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志的类别和体例--地方志
(二)地方志的类别和体例--地方志
从篇幅上看,地方志有简略,详尽两大类;
从记叙的时间上看,有通记、断代两大类;
从记事范围上看,有以下七大类:
统志。由史官受命编撰,历史与地理并载,如唐代的《元和 郡县图志》、宋代的《太平寰宇记》、元代的《一统志》、明代的《通 志》、清代的《一统志》。
2.总志。综合两省(或两省以上)的史地资料编出,如《湖广总志》。
3.通志。一省方志。如《山西通志》。
4.郡县志。宋代以后,各郡县编修的方志,如《丰润县志》、《吴兴县志》。
5.合志。综合两县(或两县以上)的资料编出,如安徽的《泗虹合志》。
6.乡土志。元代以后,某些乡镇编的方志。
7.杂志。为某一胜地而编写的专志。如《晋祠志》。
地方志的体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由简到详。秦汉以前,方志 与地理著述相似,隋唐之后,方志体例逐渐明晰,到了宋代体例近于 完善,内容包括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 产、乡里、风俗、方技、金石、艺文。宋太宗年间的《太平寰宇记》 的体例,对后世影响很大。元、明、清的方志体例与宋代的方志大体 相同,大门类中又分细类。如赋类分:田、地、税、苗等;土产分: 谷、布、饮食、器用等。清代分三书(志、掌故、文征)、八门(编 年、方典、建置、民政、秩官、选举、人物、艺文)的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