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新图书馆法研究
1 韩国的法律体系与图书馆法律体系
在韩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占有最高法律地位,为体现宪法理念,以经过国会决议由总统颁布的法律为中心,根据宪法理念和法律的立法宗旨,为了有效地施行法律,其委托事项和执行相关的必要事项作为行政立法由总统令、总理令、部门令加以规定”。对于地方性事务,地方自治团体依据宪法的自治立法权,在法令的范围内制定自治法规。从而,韩国形成了由宪法、法律、总统令、总理令、部门令、地方条例或规则构成的法律体系。
韩国图书馆法律体系与韩国的法律体系一脉相承,由法律、总统令、部门令以及条例四部分构成。在韩国图书馆法律体系中,“图书馆法”是基本法,位于图书馆法律体系的第一层,以法律的形式颁布;第二层是以总统令形式颁布的“图书馆法实施令”;第三层是由国家主管图书馆的政府部门以部门令的形式颁布的“图书馆法实施规则”;第四层是由道、市、郡、区颁布的“图书馆条例”或“图书馆规则”。
2 韩国《图书馆法》的修订概况
在1963—2006年期间,韩国先后颁布了五部图书馆法。即:1963年的《图书馆法》(法律第1424号)、1987年的《图书馆法》(法律第3927号)、1991年的《图书馆振兴法》(法律第4352号)、1994年的《图书馆及读书振兴法》(法律第4746号)以及2006年的《图书馆法》(法律第8029号)。2006年的《图书馆法》实施后,截至2012年底,韩国分别于2006年12月20日、2009年3月25日、2011年4月5日以及2012年2月17日对其部分内容先后修订了四次。2012年2月17日修正的《图书馆法》(法律第11310号)于2012年8月18日实施。
2012年修正的《图书馆法》(法律第11310号)共9章48条,由正文和附则构成。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图书馆政策的制定及推进体制,第三章国立中央图书馆,第四章地区代表图书馆,第四章之二公共图书馆,第五章大学图书馆,第六章学校图书馆,第七章专业图书馆,第八章消除知识信息差距,第九章补则。
为了实施图书馆法,韩国还制定了与之相应的实施令和实施规则。1965年3月26日至2012年8月17日,韩国先后31次以总统令的形式颁布了“图书馆法实施令”,中央政府图书馆主管部门先后15次以部令的形式颁布了“图书馆法实施规则”。韩国现行的《图书馆法实施令》(总统令第24035号)和《图书馆法实施规则》(文化体育观光部令第126号)分别修订于2012年8月13日和2012年8月17日。
3 现行《图书馆法》的主要内容
韩国的《图书馆法》是一部覆盖各类型图书馆的基本法,立法目的在于“广泛收集、保存国内外图书资料,并最大限度地灵活使用,”以促进国民文化的发展,“为国民享受稳定的图书馆服务奠定基础,并用法律规范使图书馆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
韩国现行的《图书馆法》修订了2006年《图书馆法》(法律第8029号)的部分内容。现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韩国2012年《图书馆法》(法律第11310号)的主要内容:
3.1 设置图书馆信息政策委员会与图书馆信息政策规划团
韩国的《图书馆法》是推动韩国图书馆事业发展最有力的组织保障措施。为了制定、审议、调整图书馆的主要政策,韩国在总统属下设图书馆信息政策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总统的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制定全国图书馆发展综合规划;建立保障图书馆运营的相关制度;规划和促进国家与地方图书馆运营体系的建立;制定、审议、调整图书馆运营评价标准;缩小图书馆服务差距,促进全国图书馆均衡发展;规划图书馆专业人才的培养;其他与图书馆发展相关的政策制定。”
图书馆信息政策委员会由30人组成,其中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1人。委员长由总统委任,副委员长由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担任。为了支持图书馆信息政策委员会的运营,韩国在文化体育观光部设图书馆信息政策规划团。
3.2 制定图书馆发展综合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为了发展图书馆事业,韩国现行的《图书馆法》(法律第11310号)规定,图书馆信息政策委员会委员长每五年制定一次图书馆发展综合规划。在每年12月底之前,中央行政机关的部长或负责人、市长、道知事以此为基础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图书馆发展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图书馆政策的基本方向;(2)图书馆政策的推进目标和方法(包括加强图书馆的作用、改善图书馆的环境、增进弱势群体知识和信息的图书馆服务、加强图书馆合作体系的灵活性等);(3)重点推进课题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
为使图书馆发展综合规划落到实处,现行的《图书馆法实施令》明确规定了年度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审批程序。中央政府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负责人在每年11月30日前要根据全国图书馆发展综合规划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下一年度《图书馆发展实施计划》,其内容包括:“(1)年度工作的推进方向;(2)年度重点工作的目标;(3)年度重点工作的运营计划;(4)其他年度工作的推进措施。”中央政府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负责人需将本部门、本地区的年度《图书馆发展实施计划》和落实年度实施计划的详细方案分别于第二年1月31日前和3月31日前,经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交付图书馆信息政策委员会审议。
- 上一篇:国外高校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研究
- 下一篇:美国图书馆行业组织战略规划现状调查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