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强制执行公证类
十三、强制执行公证类
(一)强制执行公证类的写作
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指 公证机关依据《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对无疑义的追 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的公证活动。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不经诉 讼,直接持此类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 行公证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特殊职能,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及时调整债权债务关系,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主义经 济秩序,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民事流转关系的顺利实现有着重要的意 义。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注意的问题:①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 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 明,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有给付 内容的合同等,以及其他有关材料。②公证处要重点审查:债权文书 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有明确的给付内容和期限,是否属于强制执 行的范围并适宜强制执行;债务人与债务担保人的偿还能力;债权债 务关系是否清楚,有无争议。③公证机关出证条件是:债权文书要以 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有价证券、物品为内容;债权文书应当真实、 合法;债权文书中应载明债务人愿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公证书作成时 就是载明有强制执行效力,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债权文书,公证处应 当拒绝公证。④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是预置的,不同于法院的判决 书。因此,公证书付诸强制执行还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一要有债务人 不履行的事实发生,二要使法院执行部门明了需要执行的对象和范 围。在符合上述条件时,债权人可持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向有管辖
(一)强制执行公证书格式:
强制执行公证书格式(之一)
强制执行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债权人X X X X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经查,债权人X XXX与债务人XXXX于XXXX年X月X签订了《XXXX合 同》,并经XX XX公证处公证〔公证书编号()XX字第XX号〕, 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债务人XXXX应于XXXX年X月X日将X XXX (标的名称、数量)偿还给债权人X X X X ;现债务人违反了 合同规定,尚未把欠款(或物品)全部偿还给债权人X XXX。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X X X X应于 XXXX年X月X日前,将所欠本金X币X X X元、利息X币X X X 元、利息X币X X元,合计X币X X X元(或X X物品),偿还给债 权人X X X X。
逾期不付,债权人X X X X可持本公证书向XXXX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经过公证证明的各类债权文书,包括合同、欠单、借 据等;
2.利息按原合同的规定或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算;
3.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
4.债权人或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 份证号码、住址;
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原公证书放在后面。
强制执行公证书格式(之二)
强制执行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债权人X X X X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经查,债权人X X X X与债务人XXXX于XXXX年X月X日签订了《XXXX合 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 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X X X X》(相应的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债务人X X X X应于X X X X年 X月X日将XXXX (标的名称、数量)偿还给债权人X X X X ;现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规定,尚未把欠款(或物品)全部偿还给债权人X X X 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X XXX应于XXXX年X月X日前,将所欠本金X币X X X元、利息X 币X X元,合计X币X X X元(或X X物品),偿还给债权人X X X X。
逾期方付,债权人X X X X可持本公证书向X X X 4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未经过公证证明的各类债权文书,包括合同、欠单、 借据等;
2.利息按原合同的规定或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算;
3.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
4.债权人或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 份证号码、住址;
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原合同(欠单、借据)放在后面。
强制执行公证书格式(之三)
强制执行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债权人X X X X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X X X与债务人X X X X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 乂乂于乂父乂乂年父月乂日,在XX (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 的面前,签订了《XXX X还款(物)协议》。
经查,债权人X X X X与债务人XXXX于XXXX年X月X日 在X X (地点)签订了《XXX X合同》,并经x X X X公证处公证 〔公证书编号()XX字第XX号〕;由于XXXX (原因),该合同未 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为此,双方签订了上述《XXX X还款(物) 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的行为和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X X X X应按上述协议的规定,于XXXX年X月X日前,将所欠本金X 币XX元、利息X币XXX元,合计X币XXX元(或XX物品), 偿还给债权人X X X X。
逾期不付,债权人X X X X可持本公证书向XX 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依据经过公证的合同所签订的还款(物)协议;
2.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
3.债权人或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 份证号码、住址;
4.如协议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 一句不写;
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协议和原公证书放在后面。
强制执行公证书格式(之四)
强制执行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债权人X X X X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XXX与债务人X X X X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 父乂于父乂乂父年乂月乂日,在XX (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 的面前,签订了《XXX X还款(物)协议》。
经查,债权人X X X X与债务人XXXX于XXXX年X月X日 在X X (地点)签订了《X X X X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 《X X X X法》(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于X X X X (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为此,双方签订了上述 《X X X X还款(物)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的行为和协议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X X X应按上述协议的规定,于xxxx年X月X日前,将所欠本金X币 X X X元、利息X币X X元’合计X币XXX元(或XX物品),偿
还给债权人X X X X。逾期不付,债权人X X X X可持本公证书向X X X 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依据未经过公证的合同所签订的还款(物)协议;
2.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 方式等;
3.债权人或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身 份证号码、住址;
4.如协议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 一句不写;
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协议和原合同放在后面。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格式
具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X X X X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 理人)XXX与XXXX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的代理人)X XX于XX XX年X月X日,在XX (签约地点或本公 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XX XX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 内容符合《XXX X法》(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 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规定,本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 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县)公证处
公证贝(签名)
年月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债权 文书;
2.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3.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住址;
4.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 一句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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