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志的含义、特点、源流--地方志
(一)地方志的含义、特点、源流--地方志
地方志,也称方志,记一方之物土,即“一方之全书”。,地方志 是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 书,如县志、府志、市志等。它的特点是“兼县史地,注重人文,详 今略古,纪实求真”。既有纵的叙述,又有横的剖析,是包括天地万 物的百科全书。编写地方志的目的是:积累资料,保存文献,总结经 验,指导工作,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为人民服务,为 社会主义服务,为四化建设服务。
地方志的名称,见于两千多年前的《周礼》。我国古代地方志的 发展经历了四个时期:
1.汉到魏晋南北朝为第一个时期。主要以记载地理为主;
2.隋、唐为第二个时期。地理、政事并重,体例初步形成;
3.宋元为第三个时期。内容偏重于故事,记载较为广泛全面;
4.明、清为第四个时期。地方志的体例、内容大有改观,尤其清 代乾隆、嘉庆年间,由于史学大师章学诚的大力倡导,方志著述,蔚 为大观。乾隆皇帝诏令全国各级官府每隔六十年重修地方志一次,于 是全国有一统志,省有通志,府有府志,县有县志,有的大镇也有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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