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高校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研究
1 引言
自开放获取运动开展以来,出现了一批开放获取期刊和开放机构知识库,大大方便了全世界的学者快速获取文献,推动了全球的学术交流合作。根据最新的研究显示,2011年发表的论文已经有50%可以通过开放获取的方式获取,开放获取运动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它的迅速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特别是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支持。国外很多研究机构、基金以及大学都实施了强制性的开放获取政策,让全世界的研究人员以及公众都可以通过网络免费获取研究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国外开放获取期刊、机构知识库、开放获取出版等形式的繁荣。反观国内,虽然不少大学都积极开展机构知识库的建设,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政策的支持,其建设质量普遍不高,如存在无法获取全文等问题。因此,笔者通过分析国外大学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内容以及实施情况,希望能为进一步建设高校机构知识库提供参考,为国内高校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2 国内外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概况
开放获取知识库强制性存储政策登记系统(Registry of Open Access Repositories MandatoryArchiving Policies,ROARMAP)是一个实施了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机构知识库的登记平台。ROARMAP将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情况分为五类,如表1所示。其中,子机构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是指所属的上级机构没有实施强制性政策,而子机构自己制定了相关政策,如哈佛大学没有出台强制性的开放获取政策,但是其法学院、商学院等子机构实施了该政策。多机构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是指一些研究性学会要求所属的成员机构实施统一的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比如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欧洲海洋联盟等。
目前共有46个国家实施了强制性的开放获取政策,具体数量如表2所示。美国是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最多的国家,其中实施强制性政策的基金有31个(有2个是计划实施的),整个机构实施强制性政策的有28个(有3个是计划实施的),31个子机构实施了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有2个是计划实施的),25所大学实施了学位论文强制性政策,另外多机构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数量为1;排在第二位的是英国,其中基金强制性政策的有17个(有1个是计划实施的),整个机构实施强制性政策的有29个(有1个是计划实施的),4个子机构实施了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10所大学实施了学位论文强制性政策。美国和英国仍然是开放获取的领头羊,是推动国际开放获取运动的主要力量。
如表3所示,中国共有5个机构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而大陆仅有国家科学图书馆一家,并且中国还没有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基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国内开放获取的深度还不够,对开放获取的认识还没达成广泛的共识。虽然最近两年中科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在积极推进中国大陆的开放获取运动,获得了很大的反响,但是能够实施开放获取相关政策的机构依然比较少,还需要更多的机构和人员理解并接受开放获取,需要相关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
3 高校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内容分析
目前全球已经有超过百所大学实施了强制性的开放获取政策,这大大促进了开放获取运动在高校的深入发展,为高校机构知识库的建设提供了充足的文献资源保障,也为其他高校开展强制性的开放获取政策提供了参考。笔者从中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大学及所属机构(见表4),分析其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内容,供其他高校参考。
美国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高校数量位居第一,这些大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整个高校全部实施强制性政策,如麻省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杜克大学以及加州大学(包括伯克利分校、洛杉矶分校、旧金山分校、圣地亚哥分校等10所分校)等;第二类为高校的所属学院实施了强制性政策,如哈佛大学的法学院、商学院、神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设计学院、教育学院、艺术与科学学院、肯尼迪政府学院以及斯坦福大学教育学院、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等。英国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的高校数量仅次于美国,笔者选取了伦敦大学学院、伦敦帝国学院等作为参考样本。此外,还选取了瑞士联邦理工学院、苏黎世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作为研究对象。这些高校在全世界的学术研究中名列前茅,他们实施强制性的开放获取政策,提供其学术研究成果的免费下载,大大促进了全球的学术交流。
3.1 目的
大学的责任和使命是上述高校的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序言中提及最多的词语,他们认为,大学应致力于其研究成果的共享和传播。国内高校在建设一流大学的过程中也应该考虑科研成果的开放获取,提高国内科研成果的全球影响力。
3.2 对象
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具有“强迫”性,因此各高校明确规定了开放获取的对象。如表5所示,大部分高校都将开放获取的对象定为学术性文献,特别是经过同行评议的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各国高校对于开放获取对象的规定具有相似性:如美国高校为学术性文献,而英国和瑞士高校则为所有的研究出版物。有本校人员参与的合作成果也在强制性开发获取的范围之内。开放获取的学术性文献都应该以适当的数字格式(如PDF)存储到所在机构指定的平台上,然后向全球免费开放。存储文献的版本都规定为在同行评议的过程中作者修改后的最终版本,如果出版商或者杂志社允许,应该存储经过编辑加工后最终出版的版本。
3.3 文献权利
对文献权利的界定是开放获取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笔者调研的这十几所高校都强调文献权利许可的非排他性、不可撤销性、已付款、全世界范围许可等。政策规定实行开放获取的文献所涉及的所有权限均按照上述方式授予给各自高校,并允许高校将这些权利以同样的方式授予他人,但是必须保证这些文献在传播时的非盈利性,最终达到全世界都可以免费访问文献全文的目的。麻省理工学院还对政策中涉及到的专业术语进行了详细解释,非排他性许可是指作者转让这些权利是非排他性的,作者仍然保留所有权和版权的全部控制权,并拥有许可的优先权。作者可以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版权,包括将它们转让给出版商。不可撤销、已付款和全世界范围许可是指被授权的许可不能撤销;没有任何与授权许可相关的费用;授权许可在全世界范围内有效。当然所有这些权利的授予都建立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版权法规定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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