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劳动争议仲裁文书 (一)调解书
三、劳动争议仲裁文书 (一)调解书
1.调解书的写作
(1)调解书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按照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 议内容,制作而成的法律文书。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 神,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也要贯彻调解为主的原 则,所以,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调解书则是劳 动仲裁机关最常用的法律文书之一。
(2)调解书的内容和写法。
调解书一般可分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①仲裁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案件编号;②当 事人身份等自然状况。申诉人(被诉人)一方为职工的,应写明当事 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业、住址;若是集体劳动争议,则应 写明职工代表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与职业;若一方为单位的, 则写明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及职务。有 委托代理人的,还要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
③案由,可单列,也可结合在引言中,如“上列当事人因x x x (案 由)一案,......,’。
2)正文。这是调解书的重点部分。应写明:①争议事实。要求 简要写清发生争执的主要过程,双方在争执问题上各自的主张和理 由,重点突出地写明争执焦点。②对争议的评定,应依据査明的事 实,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对争执的问题进行分析,讲明道理,分清是 非、责任。对正当的要求给予支持、维护,对错误的给予批评、教育。③调解结果,即协议的内容,包括解决争议的方案或措施、仲裁 费用的承担等。这部分应写得具体、明确、全面,表达要求准确无 误,以免在执行中发生困难。
3)尾部。包括:写明“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 盖仲裁委员会印章,注明年、月、日。
2.调解书的实例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解书
(19 ) 劳调字第号
申诉人:叶XX,女,XX岁,XX丝织厂固定工,住XX市X X路X X号。
被诉人:X X丝织厂,地址:X X市X X路X X号。
法定代表人:XXX,男,XX丝织厂厂长。
.申诉人称:她于19x x年x月x日,因涉嫌盗窃本厂白厂丝,被 X X区公安分局收容审查。经公安机关审查,无罪释放。回厂时,厂 方以她在审查期间巳被除名为由,不予接收。现向本会申诉,要求厂 方将她收回,并补发自收审至今的工资、奖金等人民币XX 乂元。
经审理,现查明:
一、叶X X因偷盗白厂丝X斤,价值X X X元,被公安机关收容 审查。公安机关查明,该厂失窃的X吨白厂丝系一盗窃团伙所为,与叶 X X无关。叶X X偷窃X斤白厂丝,数额小,情节显著轻微,尚不够刑 事处分,因此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将叶X X无罪释放。
二、在x x区公安分局收审叶X x第7天丝织厂以“叶x x因盗窃 罪被公安机关拘留”为由,作出将她“除名”的处理决定。在叶X X被无 罪释放后,X X丝织厂又以她巳被除名为由,不予接收。
本庭认为:1.法院并未判叶X X犯盗窃罪,XX丝织厂认定叶 X x犯了盗窃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2.在叶x x被公安机关收容 审查期间,XX丝织厂将其除名,不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 八条关于给予职工除名的规定。3.经公安机关查明,叶x X确曾偷 窃本厂少量白厂丝,属一般违法行为,企业可依据《企业奖惩条例》 和叶xx的一贯表现,认识态度等,决定是否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或 经济处罚。4.叶x x被公安机关收审期间的工资,根据劳动人事部 工资局劳人薪[1984] 11号文规定,如下给予任何行政处分,可以补 发工资;如给予行政处分,不再补发工资。5.叶x x被公安机关无 罪释放后,因企业拒绝接收而无法进厂劳动,责任在企业,这个期间 的工资及奖金应予补发。
经本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由X X丝织厂撤销对叶X X的除名决定,并将其收回。
2.补发叶x x自公安机关释放至回厂这段期间的工资及奖金。
3.是否给叶xx行政处分,给予何种处分以及收审期间工资的处理, 由厂方依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法定程序,另行处理。
4.仲裁费xx元,由双方对半承担。
立协议人:xxx (法定代表人)
XXX (工人)
(签字)
首席仲裁M: X X X 仲裁员:X X X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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