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布执行死刑罪犯布告--公告和布告
(五)公布执行死刑罪犯布告--公告和布告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五款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 布,不应示众。公布执行死刑罪犯的布告,是人民法院在依法执行死 刑罪犯后,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公示性司法文书。
公布执行死刑罪犯布告,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公开性原 则,而且是生动实际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好形式。对于伸张正义,震慑 坏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动员群众与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维 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
布告的结构要严谨。首部应分两行写明标题,如“X X X X人民 法院布告”,为了保密,不写文书的字号;另起一行写明罪犯的罪名、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原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所地 址,以及该犯的主要劣迹等。正文是布告的主体部分,内容包括:简 要叙述罪犯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判处死刑的法律依 据;上诉、复核及核准死刑经过的程序;最后,写明“本院遵照X X X X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XXXX年XX月XX 日将罪犯X X X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
X X X X人民法院
A 也
作 口
(公布执行罪犯死刑用)
……(写明罪犯的罪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原工 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所地址以及劣迹等)。
……(简要叙述罪犯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本 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 X条的规定,以X X罪判处X X X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犯……(概要写明是否经过上诉程序 和经过的复核程序)。本院遵照XXX X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 刑命令,已于x X X X年X X月X X曰将罪犯X X X验明正身,押赴 刑场,执行枪决。
此布。
院长 XXX
年月曰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