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荡舟手机网
导航

主页 > 应用写作 > 法律文书 > 公证 > > 详细内容

十一、未受刑事处分(刑事处分)公证类

十一、未受刑事处分(刑事处分)公证类

  (一)未受刑事处分(刑事处分)公证类的写作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我国公民或在我国 居住的外国公民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处分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活 动。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主要用于到域外定居、学习、工作、结婚等事 宜的需要,目前,大多数国家要求,准备在该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需 提供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如美国要求,凡16岁以上并在中国居住六 个月以上者,申请美国的移民签订,必须提供未受(受过)刑事处分 公证。
办理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应注意的问题:①当事人应当向其住所地 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外国人则到其在华的最后居住地的公证处提
出公证申请。②当事人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公安机关或其所在单位 的人事(保卫)部门出具的当事人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材料。③ 对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公民,公证机关不出具未受刑事处分公 证。在此种情况下,司法机关不能对该公民处以刑罚,因此,可以根 据我国法律直接推定当事人未受过刑事处分,不需要公证证明。④根 据使用国的规定,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效力是有时间限制的。如阿根 廷法律规定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从公证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在 有效期内未办妥赴阿手续的,需要重新办理未受刑事处分公证。⑤我 国公证机关作出的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只证明当事人在公证之丨』前, 在中国境内居住期间未受过刑事处分。对当事人在我国境外居住期间 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公证机关一般不予公证。
  (二)未受刑事处分(受刑事处分)公证书的格式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
( ) 字第 号
  根据X X省X X市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或X X单位公务人员 档案记载),兹证明XXX (男或女,XXXX年X月X日出生,现 住XXXX)至XXXX年X月X日离境(或去香港、澳门)之日, 在中国(或内地)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XXXX年X月X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已出境的当事人。
    2.括号内的内容适用于从港、澳地区申请去国外的使用。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X X省X X市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或X X单位公务人员 档案记载),兹证明XXX (男或女,父父父乂年父月父日出生)至 XXXX年X月X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尚未离境受理过程中离境的当事人。
    2.起止日期以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日期或公证处查证日期为准。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X X省X X市公安机关的证明,兹证明XX国公民(或无国 籍人)XXX (中译名XXX)(男或女,XXXX年X月X日出生) 于X X X X年X月X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受过中国司法机关的刑事
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在中国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国公民。
    2.当事人姓名应写本人外文姓名并附中译名。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X X省X X市公安局证明,兹证明X X国公民(或无国籍 人)XXX (中译名XXX)(男或女)于XXXX年X月X日至X X X X年X月X日X X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或驻中华人民共 和国X X总领事馆)工作期间未曾受过中国司法机关的刑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工作人员。
    2.当事人姓名应写本人外文姓名并附中译名。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X X > X X市X街X号)(男或女,XX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台湾省 于X X X X年X月X (注)以前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此日期指当事人离开大陆去台湾省定居的时间。
刑事处分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X X人民法院X X号刑事判决书,兹证明XXX (男或女, XXXX年X月X日出生,现户籍地在XX省XX市XX路XX号) 于XXXX年X月X日被XX法院以X X罪判处XXXX、X X X X
(指主刑与与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尚未离境的当事人。
    2.写明判决书处分的具体刑种。
刑事处分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XX人民法院第XX号刑事判决书,兹证明XXX (男或 女,XXXX年X月X日出生,现在XX国)在中国居住期间,于X X X X年X月X日被X X人民法院以X X罪判处X X X X、X X X X
(指主刑与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尚未离境的当事人。
    2.写明判决书处分的具体刑种。
刑事处分公证书
  根据X X 无国籍人)X 出生)于X X 间,于X X X XXX、 XX
              () 字第号 人民法院第X X号刑事判决书,兹证明X X国公民’(或 X X (中译名XXX)(男或女,XX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至X X X X年X月X日在中国居住期 X年X月X日被人民法院以X X罪判处以X X罪判处X X X (指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县)公证处 公证贝 (签名)
年月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居住在中国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当事人姓名应写本人处文姓名并附中译文。
    3.写明判决书处分的具体刑种。
刑事处分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X X人民法院第X X号刑事判决书,兹证明XX国公民(或 无国籍人)XXX (中译名XXX)(男或女,XXXX年X月X日 出生)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在XX国驻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或驻中华人民共和国X X总领事馆)工作期间, 于X X X X年X月X日被X X人民法院以X X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
Ui
  注:1.本证明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工作人员。
  2.当事人姓名应写本人外文姓名并附中译名。
  3.写明判决书处分的具体刑种。
刑事处分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X X人民法院第X X号刑事判决书,兹证明XXX (男或 女,XX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台湾省X市X街X号)于X X X X年X月X日被X X法院以X X罪判处X X X有期徒刑X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本证明专用于我国台湾省居民在大陆犯罪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