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姓名、住所、国籍公证类
七、姓名、住所、国籍公证类
(一)曾用名公证书
1.曾用名公证书的写作
曾用名公证书多用于域外。应写明当事人的现用名,性别,出生年 月日,原住址,曾用名使用的时间。
2.曾用名公证书格式
曾用名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X X省X X市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或X X单位公务人员档 案记载),兹证明XXX (男或女,XXXX年X月X曰出生),原住XX 省XX市XX路XX号(或现在XX国)从XXXX年X月X曰至XXX X年X月X日曾用名为X X X。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曰
注:1.本证明适用于当事人已在境外。
2.如当事人无法提供使用曾用名的确切时间,可不写“从X x x x年x月 X日至XXXX年X月X日字样。
(二)户籍与住所公证书
1.户籍与住所公证书的写作
住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场所,按照《民 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户籍簿
记载着公民的姓名、出生、死亡、收养、结婚、离婚等重要事项。对于户 籍中登记的有关公民身份的事项,不经司法程序不得加以推翻。
在公证书正文中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户籍所 在地。
2.户籍与住所公证书格式
户籍与撕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X X省X X市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或根据实地调查),兹证 明XXX (男或女,XXXX年X月X曰出生),现户籍地中国XX省X X市(或县)X X路X X号,其住所与户籍地一致(或在中国X X省X X 市X X路X X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三)国籍(未入中国籍)公证书
1.国籍公证书的写作
本公证书的主要依据是户籍管理机关发给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管理 机关的档案记载,公证书正文应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以及 现在户籍所在地。
2.国籍公证书格式:
国籍公证书
() 字第号
根据X X省X X市户籍管理机关发给X X X的号码为X X X X的居 民身份证(或X X省X X市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兹证明XXX (男 或女,XXXX年X月X曰出生)现户籍地在XX省XX市XX路XX
号,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曰
未入中国籍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XXX (男或女,XXXX年X月X曰出生),于XXXX年 X月X曰至XXXX年X月X曰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加入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X X省X X市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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