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乾德元年(963)年,宋灭周行逢政权,原周氏刚从南汉政权夺回的桂阳监纳入北宋版图,桂阳监成为北宋治下的州郡之一。两宋时期是桂阳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大批的外地官员到桂阳任职,带来先进的文化和生产技术,对桂阳当地文化经济发展和繁荣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年代久远,桂阳地区没有宋元地方志存世,史书记载比较零散,前贤对于两宋桂阳职官考察还很薄弱,故笔者搜刮旧籍对两宋时期桂阳的职官及其治政情况进行了简略考察,以期能补充桂阳方志之缺。《宋史*地理志》:“桂阳军,本桂阳监,同下州”,其主要官吏包括:知监(军)、签判、判官、教授、司录参军、司法参军。平阳县有县令等,本文逐条考察。
知监(军):全称为:“知桂阳监(军)军州事”,“军”谓兵,“州谓”民政,其职权是,"掌总理郡政,宣布条教,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岁时劝课农桑,旌别孝悌,其赋役、钱谷、狱讼之事,兵民之政皆总焉。”北宋前期亦称监使,南宋绍兴二十二年后称知军,李之亮先生的《宋两湖大郡守臣易替考》中把桂阳监(军)作为特殊的行政区划对其守臣进行了编年,贡献很大,但问题也不少,存在遗漏,编年错误等现象,本文将在此基础上,综合方志、宋人文集等,对桂阳监(军)守做全面考察,并纠正相关史志的疏误。
知监(监使)
李令询:乾德元年(963)-乾德四年(966)任,张方平《乐全集》卷36《文定李(迪)公神道碑》:“王父令询,有知略。初,粤人闻湖湘之乱,盗取郴、连二州,周保权归朝,公为桂阳监使,建策复二州”。《永乐大典》卷8647《衡州府图经志》郡守题名:“李令询,右补阙。乾德二年十月癸卯到,庚申,除桂阳监使”。按:李令询尝为衡州通判,乾德二年疑为乾德元年,其由衡州通判任桂阳监使。
注:李令询,河北赞皇人,宋初为桂阳监使,终库部员外郎、三司户部判官。其孙李迪宋真宗时宰相,以孙贵,赠太师、中书令。
董枢:乾德四年(966)-开宝三年(970)任,《宋史》卷270《董枢传》:“ (乾德)三年,出兼桂阳监使,上书请伐广南。诏益桂阳戍卒三千,令枢统之,开宝二年,又上方略。会刘鋹令内侍曾居实侵桂阳,枢击退之。三年,大举伐鋹,令枢率兵趋连口,克之。改兵部郎中,权知连州兼行营招抚使”。
孔璘:开宝三年(970)-开宝七年(974)任,《宋史》卷270《董枢传》:“初,枢罢桂阳监,以左赞善大夫孔璘代之。璘通《三礼》,尝讲学于河朔。擢第,历州县。及升朝,莅桂阳,岁满,以太子洗马赵瑜代之”。
赵瑜:开宝八年(975)前后任,《宋史》卷270《董枢传》:“瑜,赵州人。家世豪右,自言谙练边事。开宝中,命为易州通判,岁满,移桂阳。瑜至,即称疾,遂以著作郎张侃代之”。
张侃:开宝八年(975)-太平兴国二年(977)任,《宋史》卷270《董枢传》:“侃至月余,奏瑜在任累月,得羡银数千斤,虽送官而不具数闻,计枢与璘隐没可知矣。诏下御史案之,狱具。有司计盗脏法,俱当死。太祖曰:“赵瑜非自盗,但不能发擿耳。”枢、璘并坐死,瑜决杖流海岛。擢侃为屯田员外郎”。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及《宋史*太祖纪》载此事在开宝八年(975)五月。
张观:太平兴国年间(980-984)任,《宋史》卷276:“太平兴国初,移兴元府掾,复举进士不第,调鸡泽主簿。再求试,特授忠武掌书记,就改观察判官。上请复刺史及不遣武德卒诣外州侦事,颇称旨,召拜监察御史,充桂阳监使”。按:张观复举进士不第,调鸡泽主簿在太平兴国五年(980),故其任桂阳监使当在980年以后。
乔某:约大中祥符中(1008-1016)任,杨亿《武夷新集》有*《张兖下第随桂阳乔监使之湘中》一诗,按杨亿生卒于974—1020年间。
欧阳晔:约天禧初(1017)前后任,欧阳修《居士外集》卷21《欧阳氏谱图》:“兵部府君讳晔,字日华,咸平三年进士及第,官至都官员外郎,历知桂阳监,端、黄、永三州”。
宋守信:庆历六年(1046)-皇祐元年(1049)任,《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8:(庆历六年四月)以湖南都监、供备库副使宋守信兼桂阳监,候猺贼平乃罢。“同书卷159:(庆历六年十月),知桂阳监宋守信言事。”
注:宋守信,庆历五年以捕湖南蛮有功,由内殿承制迁供备库副使,次年知桂阳监,后历知澧州、辰州,嘉祐元年(1056)以讨北江蛮彭仕义不利,降邓州驻泊兵马都监。
徐仲谋:至和二年(1055)前后任,《赵清献公文集》卷3《乞别路差官取勘徐仲谋状》:“湖南桂阳监使徐仲谋于本路转运使王正臣有奏陈”,作于至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注:徐仲谋,其先通州静海人,庆历中提点广南东路刑狱公事、都官员外郎,四年降知卲武军,改建州,至和二年知桂阳监,治平初迁职方郎中、知湖州,寻致仕,卒。
李秉:约嘉祐年间(1056-1063)前后,《楚纪》卷52:“李秉,字子正,丰城人,宝元元年(1038)进士与司马温公、范蜀公俱同榜,初授屯田员外郎,知桂阳监”。
黄师旦:嘉祐七年(1062)任,余靖《武溪集》卷19《宋故殿中臣黄公墓表》:“季子师旦,屯田员外郎、桂阳监使,并承公积善,以取科级,谨于率履,咸以清白才干闻。”
注:黄师旦,衡州人,景祐元年(1034)登进士第,嘉祐七年为桂阳监使,仕至都官员外郎。
凌某:熙宁初(1068)前后,《萍洲可谈》卷3:“熙宁初,凌运勾权知桂阳监,坐失入死罪废黜。”
孙颀:熙宁四年(1071)-熙宁六年(1073),桂阳县鹿峰石刻题名:“孙颀张羲民熙宁壬子(1072)仲夏初二日同至是亭。”
注:孙颀,字影修,号拙翁,长沙人,出生于大中祥符年间,熙宁五年前后任桂阳监使,旋入朝升太常少卿,熙宁九年(1076)以太常少卿出守襄州,元丰元年(1078)五月以京东西路提刑移湖北转运,元丰四年(1081),以湖北转运副使知荆南,元丰七年(1084)六月以直龙图阁知广州。曾游鹿头山,刻《拙翁岩铭》于岩上,又作鹿头山画,其好友刘挚览画后作《孙少卿鹿头山诗并画图》诗二首。又言大凑山太高,应增修浮屠七级以配之,始建东塔。
钟佃:约崇宁年间(1102-1106)任,《楚纪》卷52:“钟佃,字少游,龙南人,元丰间进士,知桂阳监,招谕蛮寇。“
李纲:约宣和年间(1119-1125)任,《舆地纪胜》卷61《桂阳军》:“李刚,太常博士知桂阳监,作《重修建锦阁记》”。又万历《衡州府志》桂阳郡守题名:“李纲,太常博士知监。”
注:李纲(1083年-1140年),字伯纪,祖籍邵武(今属福建)人,自其祖徒居于无锡人,登政和二年(1112)进士第,宣和元年(1119),谪监南剑州沙县税务,知桂阳监。七年,任太常少卿,钦宗即位授兵部侍郎、尚书右丞。靖康元年(1126)金兵侵开封时,任京城四壁守御使,团结军民,击退金兵。但不久即被投降派所排斥。宋高宗即位初,一度起用为相,不久遭罢免。绍兴二年(1132),复起用为湖南宣抚使兼知潭州,不久,又罢。五年,除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九年除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绍兴十年卒。赠少师,谥忠定。平生主战,负天下重望。《宋史》卷358-359有传。
洪拟:宣和年间(1119-1125)任,《宋史*洪拟传》:“宣和中,为监察御史,迁殿中,进侍御史。时王黼、蔡京更用事,拟中立无所附会。殿中侍御史许景衡罢,拟亦坐送吏部,知桂阳军。”按:宣和年间还未置桂阳军,桂阳军当为桂阳监之误。
注:洪拟,字成季,一字逸叟,镇江丹阳人。崇宁中为国子博士,出提举利州路学事,寻改福建路。坐谴,通判郓州,复提举京西北路学事,历湖南、河北东路。宣和中,为监察御史,迁殿中,进侍御史。时王黼、蔡京更用事,拟中立无所附会。殿中侍御史许景衡罢,拟亦坐送吏部,知桂阳监,改海州,建炎中为起居郎、中书舍人,迁给事中、吏部尚书,以龙图阁待制知温州。绍兴中罢为徽猷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卒,年七十五,谥文宪。
朱辂:约宣和末(1124)-靖康年间(1126)前后任,有《任桂阳监使挂冠养母述怀》一诗。
注:朱辂,字国器,郴州汝城县人,绍圣四年登进士第,通判邵州,再补柳州,改知邵州,以母老乞授桂阳监使致仕。
吴安中:约建炎初任(1127)前后任,嘉靖《建宁府志》卷16:”吴安中,字德固,政和五年乙末进士第,方腊之乱,招降有功,授御史台主簿,历知桂阳监,琼州。“
吴仲弓:建炎末年(1130)任,《夷坚甲志》卷14《吴仲弓》:”郑州人吴仲弓.建炎末.知桂阳监.时湖湘多盗.仲弓一切绳以重法.入狱者多死.及得疾.绕项皆生痈疽.久之疮溃.喉管皆见.如受斩刑者.一日命家人作烝鸭欲食.未及而死.死之二日.司理院推吏忽自语曰.官追我证吴知郡公事.即死.时衡州人刘式为司理.亲见之。“
陈如埙:绍兴二年(1132)以桂阳监签判权桂阳监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4:“(绍兴)二年十一月会权桂阳监陈如埙与平阳县主簿权县事陈发朋比为奸,敛民钱数万缗,徽言廉得之,即移如埙而罢发。己酉,吕颐浩奏以如埙等属吏,仍令徽言分析,上可之。”
吕延嗣:绍兴二年(1132)-绍兴四年(1134)任,胡寅《斐然集》卷15《再论朱胜非奏》:“吕延嗣者,曾任宝州通判,教管胜非家属,遂擢为桂阳知监。”
注:吕延嗣,绍兴中通判宝州,擢知桂阳监,六年知澧州。
赵公爟:绍兴四年(1134)-绍兴六年(1136)任,《宋会要辑稿*职官》61之48:“(绍兴六年六月)权发遣桂阳监赵公爟与知峡州刘亶两易其位。”
刘亶:绍兴六年(1136)-绍兴七年(1137)任,同上。
张斛:绍兴七年(1137)-绍兴九年(1139)任,《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09:“(绍兴七年三月)左通直郎、都督府干办公事张斛知桂阳监。”同书卷133:“(绍兴九年十一月)斛知鼎州。”
注:张斛,字德容,燕人(今北京及河北一带),建炎三年苗传作乱,由其军中间行至平江,为承务郎。绍兴六年引对,赐同进士出身,为左通直郎、都督府干办公事,七年知桂阳监,九年知鼎州。后北归仕金为秘书省著作郎。善书画,工诗。
张循:高宗朝任,《桂阳直隶州志》:“张循,高宗朝知桂阳军”。
张修:绍兴十二年(1142)前后任,胡寅《斐然集》卷20《桂阳监学记》:“绍兴十二年五月,製诏郡邑崇复庠序。知桂阳监左朝奉大夫无棣张侯修以书抵某。”
注:张修,山东无棣人,历知桂阳监,镇江府,绍兴二十五年为监察御史,后除左正言,太常少卿,左中奉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绍兴三十一年卒
吴铎:绍兴十四年(1144)-绍兴十六年(1146)前后任,《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2:“(绍兴十四年)十一月壬辰右承议郎知桂阳监吴铎乞以诸郡所赐御书孝经、周官等别赐阁名”;《舆地纪胜》卷61《桂阳军》:“绍兴十六年桂阳知监吴铎请,诏复桂阳监管下临武洞为县。”
赵不易:绍兴二十一年(1151)前后:《宋会要辑稿*食货》9之6:“(绍兴)二十一年闰四月二十二日,知桂阳监赵不易言事。”
知军
张运:绍兴二十二年(1152)-绍兴二十四年(1154),《宋史》卷404本传:“起知桂阳监。五月而境内称治,与部使者奏升监为军。大修庠序之教,祠汉以来守令有功德于桂阳者卫飒、唐羌等七人于学,刻《续颜氏家训》、《四时纂要》等书,散之民间,使之修德而务本。”按:据《宋会要辑稿》《建炎要录》卷163桂阳监升桂阳军当是绍兴二十二年。
注:张运,字南仲,信之贵溪人。宣和三年进士第,赐同上舍出身,调桂阳监蓝山县丞,迁潭州攸县尉,改临江新淦丞,绍兴五年,通判鼎州,历知桂阳监、达州,召为度支郎中,迁军器监,寻改大理少卿,拜刑部侍郎,迁户部侍郎,授集英殿修撰,出知太平州,以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寻授广东经略,不赴,乃复祠禄,乾道七年,以疾卒,赠少师、左光禄大夫。
李稙:绍兴二十六年(1156)任,《宋史》卷379:“桧死,(李稙)知桂阳军。丁母忧,归葬。知徽州”。按:李稙知徽州在绍兴二十六年十一月。“
注:李稙,字元直,南宋泗州临淮人,幼明敏笃学,两举于乡,为晁无咎所中,以女妻之。靖康初,借补迪功郎,高宗即位,知潭州湘阴,通判鄂州、荆南府,除尚书户部员外郎。秦桧死,除户部郎中,历知桂阳军、徽州、镇江府,迁江、淮、荆湘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又改京西河北路计度转运使,乾道元年,迁提刑江西,二年,直宝文阁、江南东路转运使兼知建康军府兼本路安抚使,主管行宫留守司事,后以中奉大夫、宝文阁学士致仕。谥忠襄,有《临淮集》十卷。
赵子浚:万历《衡州府志》: “高宗时任(1127-1162)。”
赵不懋:万历《衡州府志》: “孝宗时任(1162-1189)。”
叶秉彝:乾道元年(1165)任,《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一之一二:“(乾道元年七月)权发遣桂阳军叶秉彝,各特降三官放罢,今后不得与堂除差遣。”
赵公瀚:乾道五年(1169)任,《南轩集》卷9《桂阳军学记》:“学之成,乾道己丑岁三月也。为之者,知军事赵公瀚、教授刘允迪也。”注:赵公瀚,历知桂阳军、汀州,淳熙六年任广南东路转运判官.。
叶行己:万历《衡州府志》: “孝宗时任(1162-1189)。”
董瑛:万历《衡州府志》: “孝宗时任(1162-1189)。”
邹耘:万历《衡州府志》: “孝宗时任(1162-1189)。”
赵伯达:孝宗朝(1162-1189)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徐涓:淳熙元年(1174)任,《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七之三:“(淳熙元年四月十六日)知桂阳军徐涓言事”。
注:徐涓 ,温州瑞安人,绍兴十五年试礼部奏名进士,名犯庙讳,特与下州文学,淳熙初知桂阳军,官终知饶州。
徐大观:淳熙五年(1178)任,陈傅良《止斋文集》卷19《桂阳军乞画一状》:“臣检会到淳熙五年正月空日守臣徐大观奏”。
赵善珏:淳熙七年(1180)任,《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二之二八:“(淳熙七年)六月十三日,知桂阳军赵善珏特降一官放罢。”
王镇:淳熙七年(1180)任,周必大《平园续稿》卷37:《朝议大夫赐紫金鱼袋王君镇墓碣》:“淳熙二年,调通判邵州,----移潭州,众谕不平。帅悔悟,乃与诸司檄君权知桂阳军。八年还朝。”
注:王镇(1116-1193),字靖之,开封人,门荫补将仕郎,绍兴十五年调鄂州蒲忻丞,历知六安、吉水、安远等县,通判邵州、潭州,权知桂阳军,除提举荆湖北路常平茶盐公事,主管华州云台、台州崇道观,绍熙四年卒,年七十八。
赵俣夫:淳熙八年(1181)六月到任,蔡戡《定斋集》卷2:“桂阳军:奉议郎赵俣夫,天资粹明,饰以儒雅,曾知潭州衡山县,邑人至今称之,淳熙八年六月到任,财赋粗足,民獠具安,事无过举,人无异论。”
赵伯越:孝宗朝(1162-1189)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赵伯标:孝宗朝(1162-1189)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陈傅良:淳熙十四年(1187)-淳熙十六年(1189)任,《水心文集》卷16:“宝谟阁待制中书舍人陈公墓志铭》:”知桂阳军,稍迁提举湖南常平茶盐。“
注:陈傅良(1137-1203),字君举,号止斋,温州瑞安人,师从郑伯熊、薛季宣,传永嘉之学。乾道八年登进士甲科,授泰州教授,添差通判福州,淳熙十四年知桂阳军,光宗立,提举湖南常平茶盐公事,授转运判官,改提点浙西刑狱。除吏部员外郎,迁秘书少监,绍熙三年,除起居舍人。明年,兼权中书舍人,不久申省自免而归。宁宗即位,召为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同实录院修撰,以言者削秩罢。嘉泰二年复官,起知泉州,以疾辞。授集英殿修撰,进宝谟阁待制致仕,明年卒于家,年六十七。谥文节。
徐闶:绍熙二年(1191)任,《宋会要辑稿*兵》三之三二:”(绍熙二年)十一月八日,前知桂阳军徐闶言:‘土军之在州县,去官司为最近,----必用有举主、系亲民资序之人,令吏部长贰精加铨量,方与注授。’“
注:徐闶 ,建安人,隆兴元年进士。历知桂阳军,绍熙中知南剑州。
汪义荣:约绍熙间(1190-1194)任,汪义荣,字焕之,徽州黟县人,乾道五年登进士第,知桂阳军,治以最闻,仕至大理丞。见弘治《徽州府志》,光绪《安徽通志》卷120.
洪邃:绍熙间(1190-1194)任,曹彦约《昌谷集》卷14《送桂阳洪守序》:“初寿皇遴选二千石,----上雅念忠宣公忠义,桂水又有能声,顾二千石不久任,非寿皇所以加惠千里之意,终更而图,特为晚耳。”按:宋孝宗于淳熙十六年传位与子光宗、光宗上孝宗尊号为“
至尊寿皇圣帝 ”,省称“ 寿皇 ”。宋孝宗卒于1194年,故洪邃任桂阳知军的时间当为(1190-1194)年间。又此文作于绍熙间曹彦约为官桂阳军时
注:洪邃 ,饶州鄱阳人,忠宣公洪皓之子,历知桂阳军,德安府。
王允: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刘莒: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蔡咸: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孟必先: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夷坚支甲》卷4《南城驿》:”孟必先子开为建昌教授,淳熙十年,将受代。-----孟今除桂阳守。“
邵康: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注:邵康,字似之,婺州金华县人。淳熙十一年省元,登进士第四人,授从事郎,历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知桂阳军。嘉泰间知桂州,开禧三年除太常少卿。
曾槐:约嘉泰年间(1201-1204)任,大德《南海志》卷9:“曾槐,淳熙五年进士,知桂阳军。”康熙《番禺县志*曾槐传》:“补外知桂阳军,以郡无城,请鬻碟为筑城,费不报。乃拾节取给,事竣,而民不扰。郡计旧敛旗望钱于酒家,岁得钱三百三十万文,槐捐以便民。又有总所积逋钱四千余贯,槐为之补解。又寄招效用五百名,所费出于此。项安世奏闻,晋朝奉大夫。”
注:曾槐,字仲卿,番禺人,幼能属文,长从周必大、杨万里游,登淳熙五年进士。以荫除司农寺薄,署大府丞,摄监察御史,出知桂阳军,调汉阳军。著有《桂水续集》。
斛僖:嘉泰二年(1202)以衡州通判权桂阳军事,杨万里《诚斋集》卷132《宋故朝请郎贺州斛使君墓铭》:“桂阳缺守,漕檄君摄之。郡小而窶,君痛省穑,去日有羡。郡介蛮洞,无城无兵,君募骁勇,缮干甲,训技击,军声载振,群蛮远遁。“
注:斛僖(1141-1202),字公和,一字宗鲁,其先河北胡氏。历郴州郴县主簿、邵州判官、临江军新淦县丞、隆兴府丰城县令,知赣州兴国县,通判衡州,权桂阳军。知贺州,未赴卒,年六十二。
王斐:嘉泰四年(1204)任,《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三四:”(嘉泰四年)五月十四日,知桂阳军王斐言事“。
薛蒙:开禧年间(1205-1207)任,万历《衡州府志》: “开禧间任。” 《楚纪》卷52:“薛蒙,永嘉人,开禧间为桂阳守”。
赵崇度:嘉定五年(1212)年任,《真文忠公文集》卷43,《提举吏部赵公墓志铭》:“天子诛权臣----知桂阳军,陛辞,请募散卒捕虚籍以销盗寇之党,赋北来人田,以减州郡之蠹,会郴寇暴作,桂阳其唇齿之地,公疾驱至官,民有冤许自直,不以次第拘。公谓郴、桂诸峒虽名徭人,实与省民错处,特赋性悍暴,在位者无以化服其心,故易以乱,奏请命郡教授选士之有学行者二人,以《孝经》、《论》、《孟》授峒子弟,每三岁上其能通习者,郡以礼旌异之。如此三十年,诸峒皆化为衣冠之俗,谁肯自弃于贼!”《永乐大典》卷7513《桂阳军举子仓》:“(桂阳军)先是民俗有不举子,嘉定五年,赵知军崇度始为措画,富者劝以义,贫者给以食,请于提举司,在城每岁支发常平米二百石,两邑各发百石,其乡都并于户绝、冒占等田发充举子田。”
注:赵崇度(1175-1230)字履节,号节斋,宰相赵汝愚第五子,河南开封籍,崇德(今桐乡)人,幼从朱熹学。初授承务郎、监中岳庙,签书复州判官,添差通判信州,知桂阳军、邵武军,提举福建市舶兼知泉州,改知吉州,后提举湖南常平,改江西,提举吏部东栓,主官建康崇禧观,以朝散大夫致仕,绍定三年卒,年五十六。
林伯成: 约嘉定间(1208-1224)知桂阳军。
注:林伯成,字性之,福州闽清县人,淳熙十四年登武举进士,嘉泰初为阁门舍人。开禧中尝为贺金正旦副使,后出知高迪、桂阳军,终知真州。
吴竽: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罗埙: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吕祖平: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吕祖平:东莱人,庆元中知仙游县,嘉定初官大理寺丞,二年放罢,十一年知处州。
叶元瀚: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 :“知桂阳军”。
注:叶元澣:签书惠州判官,历将作监丞、司农丞、宗正丞;嘉定中知知桂阳军,后历知昌化军、池州。除提举泉州市舶司
沈堂: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李直柄:嘉定中(1208-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注:李直柄,嘉定中知桂阳军,后入朝任军器监兼刑部郎官,除大理少卿。邵定间以奉直大方知汀州、南剑州。
左謩:嘉定十二年(1219)任,《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五之三三:“(嘉定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新知桂阳军左謩与祠禄。”
注:左謩,字元规,吉州永新县人,开禧元年登进士第,嘉定间为朝奉郎、权发遣淮西提刑,历知桂阳军、黄州,有《坦斋稿》
赵希棕:《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曹儤:嘉定十五年(1222)任,《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五之三二:“(嘉定十五年九月二日)新知汉阳军王捄、新知桂阳军曹儤罢新任。以臣僚言:「汉阳、桂阳皆係风寒之地,捄轻儇不靖,儤凶暴為虐,恐致误事。」”
柴景望:约嘉定十六年(1223)前后任,入祀名宦祠。
注:柴景望,字渭叟,溫州瑞安人,治尚书,登淳熙十四年(1187)进士,历知弋阳,嘉鱼县,嘉定中除秘书郎兼庄文府教授,十三年与宫观,理作自陈,十六年知桂阳军,宝庆元年改知永州,二年以朝奉大夫提举湖南常平茶盐公事,同年十二月致仕。
林中: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牛斗南:宁宗朝(1194-122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注:牛斗南 ,南康军都昌县人,庆元五年登进士第,历知汉阳县,太理寺主簿,知桂阳军。“
高不倚:宝庆元年(1225)-邵定元年(1228)任,《桂阳直隶州志》卷6:“秀揽亭,宝庆二年,高不倚知桂阳军,令县令史元华举毕工,邵定元年夏成。”《永乐大典》卷7514《桂阳军先备仓记》:“高知军不倚实念之----时绍定改元孟夏计望,门人朝奉郎、前知桂阳军临武县赵汝乳记。”嘉靖《衡州府志》卷6《桂阳名宦》:“高不倚,宝庆元年以朝请大夫任知军,复宝泉、创教场、砌道路、置劝驾田,莲开并蒂,参秀两岐,奏可节制军马提举丁义。”入祀名宦祠。
注:高不倚,平江府吴县人,嘉泰二年登进士第,历钱塘县令,浙东安抚使司干办公事,监行在都进奏院,嘉定末通判镇江,宝庆间知桂阳军。
张国均:绍定元年(1228)-绍定三年(1230)以朝奉大夫任,江西樟树市藏墓石《宋故杨氏夫人墓志铭》,署:“朝奉大夫、新知桂阳军事借紫张国均记并书”,杨氏卒于宝庆三年九月。又李刘《四六标准》卷28《代回桂阳张知军国均启》。按:宝庆三年高不倚仍在任,故张国均当是绍定元年到任。
注:张国均,字维之,建昌南城人,礼部尚书张大经之孙,历知奉新、建宁县,嘉定末年通判潭州,绍定初知桂阳军。
乔似孙:理宗朝任(1224-126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注:乔似孙,曾任兵部郎中兼知江州,特授直秘阁江西运判兼都督府参议官。
苏蒙:约邵定间(1228-1233)任,《浙江通志》卷126:“苏蒙,瑞安人,开禧元年进士,知桂阳军。”
刘用行:邵定四年(1231)-邵定六年(1233)年任。《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53《刘赣州墓志铭》:“改迭巴陵县、通判道州、知桂阳军,入为太常寺主簿,出知安庆府。----余公(余嵘)檄公摄郡,有指就畀左符。溪洞环郡(指桂阳军)者百有六所,蛮徭负固,隅總喜功,间隙易开。公威克爱,宽济猛,繇是安静。省科役,崇礼逊,熟蛮多遣子弟来学。端平改纪,真、魏交荐。”
注:刘用行(1168-1249),字圣与,泉州晋江人。嘉定元年进士,官永州零陵令,改巴陵,迁道州通判,知桂阳军,召为太常寺主簿,出知安庆府,终知赣州。淳祐九年卒,年八十二。
邵熙元:理宗朝任(1224-126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浙江通志》卷125:“邵熙元,金华人,开禧元年登进士第。知桂阳军。”
高不俦:理宗朝任(1224-126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注:高不俦,蒙城人,历知桂阳军、道州。
柴梦规:理宗朝任(1224-1264)任,《桂阳直隶州志》:“知桂阳军”。
注:柴梦规 ,温州瑞安县人,嘉定十三年登进士第。端平中任桂阳军蓝山县令。
朱天锡:嘉熙三年(1239)-淳祐元年(1241)任,《永乐大典》卷7513《桂阳志》:“嘉熙庚子,朱知军天锡乃合二仓之额。----天锡去春交领郡事之时,徒闻先备之名,实无在仓之米“。”
朱挺:淳祐六年(1246)任,见《宋处士叶公墓志铭》署:“奉议郎擢发遣桂阳军兼管内劝农营田事朱挺书并篆”
注:朱挺:字烈仲,闽县人。历大理丞,端平中(1235年前后)知循州,淳祐六年知桂阳军。
沈应昌:约淳祐年间任,乾隆《江南通志》卷120:“沈应昌,平江府人,嘉定十五年进士,仕至知桂阳军。”
雷应春:淳祐十二年(1252)任,同治《临武县志》卷41《义学田碑记》,作者雷应春,署淳祐十二年秋。
注:雷应春,字春伯,郴州人。嘉定十年进士,分教岳阳。改江西漕干,又改通直郎,知赣县。除监行在都进奏院,轮对称旨,擢监察御史。归隐九年,又起知临江军,知桂阳军,官终江东宪。”
张仲:约宝祐年间(1253-1258)任,《宋诗纪事补遗》:“张仲,海陵人,淳祐中官郡丞,尝摄衡州、桂阳二郡守。”
贾明道:宝祐五年(1257)任,光绪《湖南通志》卷285《临武秀岩题名》:“天台贾明道假守桂阳,因视师武溪,----宝五丁巳仲冬既望。”
胡季虎:约景定中(1260-1264)知桂阳军,《宋元学案补遗》:“胡季虎,宁国人,淳祐四年进士,历官徽州通判,权发遣桂阳军。奏事行在,疏陈大学正心之旨,董仲舒天人感应之言,上赐嘉奖。”
刘登:咸淳四年(1268)冬任,万历《衡州府志》:”刘登,建康路人,咸淳戊辰年(1268)冬以朝请郎知桂阳军。“《湖南通志》卷96:”刘登,江宁人,咸淳中知桂阳军。宋亡,被执。“
陈叔达:德祐元年(1275)任,《湖南通志》:”陈叔达 ,恭帝朝知桂阳军。“
签判:
签判全称为“签书桂阳监(军)判官厅公事”,宋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主要职责为协助本州正副长官处理政务公文,并佐理行政、司法、财政、监察等职。宋制,诸州“幕职官联事合治之地”称为“签厅”,签判作为幕职之首,,主持签厅日常事务。宋初桂阳监未置签判,仅以判官代其职,庆历初因桂阳监瑶乱,改判官为签判,后罢,政和二年(1112)重置签判一员。由于宋代桂阳是同下州,未置通判,签判实际上行通判之职,是桂阳监(军)的二把手。
郑纾:庆历三年(1043)任,《端明集》卷40《尚书礼部侍郎郑君墓志铭》:“湖南安抚使王丝荐君为签书桂阳监判官厅公事”。按:王丝为荆湖南路安抚使的时间为庆历三年。
注:郑纾(1001-1056),字武仲。安陆人。仁宗天圣八年进士,任应城县(今属湖北)主簿,越州司法参军,改太理寺丞,迁殿中丞,历知兰溪、余桃县。湖南安抚使王丝赏识他的才干,荐为签书桂阳监判官厅公事,不久权潭州长沙县。迁都官员外郎、审判评议官,终于祠部郎中。嘉祐元年五月卒,年五十六。
何某:约元丰年间(1078-1085)任,孔武仲《宗伯集》卷10有《回桂阳监签判何承议启》。
侍其玮:约元丰年间(1078-1085)任,《丹阳集》卷13《朝散大夫致仕柱国赐紫金鱼袋侍其公墓志铭》:“又知吉州之永丰,签书桂阳监判官,稍迁通判全州。”
注:侍其玮,字良器,长洲(今苏州市)人,仁宗皇祐元年进士,调富阳、阳武二县主簿,迁阆州掌书记。改著作郎、知池州建德县,历知固始县、永丰县,签书桂阳监判官,通判全州,擢知化州,改知池州,以朝散大夫致仕。崇宁三年卒,年八十三。著有《续千字文》。
范寅秩:绍兴二年(1132)任,《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7:“(绍兴二年)八月辛亥右承奉郎、签书桂阳监判官厅公事范寅秩招降李冬至二等贼,先是李冬至二等宜章连犯湖广数郡踰年乃平。”
注:范寅秩,建州建阳人,徒居方城,以荫补右承奉郎,签书桂阳监判官厅公事,累擢湖北路提举常平盐茶公事。绍兴十七年,迁右承议郎、福建转运判官。
陈如埙:绍兴二年(1132)任,以签判权桂阳监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4:“(绍兴)二年十一月会权桂阳监陈如埙与平阳县主簿权县事陈发朋比为奸,敛民钱数万缗,徽言廉得之,即移如埙而罢发。己酉,吕颐浩奏以如埙等属吏,仍令徽言分析,上可之。”《浪语集》卷33《薛徽言行状》:“平阳权令李发、并桂阳签判权监事陈如埙对移奏在第七卷。”
林光祖:约淳熙年间(1174-1189)任,林光祖,字忱叔,福州长溪人。隆兴元年登进士第,历莆田县尉,累迁桂阳军签书判官厅公事。见《淳熙三山志》、《万历福宁州志》。
方正己:庆元四年(1198)任,《南涧甲乙稿》卷22《韶州太守朝散大夫汪公墓志铭》:“胥则进士黄钦承、黄时心、左宣议郎签书桂阳军判官方正己。”按墓主汪杞卒于庆元四年。
注:方正己,饶州德兴人,绍兴十五年登进士第,历左宣议郎、签书桂阳军判官。
张安孙:嘉泰三年(1203)任,《平园续稿》卷35《宗室崇道武经公育墓志铭》:“再娶张氏,宣教郎、签书桂阳军判官军判官厅公事安孙之女。”按墓主赵育卒于嘉泰三年。
判官
判官职责与签判相当,由选人担任,地位略低于签判。
黄鉴:大中祥符九年(1016)前后任,《宋史》卷442《黄鉴传》:“黄鉴,字唐卿,与亢同乡里,少敏慧过人。举进士,补桂阳监判官,为国子监直讲。”
注:黄鉴(?-1031),字唐卿。大中祥符八年进士第,补桂阳监判官,历国子监直讲,天圣中曾参与校刊《南史》、《北史》、《隋书》、《文选》等,累迁太常博士,国史院编修官,天圣八年,擢直集贤院,又尝修《三朝实训》,后为母老,出为通判苏州,天圣九年卒,纂集有《杨文公谈苑》十五卷。
萧固:约天圣年五年(1027)任,《临川先生文集》卷94《尚书祠部郎中集贤殿修撰萧君墓志铭》:“君讳固,字干臣,初以进士选桂阳监判官”。
注:萧固(1002-1066),字干臣,临江军新喻县人,天圣五年登进士第,初授桂阳监判官,历楚州团练推官,改大理寺丞,知阳武、青城而县,通判虔州,贤殿修撰、知江州,以祠部郎中致仕。治平四年卒,年六十五。
孙亿:天圣八年(1030)前后任,《武溪集》卷20《宋故大理寺丞前知白州孙公墓表》:“弱冠能属文,举进士上第,选桂阳监判官----桂阳地产五金,诤盗日积。(君)率以和易守职,进则启迪嘉谋,以裨邦君之阙,退接民吏,一无异言,故直道得行,而上下悦之”。
注:孙亿,字廷龄,袁州分宜人。弱冠举进士上第,选桂阳监判官、虔州节度推官、权大理寺丞,迁知吉州永新县。徒知白州。皇祐元年卒,年四十一。
章侁:景祐四年(1037)前后任,同治《桂阳直隶州志》卷27:“庆历年间,桂阳监判章侁悯惜烹丁之苦,作长篇《烹丁歌》,呈献朝廷,感动仁宗,下诏免除。”又《舆地纪胜》卷61《桂阳军》:“判官章侁作<烹丁歌>云‘官中逐月催科税,不征谷粟只征银’。”按: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0:“先是桂阳监平阳县自马氏时税民丁钱,岁输银二万八千两,民生子,至壮不敢束发,廓奏悉蠲除。”朝廷免除桂阳监平阳县烹丁税乃景佑四年之事。王闿运亦以监判误作通判,据《舆地纪胜》卷61章侁当为桂阳监判官也。
注:章侁,建州建安人,大中祥符五年进士,天圣五年官宣德军节度判官,景佑四年前后任桂阳监判官,作有《烹丁歌》。
王甸:景定中(1260-1264)官桂阳军判官,《宋元学案补遗》卷74:“王甸,黄岩人,方岩从子。景定中,官桂阳判,桂阳本无城守,寇警告急,州守弃官走匿山中,军民惊扰,甸匹马夜出追之,挽守出视事,众志乃定。遂设木城,修备戎器,泣论众坚守。寇知有备,卒不来,民赖以安。”
教授
宋代主管州县官学的官员称为教授,南宋对教授的选拔要求非常严格,多由品德、学识优秀的进士充任,一大批当时名士出任桂阳监(军)教授,对宋代桂阳的文化教育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朱伯雄:约绍兴二十三年(1153)前后。
注:朱伯雄 ,字少扬,饶州浮梁县人,绍兴十八年进士第,历桂阳军学教授,仕至知吉水县。
郑绅:约乾道三年(1167)前后任,著有《桂阳图志》六卷。光绪《浙江通志》卷125:“郑绅,衢州西安县人,乾道二年登进士第。”
刘允迪:乾道五年(1169)任,《南轩集》卷9《桂阳军学记》:“学之成,乾道己丑岁三月也。为之者,知军事赵公瀚、教授刘允迪也。”
注:刘允迪,字德华,玉山人。隆兴元年进士,教授桂阳军,历知德安县,仕至朝奉郎,参议沿海制置使军事。
刘德秀:约淳熙初(1173)任,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丁集《庆元党考异》日:“刘德秀仲洪为桂阳教官,考校长沙回,至衡山,遇湖南抚干曾撙节夫”
注:刘德秀,字仲洪,号退轩。丰城石滩人。生于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登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授左迪功郎,知南康军户掾。以荐员开升左从政郎,任桂阳军学教授,历知潭州长沙县,差充四川制置安抚使司参议官,权发遣重庆军抚事,擢监察御史。庆元元年(1195年)转朝奉大夫。除右正言,二年(1196年),除右谏议大夫。三年(1197年),授工部尚书。转兵部尚书兼侍读、实录院修撰,五年(1199)授四川安抚制置使、知成都府,嘉泰二年(1202)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抚使,开禧元年(1205年)授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进封豫章郡开国侯,三年(1207年)卒,赠太师,谥文穆。有遗稿《默轩词》十三卷、《默轩词》二十余卷行于世
王益祥:淳熙十五年(1188)前后任,与知军陈傅良多诗词相和。
注:王益祥,字谦叔,号止轩,闽县人。淳熙十一年进士,官桂阳军教授,绍熙中转建康府学教授,迁枢密院编修官、崇政殿说书。出知宁国,改处州,后迁江南东路提刑,以里人陈自强居相位,引嫌归。
吴炎:绍熙二年(1191)前后任,《后村大全集》卷154《太常博士吴公墓志铭》:“绍熙初元,郑公乔典举,得公卷击节,擢第十,廷试中乙科,授從事郎、教授桂阳军学,环郡皆徭也,公不鄙夷其人,讲切磨濯,弦咏彬彬,旁郡有来学者。地远士贫,或不能偕计吏西上,公积余廪,哀众力,置贡士之田焉。”
注:吴炎(1153-1221),字济之,莆田人,绍熙元年进士,授桂阳军教授,嘉泰二年除户部驾阁,开禧初累迁太常博士,时韩侂胄当政,丐外,通判建宁军,嘉定七年知温州,改兴化军,政绩甚多,奉祠归,嘉定十四年卒,年六十九。
周端朝:嘉定四年(1211)-嘉定六年(1213)任,《鹤林集》卷34《周侍郎墓志铭》:“策嘉定四年进士第,教授桂阳军。”其赴任桂阳军教授,好友鲍壄、翁卷、叶适赋诗相送,任上首立濓溪祠于军学以示标准,又修撰《桂阳志》五卷。
注:周端朝(1172-1234),字子静(一作子靖),永嘉人,周鼎臣之子,其学得张拭之传,从朱熹于武夷,绍熙中入太学,因右丞相赵汝愚受贵戚诬陷贬黜,端朝同太学生杨宏中,、张道、林仲麟、蒋傅、徐范六人上书辩诬抗争,时号“六君子”,登嘉定四年进士第,教授桂阳军,通判严州,除国子博士,绍定二年除著作郎,累迁秘书少监,兼实录院检讨官、国史院编修官,端平元年权刑部侍郎,卒,年六十三。
李梦炳:嘉定十三年(1220)任,同治《桂阳直隶州志》卷24《李梦炳碑》:“宋宁宗庚辰岁立,庚辰为嘉定十三年,在州西北政明邱氏宅外,其文盖桥记也,梦炳军学教谕,宋时政明为桂水乡。”按:教谕乃教授之误也。
俞德藻:宝庆二年(1226)任,《平斋集》卷3《孺人吴氏墓志铭》:“子三人,修职郎、新桂阳军教授德藻。”按:墓主吴氏卒于宝庆二年六月。
注:俞德藻,临安钱塘人,嘉定七年入太学,登舍选,嘉定十六年登进士第,授修职郎,教授桂阳军,丁母忧。端平三年调郴州州学教授。
孙梦观:宝庆三年(1227)任,《履斋遗稿》卷3《孙守叔墓志铭》:“君登丙戌进士第,授迪功郎,调桂阳军学教授,----即中第,益留意古学。为郡博士,专以考亭之书淑诸生。州境有蛮寇,帅廉君宜于士而习其俗,越次命君摄事,寇即定。”
注:孙梦观,字守叔,庆元府慈溪人。宝庆二年进士。调桂阳军教授,权临武县事,浙西提举司干办公事,差主管吏部架阁文字,为武学谕。出知嘉兴府、泉州、宁国府,迁太府卿、宗正少卿,兼给事中、起居舍人、起居郎,八上章辞免,以监察御史吴燧论罢。直龙图阁与祠,授秘阁修撰、江淮等路提点铸钱司公事。甫至官,即复召为起居郎兼侍右侍郎、给事中兼赞读,兼国子祭酒,权吏部侍郎,以集英殿修撰知建宁府,宝祐五年卒,年五十八。著有《雪窗集》2卷。
刘天声:咸淳二年(1266)前后任。万历《吉安府志》卷5:“刘天声,吉州吉水县人,咸淳元年登进士第,历桂阳军学教授。”
郭元亨:咸淳十年(1274)任,资兴市蓼江镇秧田村《辰冈书堂记》碑署“桂阳军军学教授庐陵郭元亨书”。按碑立于咸淳十年(1274)。
录事参军
宋代录事参军是诸曹官之长,其职能是“掌州院庶务,纠诸曹稽违”。所谓“州院庶务”主要指审刑判案。“纠诸曹稽违 ”即作为曹掾官之长,担负监督劾察本州其他曹官及所辖诸县县官之责。此外录事参军还与判官一起掌领一州户籍税帐。录参与司户一起,分掌粮料院的给纳,并与通判一起监管军资库,军资库的簿书由录参与通判共同签署,以防知州挪用。
宋文仲:淳熙十四年(1187)任,《止斋文集》卷20《湖南提举荐士状》:“臣恭观明诏,搜罗湖广遣材。窃见通直郎知潭州长沙县宋文仲,有通务之才,而发於谦和;有及物之志,而安於静退。盖文仲虽生长南土,其家学则中原文献也。顷丞萍乡,蔼有民誉。方臣假守桂阳,得其为人就访之。而文仲尝为桂阳录事参军,授臣本军会计录一卷,臣遵行之,所以能蠲除宿负,罢弛斜科,不得罪於其民者,文仲之助也。寻领使事,访以九郡利病,无不周知。前者仓司籴补诸郡米仅十万斛,今者漕司蠲钱亦数万缗,皆文仲发之。臣以为文仲虽衡阳人,实国士也。”
注:宋文仲,字伯华,安陆人,宋祁之后,尝居衡阳,张拭门人。历官萍乡丞,桂阳录事参军,陈傅良知桂阳,闻其名,就访之,后擢为通直郎、知潭州长沙县。著有《桂阳军会稽录》一卷。
曹彦约:绍熙三年(1192)任,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八七《宝谟阁学士通议大夫致仕赠宣奉大夫曹公墓志铭》:“擢淳熙八年进士第,授广德军建平尉,丁齐安忧,服除,调桂阳军录事参军,改辰溪令,未上又辟司法参军,改宣教郎知饶州乐平县。”曹彦约《昌谷集》卷15《次女如壁葬记》:“曹氏如壁者,其字也,名柔美,为昌谷居士曹某简父次女,生绍熙辛亥(1191)八月二十日,----居士未赴桂阳军录事参军,如壁生于外祖官舍。”
注:曹彦约,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授广德军建平尉,调桂阳军录事参军,改司法参军,知乐平县,江西安抚司京湖宣抚司主管机宜文字,权知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通议大夫致仕致仕,卒谥“文简”。著作《昌谷集》二十二卷,《宋史》卷410有传。
司法参军
司法参军简称司法,又称法曹、法掾、检法、法官等,其职能是在录事、司理参军等审理案件后检出适应的法律条文,以供判决时照用,并协助知州纠正冤案,甚至纠知州之失的,
曹彦约:绍熙五年(1194)任,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八七《宝谟阁学士通议大夫致仕赠宣奉大夫曹公墓志铭》:“服除,调桂阳军录事参军,改辰溪令,未上又辟司法参军,改宣教郎知饶州乐平县。”
赵必健:邵定间(1228-1233)任,《后村大全集》卷160《英德赵使君墓志铭》:“秩满,调桂阳军法曹,自初筮至此,用璽赦、登级、躬射,庆寿恩循承直郎。守委公与理掾督赋,句课殿最,理掾趣辦,守数称奖以风厉公。公曰:‘迟旬日,郡计未遽不足而民受一分之宽。’守感悟,少缓期会,民争乐输,赋入反羡。境内二徭相從雠杀,郡下掾属议,公请论其酋平之,守不答,檄巡尉逮捕。徭拒,杀吏卒,持辱尉,守议调飞虎军及禁军,公争曰:‘列郡可擅兴乎!宜遣士兵扼卫要,内请命于帅府。’守卒调禁军,徭披猖益甚,余帅嵘劾守挑寇生事,罢之,使参议官刘用行摄郡。公谓刘曰:‘徭非真反,畏罪耳,帅府驰尺纸抚之,必听命。’刘曰:‘谁可行者?’公请自行,刘大喜,遣之。初,公摄令平阳,徭素熟其恩信,及是争逐拜马首,公开论祸福,皆投戈散去,一郡解严。帅白之朝,乞与改合入官,会帅去,公赏格不行,绝口不自言。”
注:赵必健(1193-1262),字自强,宗室,商王赵元份之后,赵崇远之子,临川人。嘉定十年进士,丁忧,服除奉对,授修职郎、南昌尉,调桂阳军司法参军,权平阳县事,迁宁都丞,改奉议郎、知兴国军永兴县。迁扬州通判,擢知全州。景定元年起知英德府,三年正月卒于官,年七十。
司理参军
司理参军,宋代州郡专掌刑狱的官吏。
刘式:建炎末年(1130)任,《夷坚甲志》卷14《吴仲弓》:郑州人吴仲弓.建炎末.知桂阳监.----.时衡州人刘式为司理.亲见之。
李椿:绍兴年间(1131-1162)任,杨万里《诚斋集》卷116《李侍郎传》:“初调潭州衡山县尉,丁母忧,服除,调桂阳监司理参军,临武寇作,求盗者禽至五十九人,鞠之,才六人抵死。又诬为官军乡導者父子三人通寇,释之。----俄复归湖南,建请减桂阳军月桩钱万二千缗,损民税折银之直,免户部配鬻乳香。”
注:李椿,字寿翁,洺州永年人,以父遗泽补官,初调潭州衡山县尉,丁母忧,服除,调桂阳监司理参军,迁衡州军事判官,再调宁国军节度推官。张浚节制两淮兵马,辟为制司准备差遣,监登闻鼓院,有所不乐,请通判廉州以归。未上,召对,知鄂州。移广西提点刑狱,复移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召为吏部郎官,迁左司,复请外,除直龙图阁、知隆兴府、江南西路安抚使,改湖南转运副使,建请减桂阳军月桩钱万二千缗,损民税折银之直,免户部配鬻乳香。除司农卿,权临安守,除吏部侍郎,以病请祠,不许,面请益力,乃除集英殿修撰、知宁国府,改太平州,年六十九,上章请老,以敷文阁待制致仕。明年命待制显谟阁、知潭州、湖南安抚使。淳熙十年,卒,年七十三。朱熹尝铭其墓。
李士权:绍兴(1131-1161)中任,刘一止《苕溪集》卷31《桂阳监司理李士权平阳县令赵景韩推恩各合循一资制》
平阳县令
黄照邻:约天圣中(1023-1032)
注:黄照邻,桂阳监平阳县人,登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第,以循异选知平阳县令,后知循州,景祐间(1034-1038)以屯田员外郎知郴州,仕至尚书职方郎中。
商宗旦:约庆历年间(1041-1048)任,《遗山先生文集》卷三九《曹南商氏千秋录》:“宗旦,字继周,天圣五年王尧臣榜擢第,官至朝奉郎,知桂阳监平阳令,享年五十二。”
孙迪:治平四年(1067)-熙宁元年(1068)任,桂阳县鹿峰石刻题名:“平阳令孙迪常侍孙公郎中憩此。治平丁未重九日记。”“蛮徭肃靖邑民安,狱讼宁烦尽日间,策杖时来岩石坐,片心聊述野云闲。熙宁元年上九日,县令孙迪××”。
注:孙迪,邵武军邵武县人,嘉佑二年登进士第,知桂阳监平阳令。
李(陈)发:绍兴二年(1132)以主簿权县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4:“(绍兴)二年十一月会权桂阳监陈如埙与平阳县主簿权县事陈发朋比为奸,敛民钱数万缗,徽言廉得之,即移如埙而罢发。己酉,吕颐浩奏以如埙等属吏,仍令徽言分析,上可之。”《浪语集》卷33《薛徽言行状》:“平阳权令李发、并桂阳签判权监事陈如埙对移奏在第七卷。”
安世忠:绍兴十八年(1148)任,郴州万华岩《坦山劝农记》题名有新平阳令安世忠 。署绍兴戊辰(1148)年。
赵景韩:绍兴(1131-1161)中任,刘一止《苕溪集》卷31《桂阳监司理李士权平阳县令赵景韩推恩各合循一资制》
罗公旦:乾道四年(1168)-乾道五年(1169)任,《止斋先生文集》卷19《桂阳军乞画一状》:“绍兴奉行经界,本路漕臣见得银价太重,遂立条约,每两银折钱2贯800文,至此始有定数,乾道六年正月一十九日,前知平阳县罗公旦扎子,准都省批状指挥行下本路,于每两价钱上减钱一百文足,----知县罗公旦所乞,共减去岁收钱二千七百四十一贯四百九十文足。”
汪纲:绍熙中(1190-1194),《宋史》卷167《汪纲传》:“调桂阳军平阳县令,县连溪峒,蛮蜒与居,纲一遇以恩信。科罚之害既三十年,纲下车,首白诸台,罢之。桂阳岁贡银二万九千余两,而平阳当其三分之二。纲谓向者银矿坌发价轻,故可勉以应,今地宝已竭,市于他郡,其价倍蓰,愿力请痛蠲损之。岁饥,旁邑有曹伍者,群聚恶少入境,强贷发廪,众至千余,挟界头、牛桥二砦兵为援,地盘踞万山间,前后令未尝一涉其境,不虞纲之至也,相率出迎。纲已夙具酒食,令之曰:“汝何敢乱,顺者得食,乱者就诛。”夜宿砦中,呼砦官诘责不能防守状,皆皇恐伏地请死,杖其首恶者八人,发粟振粜,民赖以安。”
注:汪纲,字仲举,黟县人,以祖任入官,淳熙十四年中铨试,调镇江府司户参军。历知平阳县、金坛县、弋阳县、太平县,选知高邮军,擢户部员外郎、总领淮东军马财赋,以直秘阁、知婺州,改提点浙东刑狱,迁直焕章阁、知绍兴府、主管浙东安抚司公事兼提点刑狱,理宗即位,诏为右文殿修撰,加集英殿修撰,复因任,又加宝谟阁待制。绍定初,权户部侍郎,守户部侍郎,未几,卒。著有《恕斋集》、《左帑志》、《漫存录》。
赵必健:邵定间(1228-1233)任,《后村大全集》卷160《英德赵使君墓志铭》:“初,公摄令平阳,徭素熟其恩信,及是争逐拜马首,公开论祸福,皆投戈散去,一郡解严”。
监押:
赵不桎:郴州万华岩《坦山劝农记》题名有新桂阳监押赵不桎。署绍兴戊辰(1148)年。
监赡军酒库
吴猎:淳熙十三年(1187)任,《止斋先生文集》卷20《湖南提举荐士状》:“奉议郎知常州无锡县吴猎,----臣守桂阳,猎适为赡军酒官,助讲荒政,甚於饥渴。桂阳故事,遇皇帝登极,奉表进银三千两。属方救荒之际,力不办此,臣惧无以塞责,猎实教臣申请减额,迄蒙睿旨,捐三之一,为惠一方,”《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89《敷文阁直学士赠通议大夫吴公行状》:“明年赴选,序文林郎,调监桂阳军赡军酒库,岁余之官,刑狱使者宋公若水以公摄常宁宰丞,----陈公傅良来为守,愿得公助,潘公弗许。会郴、桂大饥,潘公命还郡赈给,公取南丰曾公法,率五日计口授泉,惠洽而民不劳。又请发常平金贷下农,陈公从之,全活甚众。“
注:吴猎,字德夫,潭州醴陵人。初从张栻、朱熹学,登进士第,初主浔州平南簿,淳熙十三年监桂阳军赡军酒库,十四年陈傅良知桂阳军,辟吴猎为幕僚,献策赈济桂阳灾民。改承议郎、知常州无锡县,绍熙三年,召试馆职,宁宗即位,迁校书郎,除监察御史,出为江西转运判官,寻劾罢。党禁驰,起为广西转运判官,除户部员外郎、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财赋,除秘阁修撰、主管荆湖北路安抚司公事、知江陵府,陛辞,领兵守襄阳,节制本路兵马,除刑部侍郎,充四川宣谕使。朝廷命旌别淑慝。以敷文阁学士、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嘉定六年召还,卒,谥文定。有《畏斋文集》、奏议六十卷。
监茶盐酒税卖矾务
刘唐老:绍兴四年(1134)任,《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七之一九:”(绍兴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秘阁校理刘唐老落职,添差监桂阳监茶盐酒税卖矾务。以唐老元祐党人,故有是命。“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93.
注:刘唐老,字寿臣,洛阳人,少有文名。熙宁七年为襄州司户参军,随其父使辽,任书写机宜文字,元祐二年召试馆职合格,授秘书校理,除太常博士,迁右正言、兵部员外郎。出知绛州,移提点秦凤路刑狱。绍兴中入元祐党籍,黜监桂阳监茶盐酒税卖矾务。徽宗即位,复朝奉郎直秘阁,知曹州,改相州。崇宁二年,再入党籍,五年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