。其他领导人像和题 词也按同样原则处理。
(五)过去几年为许多受迫害致死的老同志昭雪平反,追悼会开 得较多较隆重,现在这种情况巳基本结束,不应再为开追悼会消耗过 多的人力和分散群众建设四化的注意力。因此,除特殊情况中央另作 规定者外,一般高级干部丧事应力求简单节约。例如,向遗体告别的 仪式一般

可取消;追悼会规模要缩小,送花圈和出席追悼会的负责人 要减少;悼词要缩短和避免溢美之词;逝世后即发表简短消息,追悼 会新闻要减少和缩短。
简析:
这份指示看似针对具体工作事项,而实际上是关于党的理论路线 方针政策的全面性大事决策。因为我党在此前不久的“文化大革命” 中由于不适当地宣传个人造成迷信以致个人说了算,做出错误决定, 犯了严重错误(详见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而这种错误在前苏联也 曾发生过

,也造成严重后果。
指示的标题,同于一般公文标题的三部分,三部分俱全很有必 要。其中“坚持” 二字,是以我党多次提出这个问题终是渐渐淡化的 实际出发的,如建国前夕就决定不为领导人做寿、不用领导人名字命 名城市县镇街道等。而“少宣传个人”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的, 现在看来要$

持。标题下郑重标注年月日。
正文共部分。一部分是个导语式的开头,从党的路线、方针、决定和当前实际情况两个方面阐明“指示”内容的依据。三中全 会这个决定是正确的、有成绩的、但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尚多,概 述

之后没指出其思想理论上的错误及实际危害。这些只用了四句话。 然后,以一个过渡句“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央决定转入主体部 分。主体用五个序码分五条写出指示的具体事项,政策界限十分清 楚,不是绝对不宣传,是少宣传,限定得很好,过了就错了: 一是对 纪念性建筑物

具体处理的范围,是从时间上又从空间上划定了。二是 对回忆录、个人传记文集等出版物的范围政策规定,要“不事夸张” “比较慎重”。三是对报刊上“多宣传”什么、“少宣传”什么做了范 围界定。四是对毛泽东像等悬挂限度规定,其他领导人按此原则办 理。,五是对追悼

会、悼词等的范围规定。整个指示写得堂堂正正明 明白白,虽不能说惊天地泣鬼神,但却是令人感动的,分寸上严格而 不绝对,坚定而不过头。思想内容建立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 基础上,反映了一个成熟的无产阶级大党的襟怀气度!
例文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 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
(一九八二年十月二十曰)
当前,许多地方再次出现了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并且,这股风 还在继续蔓延扩大。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有关的党、政领导 机关,对违法毁林事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打击不力,有的甚至不抓 不管,听之任之。必须使同志们明白,当前,森林工作中确实存在一 些问题,

如增拨抚育基金,控制釆伐计划、调整购销价格等问题,有 的还没有解决,或没有完全解决,林区群众生活还有一些实际困难等 等,这些都

必须有准备、有步骤地一一加以解决。但是,这需要相当的时间。而对当前的违法毁林事件,决不可借口工作中存在缺点就可 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国家制定的有关森林的法律、法令,体现着 全

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甘愿犯法毁林的只 是极少数,姑息放纵这些极少数犯法者,是对人民的犯罪。只有对少 数犯

法者坚决给以打击,才能有效地刹住这股歪风,鼓励更多的人保 护森林,发展林业,否则,百年树木,毁于一旦,将造成无法弥补的 损失。

为此,特紧急指示如下: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责成凡有森林地方的县委和县人民政府, 负责监督护林法令的执行。望立即釆取果断措施,限期制止乱砍滥伐 森林事

件。无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和破坏国有的 和集体所有的山林,都必须彻底追查,依法惩办。对这些犯法者制止 不力,就

是失职,上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追究县委书记和县长的领导责 任。
二、对于破坏森林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分别情况,该退赔的 必须退赔,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判刑的要求依法判刑。不管什么 人,也不

论是哪一级干部,犯法者同罪,不得姑息、包庇,或者借故 掩护顶着不办。对当前毁林严重的地方,要抓住几个典型案件,从重 从快处理,

处理结果,要在报纸上公布,以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 干部、群众。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由中纪委会同林业部等有关部门 组成工作组,

重点协助一些省、自治区抓好毁林案件的处理工作,和 纠正某些党、政机关领导不力的问题。
三、抓紧搞好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 制工作。凡是没有搞完林业“三定”的地方,除国家计划规定的木材 生产任

务以外,其它采伐暂时一律冻结。“三定结束的地方,必须 切实加强林政管理,普遍制定乡规民约,严格执行木材采伐审批和运 输管理制度

,没有林业部门发给的证明,不得采伐、运输和销售木 材。林区和毗邻地区的木竹自由市场,必须坚决关闭。同时,要认真 解决好山林纠纷

。在山林纠纷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准先发山林权证,不准砍伐有争议的林木,不准挑动、制造新的山林纠纷,违者要 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集体所有林,要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不允许 按人平分。
四、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 题。对森林的保护和管理必须加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丝毫放松。今 后对乱砍滥伐歪风,应当随起随刹,绝不能手软。各级党委和人民政 府对坚决刹住当前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今后如何加强对森林的管理 和保护:以及

进一步落实林业政策等问题,一定要立即进行一次认真 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切实把工作作好,务求取 得成效。
请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于今年年底向中央、国务院 写出报告。
简析:
例文2是关于某种当前特定问题的原则指示,写法与全局方针政 策性指示如上述《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指示》一类不同,那要 讲些理论和传统;和下面《关于新闻稿件的指示》那种对具体问题的 处理也不同。标题符合要求。正文,开头从毁林现状写起,有分析有 说明,挂到

有关森林的法令上,两方面依据都很充分了,于是以一句 收束过渡:“为此,特紧急指示如下”。主体,分四条宣布了制止乱伐 森林的具体措施。结尾,对本项工作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而向各地提 出要求——年底写出报告。这份指示在同类文件中写得较好,开头似 乎可以压缩一

下,但细看一看那里有许多复杂情况,实际问题和政策 界限,不说不行,说了其紧急性就显现出来。
例文3
国务院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 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
(1957 年 11 月 19 日)
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是各级国家机关一项经常的重要 ^ 政治任务。在我们的国家里,人民群众通过向政府机关写信和要求见
面接谈,提出各种要求,表示各种要求,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对一 些工作人员提出批评,这是人民的一种民主权利,是人民监督政府工 作的一种方法。我们的国家机关,一定要保护人民的这种民主权利, 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实际经验也证明,认真地处理人 民来

信和接待人民来访,有很大的好处:可以经常地同成千上万的群 众建立联系,了解各阶级、阶层的情绪和要求;可以宣传政策,教育 群众;可以根据这些情况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及时解决当前工 作中一些突出问题,这就能够帮助领导机关随时发现问题,克服官僚 主义,改

进工作。
各级国家机关,建立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已经有 了很长的时间,做出了很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工作中也有 许多缺点。在今年整风运动开展以后,多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都经过召开工作会议和釆取其他具体措施,贯彻反官僚主义的精神, 检查了处

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提高了干部的思想认识, 改进了工作,有些已经做出比较显著的成绩。这是很好的现象。但 是,目前在这个方面的努力还不够,还改得不坚决,改得不狠。在许 多机关中,积压或者丢失人民来信、互相推倭、不负责解决问题的现 象还大量存在;

有些机关对待人民来信、来访,还采取“事忙不办, 开会不见”等完全错误的办法;有些机关和基层单位,在处理整风鸣 放中群众提出的各种意见的时候,仍然是不加认真研究就草率照抄照转;有些地区,领导机关还没有认真地抓这件事,没有采取具体措施 同官僚主义现象作斗争,没有表现出认真改进工作的决心和勇气。这 种

情况,是同整风运动的精神相抵触的。我们各级国家机关,必须在 整风运动中贯彻大胆、坚决、彻底改进工作的精神,切实加强处理人 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以便更有成效地密 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加强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
为此,现在作如下指示: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中央各部门,以及其他 各级国家机关,都必须有一个领导人亲自掌管机关的处理人民来信和 接待人民来访的工作。掌管这项工作的领导人,要亲自批办一部分人 民来信,接见一些来访群众,帮助干部积累经验,改进工作,并且对 所属单位

的这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此外,机关中的其他领导人, 也都要抽出时间,批办一定数量的群众来信和接见一些来访群众,经 常关心这项工作。经验证明,机关领导人重视和亲自动手去抓,是做 好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关键。
二、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应该以发扬人民民主, 密切联系群众,并且遵照国家政策、法令,尽可能满足群众的正当要 求为原则。
(一)群众对于各项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凡属正确的,可行 的,应该认真研究釆纳;同当前政策有抵触的或者难以实行的,应该 进行解释,并且对有关政策加以宣传。
(二)群众提出的各种具体要求,凡是合理的目前可以解决的, 应该采取有效的办法,及时处理;凡是不合理的目前不能解决的,应 该耐心地进行解释,把有关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困难向群众说清楚,取 得群众的谅解。总之,不论是合理的要求,或者是不合理的要求,都 应该认真

负责处理,不得简单从事。
(三)群众控告国家机关干部不良作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应该认 真检查处理,需要转交的时候,一般的要交给被控告者的上级领导机关或者监察部门处理,并且应及时向处理部门查问结果。
(四)对于假借人民来信、来访名义,进行无理取闹的坏分子、 诈骗犯,应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联系有关部门 作适当的处理。
三、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要实行专人负责和大家 动手相结合的办法。县以上人民委员会一定要有专职人员或者专职机 构,负责建立制度,组织分工,进行督促检查,综合研究,交流经 验,并且直接处理一些问题。另外,对于群众提出的大量的各种各样 的问题,则

必须分别“归口交办”,依靠各个业务部门和工作单位, 结合各自的业务和工作进行处理。上级领导机关,将一些群众来信、 来访案件转交下级机关处理,是必须的。但是,凡属自己应该办和能 够办的事,就不要往下转,县级机关和以下的基层单位,必须多办少 转,或者只办不转

。要认真建立层层负责的制度,反对互相推诿,不 负责任,不解决问题的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四、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例如,委托下 乡、下厂干部带案下去,结合中心工作和经常业务,处理有关的问 题;对于突出的重大问题,责成一定的组织或者组织力量进行专案调 查,大张旗鼓地处理;对于带政策性的问题,进行综合研究,拟定办 法,集中地

加以解决;通过群众组织,调解和处理群众中的一些纠纷 问题;在报纸上登载群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 公布某些问题的处理结果;集中整理群众提出的意见,编成简报,送 领导人和各有关机关参考等等。这些,都是许多地方行之有效而其他 地方也都可以仿

行的工作方法。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可以创造出 更多的良好的工作方法。
五、各个机关,在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中,都应该 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手续和制度,以达到杜绝丢失,便于稽查,提高工 作效率等目的。这些手续和制度,应该适合各种不同机关各自的情 况,简便易行,不能强求一致,过于繁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应该按照上述 指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整风运动,彻底检查处理人民来信和接 待人民来访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并且根据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精 神,采取具体措施,切实改进工作。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简析:
这是一份关于特定工作而此项工作复杂细致又关乎政府信誉的指 示。标题三部分俱全。正文开头用了两个自然段,第一段从政府性质 职能上看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政治意义,第二段概述当时的信访 工作情况,这样从政治任务和实际情况两方面讲清信访工作的意义, 是本指示的

依据。接着用一个过渡句转入主体部分,用序码分五个问 题展开指示的内容,即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一是国家机关省部级等 要加强领导;二是以遵照政策法令满足群众要求为原则。其中又以次 一级的序码对四种情况做了具体规定;三是信访办理负责原则的规 定;四是处理信访中的问题采取多种多样方式;五是要建立健全信访 制度。最后用一段话做结尾,指出各机关要结合整风进行检査,采取 措施改进工作。落款

前部是机关与职衔,后部是署名。日期可印在标 题下也可题写在署名后。
例文4:
政务院周恩来总理关于新闻稿件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五月十八曰)
克农、冠华两同志:
我们的发言和新闻稿件中所用刺激性的词语如:“匪类”、“帝国 主义”、“恶魔”、“法西斯”等甚多,以致国外报刊和广播方面不易釆用。各国友人特别是“世界和大”朋友们对此均有反应,望指示记者和发言起草人注意简短扼要地揭发事实,申述理由,暴露和攻击敌人 弱点,避免或少用不必要的刺激性语句。国内方面亦将釆取同样方 针,

并告。
周恩来
一九五二年五月十八日三时半
简析:
例4是周恩来总理给主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员关于具体工作 的指示。全文四句可分三层,开头二句提出发言和稿件使用剌激性语 言,其后果是国外不易采用、友人均有反映。这是指示的实际依据。 第三句是主体,决策部分,有分析地指示应该怎么办——避免或少 用。第四句指

明实施范围,包括国内宣传,是结尾。从实际出发,解 决实际问题,是实打实的好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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