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2)--诉状类法律文书
三、病文评析
〔病文〕
刑事答辩状
答辩人:王X成,男,35岁,汉族,河北省X县人,住本市x x区x x街10号
因自诉人李x良指控我打伤他的头部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李x良向x x人民法院呈送的控告我的诉状中,指控我们因孩子吵嘴 而引起的打架,责任完全在我;他的头部被打伤,造成脑震疡,休息40 天,要求我负担他的全部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对此,我有不同意见和理由。
首先,事端是由他引起的。他的孩子比我的孩子大,而且先打了我的 孩了。我把孩子领回,批评了他的孩子,同时也批评了我的孩子。对他的 孩子我只说了几句:“你比他大,应该让着他。”可是李x良竟然蛮不讲理, 口出不逊,说什么“不会教育孩子就别养活孩子。”我质问他:“你说谁。” 他蛮横地说:“说的就是那个混蛋。”这时,我才还口骂了他“混蛋”。接着 他把一盆脏水泼到我的身上。这样我们就撕抓起来了。我夺过了他手中的 脸盆,打了他的头部,他也狠力抓伤了我的脸,后来就被街坊拉开。再者,他的伤根本没那么严重,一共缝合了四针,脑震荡是轻度的,这一点可以 到X X人民医院外科门诊查实。他的伤一周后就拆了线、所以他休息40 天,完全是小病大养。故意制造假相。后来他又得了感冒。这与打伤一事无关。
基于上述的事实情况,我恳请法院查明事实,秉公处理。首先明确我 们在这次打架中各自应负的责任。我本人是要承担打伤他的责任,但李x 良在此事件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他本人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其次, 要确切地查明李X良所花医药费以及误工损失中确实属于因伤误工的数。 不能把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的误工也一概计算在内。再次,我因被他抓伤,也去医院着两次,休息三天,医药费及误工损失也应由对方承担责任。
以上答辩理由,睛法院考虑。
此致
X X市X 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X成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五 日
[评析]
这是一份刑事自诉案件的答辩状。这份答辩状尽管针对诉状 中提出的有关事实进行答辩,并指出了其中部分事实与客观事实 不符,但是由于没有直接列举证据进行证明,因而缺乏说服力。 例如答辩状提出:“他(原告)的伤根本没那么严重,一共缝合 了四针,脑震荡是轻度的。这一点可以到xx人民医院外科门诊 查实。”显然,这种举例缺乏证明力,如果答辩人通过律师直接 取证,证明原告的脑震荡是轻度的,伤势并非那么严重,就增强 了说服力,就会令人信服。
四、系列训练
(一)问答题
1.什么叫答辩状?
2.答辩状从不同的角度划分,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3.答辩状与上诉状有哪些不同点?
(二)判断题
1.答辩状是针对起诉状而制作的。
2.答辩状标题只要写明“答辩”即可。
3.答辩的案由指的是答辩的对象。
4.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诉状中的错误逐一批驳,从而说明其请求的错误性。
(三)作文题
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答辩状。
原告郝x x于1999年5月15日经村委会主任同意在x x乡 xx村自已承包的土地上兴建房屋,被乡政府发现,乡政府令其 停止施工,郝xx不听,继续建筑,并建成四间即125平方米住 房。x x乡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规定,于1999年7月15日作出《关于拆除郝:x X非法占用耕地 所建住房的处罚决定》,郝xx不服,起诉到xx县人民法院, 请代x x乡人民政府草拟一份答辩状。郝xx, 38岁,xx县 x x乡,xx村村民,住x x乡。xx乡政府法定代表人:朱x X ,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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