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意见书(2)--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三、病文评析
〔病文〕
x x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意见书
X检刑意〔1999〕9号
x x市监察局:
被不起诉人石x x受贿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丨999年11月15 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被不起诉人石X X在承包办公大楼维修的过程中,于1999年4月15 日接受包工头黄X x贿赂人民币2000元,上述事实有黄x x和李x x的证 言证实,并且石xx也供认不讳。被不起诉人接受他人贿赂,但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不认为 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本院已对石X X作出不起诉决定。
被不起诉人石X X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賄赂, 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根 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 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建 议对被不起人石X X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在10内通知本 院。
检察员付xx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院印)
〔评析〕
该检察意见书的毛病是适用法律不准。显然,石XX的违法 事实是受贿,其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 认为是犯罪。”故从石X X的违法事实来看,只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然而文书却套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十六条,该条款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 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 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十分明显,石XX接受贿赂是故 意违法的行为,而不是第十六条规定的非违法的行为。正因为该 检察建议书适用法律不正确,因而使判决失去了严密性。
四、系列训练
(一)判断题
1.检察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向监察处(室)提出对被不起 诉人行政处分建议的文书。
2.检察意见书制作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3.检察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的法 律文书。
4.检察意见书是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被起诉人处罚或处分的依据。
5.检察意见书必须由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院长署名。
6.检察意见书中对被不起诉人认定的事实是不起诉书中认 定的事实。
(二)作文题
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检察意见书。
王x x系x x市文化局于部,1999年5月15日,王x x受 赵xx之托,将赵x x之女招进市文工团任演员,王xx接受赵 x x送去人民币1900元。x x市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对王x x 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问答题
1.什么叫检察意见书?
2.怎样写检察意见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