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第一审民事调解书
(一)概念--第一审民事调解书
第一审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对正在审理中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依法 进行调解,在诉讼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解决实体权利义务纠纷 的协议后,予以确认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 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 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一规定,对 调解书的主要内容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是适用和制作一审民事调 解书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