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内民主的新突破
一、党员提案制的主要做法
搭建“三级”机构,健全党员提案工作体系。成立区党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设立党员提案工作室,负责全区党员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事务。镇(街道)及系统党(工)委、村(社区)及基层单位党(总)支部分别建立党员提案工作室,负责本区域、本行业范围内党员提案的受理、交办、回复等日常事务。按照“有场所办公、有专人负责、有专柜管理、有专帐记录、有制度上墙”的“五有”标准,有效利用党员活动阵地,统一标识标牌及其他室内外布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建设规范化服务型党员提案工作室。全区首批建立了25个规范化党员提案工作室,为开展党员提案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规范“四大”流程,提升党员提案办理质量。制发《新都区关于开展党员提案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都区党员提案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提案受理、交办、承办、答复等流程环节,细化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职责要求和工作时限。各党员提案工作室建立提案管理台账,对所受理的提案逐一登记造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党员提案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办,承办单位自收件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最长不超过60天。制发《党员提案单》、《党员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健全党员提案反馈评价机制。
配套“四项”制度,增强党员提案保障能力。建立党员联系制度,村(社区)“两委”5职干部每人分别联系3名党小组长,1名党小组长联系3名党员,1名党员联系3名群众。建立党员列席村级“三会”制度,经党员申请,村(社区)党组织批准,党员可列席村“两委”会、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民议事会。建立日常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定期对党员进行轮训,着力提高党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提案的撰写质量。建立评优激励制度,结合党员积分台账管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把党员的参与率、提案的撰写率、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等作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优秀党员提案”、“先进党员提案办理单位”等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党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提案办理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过党员提案这一有效载体,成都市新都区拓宽了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激发了党员参政议政热情,提高了基层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了基层党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二、推行党员提案制的几点思考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推进党内民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实行党员提案制,能够充分保障党员的表达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效拓展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和途径,从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为党内民主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1.党员提案制可以成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载体
中国共产党是由千百万党员组成的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党,党的基本性质决定了党员是党的主人,是党的工作、事业及党的建设的主体。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发展党内民主的理论基石和逻辑起点,无论是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拓展党内民主渠道,还是丰富党内民主内容,提升党内民主质量,都必须把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作为基本出发点和重要归宿。但是,在党内现实生活中往往只强调党员无条件地贯彻党的决策的义务,而忽视党员以多种直接的或间接的方式参与党的决策的权利,相当一部分党员是很难感受到自己的主体地位的,也自然难以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这就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途径,不断拓展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渠道。通过党员提案这一有效载体,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了党员经常性参政议政的渠道,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找到了一种较好的实现形式。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使所有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关键在于用制度推动提案制走向常态化。从新都的实践看,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员提案反馈评价机制,党员提案办结后,书面回复办理结果,当面征询提案人意见建议,一定要做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二是建立党员议事提案目标考核、问询督察、征询反馈、奖惩激励等一系列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逐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建立日常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定期对党员进行轮训,着力提高党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提案的撰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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