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暂押人犯释放通知书--其他通知书
(二)暂押人犯释放通知书--其他通知书
暂押人犯释放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 于巳经逮捕关押的被告人,发现其是不应逮捕或因故应变更强制措施 的,或者判决其无罪或免除刑罚处罚的,或者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拘 役缓刑或管制等不需要在监内执行的刑罚后,通知羁押单位释放出监 的司法文书。
根据《样式》的规范,本通知书分为三联,第一联是存稿,第二 联是正文,第三联是回执。第一、二联的主要内容相同,填写其正文 部分的要求是:①填明羁押人犯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 籍贯;②写明释放原因;③希请即予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第三联回 执,由羁押单位填写,加盖公章,退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