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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路径探讨


  一、引言

  自1994年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以来,我国金融业一直采取分业经营,“三会一行”实行监管的金融体制。然而全球金融业的不断发展证明,金融混业经营可以为顾客提供多样化、一站式服务,是发展的大势所趋。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逐步放开金融分业经营的限制,激发国内金融机构对混业经营的探索。四大国有银行相继设立自己的基金资产管理公司,以中信、光大等为代表的非国有银行更是走在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前沿。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外对金融混业经营产生激烈争论,然混业经营依旧是我国金融发展的大势所趋。平安并购深发展,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第一次大规模并购,是我国全国范围内金融混业经营的首次尝试。

  二、平安并购深发展动因分析

  (一)混业经营发展需要

  平安的发展思路是建设成国际领先的综合金融集团。深发展的银行业务网络中,至少有14个城市是平安的银行业务尚未覆盖到的,这些城市是目前深发展成长最快的业务区域之一,其中不少城市也是平安寿险、产险、年金业务市场占有率居第一、第二的城市。如果中国平安能够很好地整合深发展,其银行网络对其保险客户的覆盖率可以从现在的15.7% 一举提高至80% 左右,可有效改变平安银行业的短板现状。对平安来说,银行、保险、投资均衡发展有重大意义:保险业务提供丰富的现金流,但利润相对较少,投资收益依赖于资本市场表现,波动较大,系统风险较高。银行业务可创造较高利润,但需要充足资本作为支撑,同时在保险业务面临风险时给予缓冲。投资业务高风险高收益,可作为保险银行业务的补充,提升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三驾马车”相互作用,共同支撑,平安将实现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百货公司经营。

  (二)平衡投资收益,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在2009 年,银行业务的净利润在中国平安的净利润中只占到了7%。虽然中国平安旗下有平安银行,但是平安银行的规模比较小,不能满足中国平安发展的需要。若实现并购,一般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将会有较快的增长,预计日均存款增速超过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平安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赢利能力稳步提高,收入结构得到改善。

  此外,并购将使平安的经营更加灵活,主要体现在财务能力与税收利得上,平安有更大的操作空间。首先并购可使平安整体负债能力提高,降低资金成本,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另外,并购后可产生巨大的节税效应,达到合理避税目的。平安资金的注入也使得深发展资本充足率提升,有助于提升总体盈利水平。

  (三)提升协同效应,立足规模经营

  协同效应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不同环节共同利用同一资源而产生的整体效应。公司联合以后竞争力增强,导致净现金流量超过两家公司预期现金流量之和,或者合并后公司业绩比两个公司独立存在时的预期业绩高,即产生1+1>2 的效应。

  平安通过发挥其营销优势,共享客户资源,银行与保险之间将产生极好的“协同效应”。通过增强交叉销售的广度和深度,丰富金融产品,不仅增强客户的忠诚度,还不断提升平安品牌影响力。

  从资产规模来看, 中国平安并购深发展,将成为资产规模超万亿的上市公司。根据2009年一季报,深发展总资产已达5218.79亿元, 而中国平安总资产为7500.67亿元。两者的资产总额高达1.27万亿元, 在已上市的11家资产规模超万亿元的金融机构中排名第八位。单独从银行业务来看, 平安截至2008年底的总资产为1459.23亿元与深发展合并后资产规模将达到6678亿元,该数据接近华夏银行的资产规模,在上市银行中排名第十位。

  (四)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因素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平安投资富通出现暂时巨大的浮亏,平安开始审慎应对海外扩张,将注意力转向国内业务。对拥有大量现金流的平安来说,获取全国性银行牌照成为其发展目标。在拥有全国性银行牌照的银行之中,可供收购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有10 家,绝大多数银行的股东结构相对稳定,只有深发展的股东是“早晚会退出”的美国新桥投资。此外,平安和深发展总部均位于深圳,信息收集充分,地方政府收购阻力较小。上述因素使深发展成为平安最好并购选择。

  同时,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于2008年初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其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平等互利原则,可以开展相互投资试点。2009年11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的颁布,明确规定,现阶段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原则为:每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且原则上应选择现有保险公司。上述文件的版本标志我国金融混业经营掀开新的一页,为平安收购深发展提供了政策与法律基础。平安收购深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具备。

  三、平安并购深发展策略观察

  并购交易前,平安集团及平安寿险共吸纳、持有深发展1.45亿股,约占深发展31.05亿总股本的4.68%。平安对深发展的并购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步骤完成:

  第一步,中国平安于2009年6月12日发布公告称,与深圳发展银行达成《股份认购协议》和《股份购买协议》。平安于2010年5月向新桥投资定向增发2.99亿股H股,作为其持有深发展5.2亿股的支付对价。平安的总股本将从73.45亿股变更为76.44亿股。至此,中国平安集团共持有深发展6.66亿股股份,约占深发展当前总股本的21.44%,并成为深发展第一大股东。(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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