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志》政党
第三篇 政党 群团
第一章 中共桂东县委员会
1991~2002年,中共桂东县委召开县第七、八、九次党代会,全面贯彻中共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大会议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牢牢抓住国家实施扶贫攻坚机遇,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扶贫开发为主线,以群众脱贫、财政脱补为目标,立足山区资源优势,带领全县人民致力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经过12年的艰苦努力,全县经济迅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县贫困人口由1996年的8.67万人下降到2002年的2.12万人,全县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1392元,职工人平工资7589元,城乡居民储蓄余额40004万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3.05倍、3.38倍和11.63倍。涌现出焦裕禄式的好干部胡昭程、全国劳动模范李运光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
第一节 代表大会及党员代表会议
中共桂东县第七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桂东县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92年11月3日至5日在桂东县城举行。到会代表201名,列席代表27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李白钧代表中共桂东县第六届委员会所作的题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努力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加快发展我县经济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和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桂东县第七次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提出了“八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即国民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0%以上,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6%以上,乡镇企业总产值年均递增30%以上,农村人平纯收入年均递增12%以上,计划生育“四率”全面达标,广大人民的生活由温饱向小康转变,逐步实现物质生活比较富裕、精神生活比较充实、居住环境改善、健康水平提高、公益事业发展、社会治安良好的目标。大会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选举产生县委委员19人,县委候补委员3人。选举产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9人。
在中共桂东县第七届委员会一次全会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9人,即李白钧、钟本强、刘占生、罗庭前、李伟雄、李辉雄、扶纯光、扶金环、谢铁云。书记李白钧,副书记钟本强、刘占生、罗庭前。
中共桂东县第八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桂东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97年10月3日至6日在桂东县城召开。到会代表211名,列席代表63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李晓龙代表中共桂东县第七届委员会所作的题为《面向新世纪,开创新局面,为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和中共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提出1997年后五年的战略目标是: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扶贫攻坚的战略决策和省长在桂东挂点扶贫、市委、市政府把桂东县作为扶贫主战场的机遇,集中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战,兑现“决不把贫困人口带入21世纪”的诺言,在不断调整优化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4%;乡镇企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4%;农民人平纯收入年均增长17%;实现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平纯收入在1997年的基础上翻番。大会号召,在中国共产党十五大精神鼓舞下,在中国共产党桂东县第八届委员会领导下,全县共产党员团结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加快发展桂东县社会主义经济而努力奋斗。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了上述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选举产生县委委员24名,候补委员4人。选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
在中共桂东县第八届委员会一次全会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10人,即李晓龙、李亚平、罗庭前、李上德、李伟雄、黄金庆、陈和平、徐卫东、钟志强、袁少雄。书记李晓龙,副书记李亚平、罗庭前、李上德、李伟雄。
中共桂东县第九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桂东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于2002年9月25日至28日在桂东县城召开。到会代表213名,列席代表80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何文君代表中共桂东县第八届委员会所作的题为《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努力实现桂东改革和发展的新突破》的工作报告和中共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桂东县第九次代表大会所做的工作报告。大会提出2002年后五年的具体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4%,三大产业比重调整为20∶35∶45;县城面积达到4.6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36%;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保持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3%以上;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初中升普通高中比率达到5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75%以上,县城达到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标准。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桂东改革和发展的新突破。大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大会选举产生县委委员29人,候补委员4人。选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
在中共桂东县第九届委员会一次全会上,选举产生县委常委13人,即何文君、李上德、曹小衡、罗丽(女)、袁少雄、李亚斌、谭家胜、郭宗模、左学明、钟志强、郭有提、刘迅锋、钟永平。书记何文君,副书记李上德、曹小衡、罗丽、袁少雄、李亚斌。
中共桂东县党员代表会议 1995年3月24日,中共桂东县党员代表会议在县城召开。县委书记李晓龙传达了中共郴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和关于中共郴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选出李涛(女)、李香兆、李晓龙、谢铁云、李伟雄、扶金环、李亚平、黄世平、左学明、朱有成、朱志雄、李发贵、钟志强、郭国祥、杨毅生、周干儒、郭远香、李进程、扶大兴共19人为出席中共郴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2000年4月10日,在县城召开中共桂东县党员代表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是选举出席中共郴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出邓灵、朱建农、刘小平、李涛(女)、李上德、李亚平、李伟雄、李振源、何文君、何先德、张菊容(女)、周政坤、钟呈珠(女)、郭立伟、郭名远、郭名亮、黄金庆、蒋兴武共18人为出席中共郴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中共桂东县委1991~2007年12月书记、副书记、常委名录
姓 名 | 职 务 | 籍 贯 | 任职起止时间 | 备 注 |
李泽余 | 书 记 | 湖南安仁县 | 1989.12~1992.7 | |
李白钧 | 书 记 | 湖南永兴县 | 1992.7~1993.11 | |
李晓龙 | 书 记 | 湖南郴县 | 1993.11~1999.7 | |
何文君 | 书 记 | 湖南汉寿县 | 1999.7~2003.7 | |
李上德 | 书 记 | 湖南桂阳县 | 2003.7~2007.3 | |
王 周 | 书 记 | 湖南祁阳县 | 2007.3~ | |
张友安 | 副书记 | 湖南桂东县 | 1985.12~1992.6 | |
刘善斌 | 副书记 | 湖南桂东县 | 1986.9~1992.8 | |
郭佑辉 | 副书记 | 湖南桂东县 | 1989.12~1992.8 | |
钟本强 | 副书记 | 湖南桂东县 | 1992.6~1995.2 | 1988年3月起任常委 |
罗庭前 | 副书记 | 湖南桂东县 | 1992.8~2000.9 | |
刘占生 | 副书记 | 湖南郴县 | 1992.8~1995.1 | |
谢铁云 | 副书记 | 湖南郴县 | 1995.1~1997.5 | 1992年9月起任常委 |
石时态 | 副书记 | 湖南长沙市 | 1995.2~1997.3 | |
李辉雄 | 副书记 | 湖南桂东县 | 1995.1~1997.6 | 1992年8月起任常委 |
李亚平 | 副书记 | 湖南苏仙区 | 1997.3~2000.7 | 1995年4月起任常委 |
李上德 | 副书记 | 湖南桂阳县 | 1997.4~2003.6 | |
李伟雄 | 副书记 | 湖南桂东县 | 1997.8~2000.8 | 1991年1月起任常委 |
曹小衡 | 副书记 | 湖南安仁县 | 2000.9~2003.6 | |
黄胜发 | 副书记 | 广东梅县 | 2000.9~2002.8 | |
罗 丽 | 副书记 | 湖南桂东县 | 2000.9~2005.7 | |
袁少雄 | 副书记 | 湖南桂阳县 | 2002.6~ | 1997年10月起任常委 |
黄金庆 | 副书记 | 湖南桂东县 | 2002.6~2002.8 | 1997年10月起任常委 |
李亚斌 | 副书记 | 湖南嘉禾县 | 2002.8~2006.8 | |
郭宗模 | 副书记 | 湖南永兴县 | 2003.7~2006.5 | 2000年9月起任常委 |
谭家胜 | 副书记 | 湖南汝城县 | 2003.9~2006.8 | 1998年8月起任常委 |
黄光省 | 副书记 | 黑龙江绥化县 | 2002.11~2003.9 | 挂职 |
陈 伟 | 副书记 | 山西大原市 | 20003.9~2004.9 | 挂职 |
周治民 | 副书记 | 湖南益阳市 | 2004.9~2005.9 | 挂职 |
李占国 | 副书记 | 河南宜阳县 | 2005.9~2006.11 | 挂职 |
何录春 | 副书记 | 湖南安仁县 | 2006.5~ | |
黄先文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1980.9~1992.11 | |
朱昌庭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1982.5~1992.11 | |
李栋才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1986.11~1992.8 | |
林四兴 | 常 委 | 广东 | 1986.5~1994.7 | |
郭沤平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1984.12~1992.9 | |
扶纯光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1989.12~1994.1 | |
邓党雄 | 常 委 | 湖南资兴市 | 1993.12~1995.9 | |
黄世平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1994.2~1995.11 | |
陈和平 | 常 委 | 湖南衡阳市 | 1994.7~1998.5 | |
段民安 | 常 委 | 湖南苏仙区 | 1995.7~1997.4 | |
钟志强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1995.7~2000.9 2002.9~ | |
扶金环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1992.8~1995.6 | |
徐卫东 | 常 委 | 湖南汝城县 | 1997.7~2000.8 | |
曾广远 | 常 委 | 江西赣州市 | 1998.5~1999.4 | |
唐安钢 | 常 委 | 湖南桂阳县 | 1999.4~2002.3 | |
左学明 | 常 委 | 江西永新县 | 2002.4~2003.8 | |
郭有提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2002.9~2007.10 | |
郭名亮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2000.9~2002.8 | |
刘迅锋 | 常 委 | 湖南桂阳县 | 2002.9~2006.8 | |
钟永平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2002.9~2007.10 | |
曹武明 | 常 委 | 湖南永兴县 | 2003.8~2006.8 | |
王爱国 | 常 委 | 湖南临武县 | 2003.8~2007.4 | |
崔剑平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2003.8~2005.4 | |
伍 诚 | 常 委 | 湖南耒阳市 | 2005.6~2008.2 | |
冯明德 | 常 委 | 2005.4~2007.7 | 挂职 | |
史明清 | 常 委 | 湖南临澧市 | 2006.3~2008.1 | 挂职 |
范国强 | 常 委 | 湖南汝城县 | 2006.8~ | |
李 浩 | 常 委 | 湖南桂阳县 | 2006.8~ | |
李运球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2006.8~ | |
黄 仲 | 常 委 | 湖南资兴市 | 2006.8~ | |
刘 杨 | 常 委 | 湖南桂阳县 | 2006.8~ | |
李明利 | 常 委 | 湖南汨罗市 | 2007.4~ | 挂职 |
李业军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2007.10~ | |
黄柱中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2007.10~ | |
周国栋 | 常 委 | 湖南桂东县 | 2007.10~ |
第二节 工作机构
一、县委工作机构
1991年,中共桂东县委工作机构有:中共桂东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其他党务工作部门有直属机关党委、政策研究室、党史办、机要保密局、县委县政府联合信访办公室、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局、对台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县委党校、档案局等17个机构。1992年,增设县委督查室。1995年机构改革,县机要保密局并入县委办公室,对外保留桂东县保密局牌子。党史办和县志办合并为县史志办,归口县委办管理。县委、县政府联合信访办,归口县政府办管理。1996年,新设农村工作部。2002年,县委工作机构有: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史志办、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直属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县委党校、县委督查室、台湾工作办公室,计16个机构。是年,县档案局划归县政府办管理。
二、县纪委工作机构
县纪委内设机构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1991年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统一部署,县纪委、县监察局于1993年5月1日正式合署办公。定编21人,内设办公室、信访室(含举报中心)、案检室、审理室、干部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是年,县纪委、县监察局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员25人。1996年10月,县明确县纪委监察机关编制20名(含县委常委编制1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2名,另加配廉政事业编制2名。2002年8月,县纪委监察机关人员编制为22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县纪委常委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含1名监察局局长)。
基层机构 1991年后,各乡、镇和宋坪林场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委员3~5名。1995年,县直单位、乡镇场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员33人,兼职纪检监察员46人。2002年,凡是设立党组的县直单位一般配备专职纪检组长;未设立党组的单位,则由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纪检监察员。是年,县纪委基层机构配备专职纪委书记21名,专职纪检组长39名。
三、基层党组织
1991年,全县设14个党组、21个党委、362个党支部。党组有:中共桂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中共桂东县人民政府党组、中共桂东县政协党组、中共桂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中共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共桂东县公安局党组、中共桂东县司法局党组、中共桂东县经济委员会党组、中共桂东县财贸委员会党组、中共桂东县建设委员会党组、中共桂东县教育委员会党组、中共桂东县监察局党组、中共桂东县税务局党组、中共桂东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党委有中共桂东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县直属机关党委和19个乡、镇、场党委。1994年10月,县委批准设立桂东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和桂东县地方税务局党组。1995年机构改革,设立桂东县计划统计物价局党组、桂东县工交工作办公室党组、桂东县财贸工作办公室党组、桂东县建设环保局党组、桂东县教育局党组、桂东县科技文化局党组、桂东县商业总公司党组、桂东县医药管理局党组、桂东县乡镇企业局党组。之后,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县林业局、县水利水电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县粮食局5个部门由党支部改设党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事劳动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农业银行桂东支行、桂东县妇女联合会等9个单位相继设立党组。1996年3月,桂东县人民武装部划归军队建制后,其党委不再为县内党组织系列。
第三节 重大决策
1987年9月,县委、县政府制订1986~2000年综合发展规划 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综合发展规划领导小组,聘请2名省级科研部门的副研究员、1名高校教授为咨询顾问,抽调19名干部组成综合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37个子系统规划小组。《综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揭示了桂东县地理位置处于大山腹地高峰,而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则处于环境对比中的“低谷”,面临经济、科技、社会发展越来越显落后和生态恶性循环两大危机。找出了形成这一严峻局面的原因在于:1、自然条件差,发展难度大;2、经济底子薄,扩大再生产能力弱;3、人才、电力紧缺;4、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开发利用差;5、改革进展慢,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低;6、信息传输差,观念更新慢。分析了潜在的优势:1、人均拥有土地较多,粮食生产大有潜力,林业生产大有可为,发展畜牧业大有希望;2、多种多样的小区气候,有利于发展多种经济作物,开发茶叶、水果、药材、食用菌等土特名优产品;3、矿产资源种类多;4、水能资源丰富;5、地处省际边界,有利于商品集散。依据山区的特点和潜在的优势,《规划》确定“把握时机,写好‘山’字,打开山门,飞出‘低谷’”的发展战略。其主要内容是:一、国家进一步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继续对“老、少、边、山、穷”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革命老前辈和曾在桂东工作的同志、桂东在全国各地工作的老乡继续形成对桂东的强大支持力量,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脱贫致富心切,这些都是不可错失的良机。但良机不是桂东独有的,也不是永存的。二、综合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深入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在现有国营、集体、庭园经济的基础上,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经济联合体,走联合发展的路子,发挥规模效益;开发利用土地、生物、气候资源,夯实以粮食生产为基础、以林业生产为主体、以速生丰产林、板栗、瘦肉型牲猪、草场牧业、茶叶、水果、药材、魔芋、山楂、食用菌等十大商品基地为重点的坚实农业基础;开发水能、煤炭资源,发展以电力为基础的能源工业,建成以加工食品、中药材、家用设备、化工纤维等土、特、名、优产品为主的加工业体系;开发矿产资源,发展冶金建材工业;形成以能源工业、加工业、冶金建材业为主体的三大工业支柱项目。打开山门,走向市场,全方位开放,高度重视信息,大力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重视商品流通,开拓商品市场。《规划》的总目标是告别贫困,走向小康;告别愚昧,走向科技进步;告别生态恶性循环,走向山青水秀。
确定1991~2000年发展目标 1991年2月27日,县委六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桂东县委书记李泽余作的《万众一心 为摆脱贫困走向小康而奋斗》的主题报告。报告从桂东县的实际出发,提出了桂东县1991~2000年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是“摆脱贫困,向小康前进”。要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认真抓好科教、交通和能源,搞好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大力推进农业开发,振兴工业,突出发展林业、茶叶、牧业、水电四大产业。力争到“八五”期末,全县用材林基地达到100万亩,中草药材基地10万亩,楠竹基地10万亩,油茶基地10万亩,草山利用面积10万亩,茶叶基地3万亩,而且要求上述六大商品基地都有相应的加工企业。主要奋斗目标是:到2000年,实现工农业总产15300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在198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年递增5.1%;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1080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在198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年递增8.37%;粮食总产量70000吨,人平400公斤左右;农村人平纯收入达到800元;地方财政收入1500万元,人平80元;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基本控制地方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下。
1992年5月3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 此决定是在1991年县内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是全省重点管理县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指出,抓好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与奖金、工资和与评先评奖挂钩。领导干部调动和职务升降也要与计划生育工作挂钩,保证全县年平均出生率控制在20‰以内。对违反《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行为,除按县委1991年6号文件关于“一票否决”的规定处理外,还要按以下四条措施执行:一是对多胎出生率超过责任状控制指标的乡镇,除执行考核方案外,每超过1个指标处罚款200元;二是对上环的育龄妇女和男性结扎的育龄妇女,每年定期进行2~3次透环或妇检,以及时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三是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妇要到常驻地计划生育部门申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随时接受常驻地的检查监督;四是对农民外出躲避计划生育者,由乡镇发出通知限期回来落实节育措施,逾期不归者,由乡镇视情况将其承包的责任田、土、山收归集体,由组另行发包。同时要加强基层网络建设,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1992年11月10日,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 规定指出,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实现小康的战略重点来抓,认真贯彻“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走“绿色企业起步,加工工业起飞”的发展路子,把桂东的丰富资源转换为商品。在继续巩固和完善林、茶、果、药、菌五大种植业的同时,积极、大胆地新上一批高科技、高效益的工业企业。要实现乡镇企业总产值年递增30%以上,1995年底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要达到1.6亿元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特制定如下规定:一是坚持自主经营,实行政企分开;二是对乡镇企业新上项目,要简化办事程序。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县、乡镇企业委员会盖章后便开工生产,然后补办其他手续。三是坚决制止向乡镇企业乱收费。四是在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对新办乡镇企业减免5年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金融部门积极对乡镇企业提供贷款。五是鼓励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对口扶持乡镇企业。六是鼓励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工作。七是采取多种措施搞活企业的商品购销。八是广辟筹资渠道为乡镇企业筹集资金,并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1993年11月27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实现全面绿化 发展高效林业的决定》
决定认为,从1994年开始,再用3年时间,完成桂东县全面绿化任务。1993年作好全面规划并付诸实施。到1995年,寒口、大塘、东洛、沙田、四都、三洞、城关、流源、新坊、贝溪、青山、宋坪林场等12个乡(镇)、场达标;1996年,大地、桥头、黄洞、增口、寨前、普乐、大水等7个乡达标,使全县有林面积增加到1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6.7%。为实现绿化目标,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绿化达标责任状;实行部门分工责任制;积极筹集资金,增加绿化投入;严明奖罚制度。为发展高效林业,提出依靠科技,调整结构,以效益为中心,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林业,发展100万亩用材林。到1995年建成10万亩药材林基地、3万亩优质茶叶基地、3万亩优质果林基地。到2000年建成10万亩楠竹基地,全县林产品加工能力超过2万立方米。同时提出强化林政管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要严格执行《森林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止非法侵占林地,加强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加强森林防火,稳定林业政策,调处好山林纠纷,完善林业基金征管制度。
1995年11月12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依靠科技进步 振兴桂东经济的若干决定》 决定指出,必须把实施科技兴县战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确保全县科技事业有一个新的更大的发展。到2000年,工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达到35%,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达到45%。健全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积极推行工业现代化科技管理。积极培养造就跨世纪的科技人才队伍,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下决心解决目前科技人员收入偏低的问题,使有贡献有专长的科技人员先富起来。实行科技奖励制度,加强全民文化科技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充分重视省内、外专家的作用,热忱邀请有关专家前来桂东开展学术活动和科技工作。保证科技投入,到2000年,县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事业费占当年财力安排预算的比例达到5%。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实施科技进步的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和支持科技进步工作。
1995年11月14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改革和发展我县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 决定提出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到2000年,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有较大发展;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初步形成层次和专业结构合理、规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桂东实际的教育体系,为下世纪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打好基础。决定指出,1999年,全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扫除青壮年文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到2000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数的比例达到60%;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危房控制在校舍面积的1%以内,各项配套设施,到2000年有40%的学校达到省一级标准,60%的学校达到省二级标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决定还提出了改革和发展教育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快办学体制改革。基础教育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的办学体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办学。二是合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的原则是:按照计划生育允许出生率限额和普九规划来确定学校的所数和规模;讲究教育投资规模效益,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现有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前景来确定调整、撤并对象;一般要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有利于加强学校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还根据乡(镇)、村的人口数量提出了学校布局的基本要求。三是按照“适用、配套、先进”的原则和“一张图纸画到底,五十年不落后”的指导思想狠抓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改善,重点建设好“清泉——城关——沙田”教育走廊。建立危房改造责任制,力争1997年以前消灭学校一、二级危房。在资金使用上要集中有限的财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四是继续推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以扩大学校在人事、分配、后勤等方面的自主权。
决定还提出要切实增加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法治教,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996年,县委、县政府制订《桂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1996年3月11日经桂东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在回顾了“八五”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九五”和2010年发展战略思路:建设南北一条线(沿106国道),开发东西两边山;发展本地名优特,重点抓好“143”(100万亩用材林;20万亩楠竹林,10万亩药材林,10万亩草山,共40万亩;3万亩茶叶);近期搞好短平快,优先扶持种养加;综合治理山水路,加速农村城市化。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山上办基地,山下办工厂,山里打基础,山外找市场”。农业十大商品基地建设(100万亩用材林、20万亩楠竹林、10万亩药材林、3万亩茶叶、10万亩草山牛羊养殖、年出栏40万头生猪、年出笼100万羽家禽、种植1000亩特种植物、发展特种动物养殖、5000亩反季节蔬菜、5万亩水果)得到较大发展,使工业十大项目建设(电力建设和木材、竹材、药材、茶叶、天然食品、农副产品、硅铁、化工、建材九大系列加工)有较大发展。使十大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通讯、城镇、水利、教育、科技、卫生、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市场)有较大发展,对上述建设项目都提出了一系列具体项目。对主要方面(乡镇企业、建筑业、城市化建设、旅游业、财税金融业、土地开发利用、房地产业、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教育、影视业、卫生和体育)提出了较具体的发展要求。
1996年8月24日,县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全县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夺取抗灾救灾全面胜利的决议》 决议在分析了县内、郴州市、湖南省的水灾情况后,要求务必识大体、顾大局,组织全县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决议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生产自救,共渡难关。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无为思想,克服悲观失望情绪,把干部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抗灾救灾、发展生产上来,坚韧不拔地战胜洪涝灾害。二是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狠抓增收节支、生产自救,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采取十分得力的措施,解决好灾民的吃、穿、住、医等迫在眉睫的困难,做到不因灾饿死一个人,冻死一个人,不出现外流逃荒,不发生疫病流行。对房屋全倒户,一定要妥善安置,使之暂时居住下来。与此同时,要根据轻重缓急,尽快恢复水渠,恢复耕地,恢复主要基础设施,保证尽快通电、通车、通电话、通水,要大力开展救灾补损活动,迅速恢复工农业生产,把洪涝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受灾的商业企业、供销部门要抓紧修复门面,恢复经营,搞活流通。受灾严重的学校、医院,要抓紧抢修危房,重修校舍、医院,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医疗卫生工作正常运转。所有单位和部门,都要做到六个到位,即任务责任到位,领导力量和精力到位,救灾优惠政策到位,支援工作到位,生产自救措施到位,灾民建房资金、物资到位。三是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以实际行动向灾民献爱心。四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确保政令畅通,保证抗灾救灾、重建家园总体战的顺利进行。五是加大力度,强化管理,努力维护灾后社会稳定。
1996年10月22日,县委、县政府制定《桂东县1996~2000年扶贫攻坚规划》 规划提出,紧紧围绕“山上办基地,山下建工厂,山里打基础,山外找市场”的发展思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全力以赴扶贫攻坚,坚决如期实现“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奋斗目标,即到2000年,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2亿元,工农业生产总值达到4.8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6000万元,农民人平纯收入1200元以上,稳步实现群众脱贫、财政脱补。具体要求:人均有半亩以上稳产高产田;每户建成一亩林果园或种植一亩经济作物;户均向乡镇企业或发达地区转移一个劳动力;户均有一条比较稳定的养殖业或其他副业收入门路;村村通公路、通电;各乡有商品生产基地和乡办加工企业;扫除青壮年文盲,普及初等教育;青壮年劳动力都能掌握一至二门农业实用技术;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基本解决全县8.67万个贫困人口的温饱。为达到上述目标: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扶贫攻坚为己任,始终不渝地狠抓扶贫工作。县、乡领导要以身作则,牢牢树立“为官一任,造富一方”和“心系群众疾苦”的人民公仆意识,增强带领群众治穷致富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领导,层层负责,建立健全扶贫攻坚领导责任制。三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澄清贫困底子,对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村、组、户建档立卡,作为扶贫攻坚对象。确定“以贫困村为重点,以贫困户为对象,规划到村,责任到村,扶贫到户”的扶贫办法。四是分析贫困原因,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选准扶贫攻坚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选准一条路子,上好一个项目,振兴一项产业,通过一系列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起到致富一方群众的扶贫效果。五是想方设法增加扶贫投入。六是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确保粮食生产稳产高产。七是依托山水资源优势,逐步建立脱贫支柱产业。全县计划到2000年开发成功的基地是:100万亩用材林基地,20万亩楠竹林基地,10万亩“三木”药材林基地,10万亩油茶林基地,10万亩草山牛羊养殖基地,3万亩茶叶基地,1万亩水产基地,1万亩藠头基地。八是实施科技扶贫,抓好计划生育,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九是广泛开展“一帮一”扶贫帮困活动。机关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与贫困村和贫困户结对子,开展“一帮一”扶贫。十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扶贫能力。
1998年3月17日,县委下发《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 意见首先结合桂东实际,提出一厂一策、一厂多策,大力推行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改革。鼓励将企业资产全部或部分出售给企业内部职工,或将企业资产折成股份后,通过吸收干部职工增资扩股和社会投资入股,增加企业资本金,降低负债率,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也可根据企业实际,采取租赁、拍卖、破产、兼并、分体经营等形式。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企业改革工作。在改革过程中,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和制定方案阶段,各企业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摸清情况,确定改革形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定,为全面铺开打好基础。第二阶段,各企业要根据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争取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在1999年底以前完成。具体改革措施遵照县政府出台的《桂东县国有企业改革暂行规定》执行。同时对改革提出了几项原则要求:不论是破产重组企业或直接改制企业必须实现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新机制运转,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机制转换不能搞形式主义;组建的新机制企业必须妥善安置好富余人员,确保新机制运转能轻装上阵;企业的改制方案应报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方能实施;所有直接改制企业或破产重组企业必须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生产,做到生产、改革两不误。
1998年3月17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小水电建设步伐的决定》 决定指出,开发和利用丰富的水力资源是桂东县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一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县内水能理论蕴藏量为23万千瓦以上,可开发的在18.16万千瓦以上。但目前全县装机容量仅1.2万千瓦。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用电需求加大,县外向县内供电量剧增,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严重制约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增强发展小水电的紧迫感、责任感,形成齐抓共促的合力。二要搞好协调,优化服务。县委、县政府将成立规格较高的水能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协调关系,编制规划,审批项目。各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优化服务,简化手续,减免收费。三要放宽政策,鼓励县内外各界人士以各种方式投资办电。优惠政策有:1、投资者在收回成本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税费可以适当减免。2、在县内自发电量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适当上浮电价,投资新办电站的上网电价,争取新电新价。对所有新建电站,特别是私人电站或股份制电站的上网予以优先保证。3、鼓励用电企业办电和厂家、电力部门联合办电,实行以电度互补或趸售。4、投资兴办电站资金有缺口,可以采取集资或借款方式筹措;干部职工集资办电,集资款利率可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新建水能电站工程建设期,除税赋从优收取外,其它规费(不含设计费、工本费)均应在电站建成后再按政策优惠收取。6、本县干部职工领头或承包办电者,可在原单位继续领取基本工资;集资入股办电的收入,除按政策从优交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余费用一律免收。上述两种收入均视为合法收入。7、对引进资金来县办电的有功人员,由领导小组研究予以奖励。
1999年1月,县委、县政府制订1999~2003年《桂东县兴教脱贫五年规划》 规划提出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把发展教育作为扶贫攻坚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扬“宁苦大人,不苦孩子;宁苦机关,不苦学校;宁苦干部,不苦教师”的“三苦三不苦”办学精神,使教育更好地为全县人民脱贫致富服务,为振兴桂东经济服务。总的目标是:统筹规划,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构建适应桂东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教育体系,使中小学校、职教中心、乡镇农校成为传播科技文化、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基地,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在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力争2000年前把职教中心建成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办学规模保持在1300人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保持在3:2的水平。围绕桂东支柱产业设置专业,办好专业促进产业,形成辐射乡、村、组、户的教育培训和科技推广网络,培养一大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新型农民。要努力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高素质教师,使之适应“兴教脱贫”的需要。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到2003年,全县中学、职教中心、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成为规范化学校,所有小学达到合格标准,其中8%以上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要进一步加快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步伐。到2003年,使农民人平年纯收入在1998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了六条保障措施:1、继续把“普九”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在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使各类教育的发展与农民脱贫致富相适应,与桂东经济发展相适应。2、继续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努力提高办学效益。3、巩固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切实加大教育投入。4、造就一支有一专多能特色的教师队伍。5、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管理责任制。6、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四个优先”(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优先保证教育发展;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时,优先保证教育事业需要;开展具体工作时,优先部署教育工作;落实干部职工工资时,优先保证教师工资)和“五项制度”(县乡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的制度、县乡党政领导和部门联系学校制度、乡镇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定期议教制度、教育工作专项评议制度)。
1999年3月11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 决定就优化经济环境作出7条规定:1、对新开办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除在办理有关手续时收取工本费外,当年免收其他一切费用。第二年以后,有关部门的收费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依据,经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审核后,按最低标准收取。2、建立“收费登记卡”制度,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只对收费登记卡上标明的收费项目承担缴费义务。严禁乱收费或“搭车收费”。3、统一办证、办照地点。县工商局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设立办理证照、审批证件和交纳规费的总窗口,有关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在规定地点随时办理,所有证照一次性办完。4、凡县内外人员进城镇经商办厂,年纳税额在5000元以上的,凭户口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报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审批后,凭通知安排其子女在居住城镇入托、入学。5、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离岗,签订合同,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其离岗期间,连续工龄、级别、晋升、养老保险、基本工资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合同期满后,可继续回原单位工作。6、企业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新办种养业项目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凭有关证件,经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审核后,三年内免交一切规费。7、对遵纪守法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进行检查。为加强领导和检查督促,建立有效奖惩机制,决定成立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县工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实行领导联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制度。对表现好、贡献大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可以培养入党,可以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经民主协商为政协委员,可以按政策和规定程序招工招干,担任有关领导职务。对依法纳税,且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按其年纳税额的10%予以奖励;有重大贡献者,由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重奖。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快、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及有关单位,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奖励。
2000年,县委、县政府制订《桂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到2010年长期规划纲要》 纲要分析了促进桂东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和制约桂东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提出未来10年的发展思路。指导思想是: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高科技引进推广为动力,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全面实施“一、三、五”战略、改革开放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继续强化基础,努力突破难关,致力开拓新路,努力实现人民增收、财政脱补,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快速、协调发展。总体布局是:重点抓沙田、大塘、寨前、城关、清泉、四都六乡镇,紧靠106国道,建设工业走廊;加速发展东、西部;构筑产业经济带,抓好烤烟、反季节无公害蔬菜、草木本药材、玲珑茶、草食牲畜、笋竹两用楠竹、小水电七大产业。“一、三、五”战略:突出一条主线,打好扶贫攻坚总体战;抓好财政税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三个一票否决”;在招商引资、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兴县、党的建设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改革开放战略:要促进思想观念上的开放,经济建设上的开放;要改革分散的生活方式,促进城镇化;改革小生产方式,促进生产规模扩大和产业结构调整;要对户籍、产权、土地使用权流转、投融资、非公有制经济进行配套改革。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始终保持人口适度增长,始终坚持教育先行,始终站在科技发展的高度,始终坚持环保标准。《纲要》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包括经济发展目标、可持续发展目标、城镇化目标、人民生活目标、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以及发展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能源、现代信息、水利)。提出要大力提高工业经济整体素质,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市场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要建设年利税超过千万元的六大产业,大力发展边界贸易;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促进服务产业发展,发展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大力开发旅游资源。
2001年7月3日,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暂行规定》 规定指出,外资项目除享受中央、省、市所规定的待遇外,依照本规定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在税收方面,外资项目投产后,按照“先征后拨”的原则,由县财政将该项目所实现的税收中县本级留用部分第一年的全部奖给项目单位,第二年的县本级留用部分50%奖给项目单位,用于扩大再生产。在用地方面,在符合法律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对外资项目用地给予以下优惠:1、免征临时用地费和手续费。2、征用土地的: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的免收土地出让金,投资工农业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免收县本级应收的土地出让金,征地价格从优。3、征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其用地费用另行按从优原则商定。在劳动用工与保障方面:1、鼓励县内技术管理人员到外资企业工作。凡到外资企业工作的,保留其原职级别待遇,人事档案关系保持不变。2、外资企业用工,可直接招收或委托中介部门招收,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协助,并减免或免收有关监管费用。3、在外资企业出现劳资纠纷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调处,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在投资环境保障方面作出了7条具体规定。(注:此《规定》标题中的“外”指县境以外。)
2002年1月18日,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鼓励干部创办经济实体,参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鼓励干部创办经济实体,参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一是通过干部带头干,带动群众跟着干,引导农业产业结构逐步得到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二是锻炼和提高干部抓经济工作特别是抓农村经济工作的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三是从根本上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是推进桂东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干部作风的具体体现。具体方式是:干部参与兴办经济实体,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一律实行独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干部创办的产业实体与原单位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参与产业结构调整的范围:1、小水电开发;2、领办乡镇企业,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第三产业;3、承包、租赁国有或集体企业;4、药材开发;5、草食牲畜养殖;6、建设笋竹两用楠竹生产基地;7、巴西菇、竹荪等食用菌生产;8、以甜玉米、花豆为主的反季节蔬菜生产;9、有机茶连片开发;10、规模家禽养殖;11、农产品加工;12、领办经营农副产品企业;13、兴办高耗能企业;14、建设优质烤烟基地;15、退耕还林、长防林工程集约经营;16、其他符合桂东实际并可取得成效的产业项目。激励政策包括:1、鼓励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引导农业资源向农业大户、能人集中,与龙头企业对接。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山林使用权、劳动积累以及林木特产资源都可折价入股兴办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2、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领办产业项目或从事技术服务,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三年内职务不免、工作关系不转、基本工资不减。三年后愿意回原单位的,可以继续回原单位工作。对不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待岗分流人员、并轨后的大中专毕业生兴办农业实体制定具体优惠政策。3、对在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干部职工制定具体奖励办法。4、鼓励单位或个人兴办科技服务实体,实行有偿服务。5、干部兴办经济实体、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的收入为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6、对干部参与小水电开发、优质烤烟基地建设、草食牲畜养殖开发、药材开发、楠竹开发、有机茶开发、黄姜生产、巴西菇生产等分别制订具体扶持政策。
2002年3月20日,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的若干规定》 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1、优化经济环境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主题,紧密配合,协调行动,为投资者创造一个“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的宽松环境。2、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审批和“一个窗口”服务,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3、积极推行审批代理制,各代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违规向被代办单位收取额外的服务费或劳务费。4、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严格规范和控制对企业的检查评比活动。严禁对企业索、拿、卡、要。5、严厉查处拦截车辆、阻碍交通的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畅通。6、规范执法行为,坚决从源头上治理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7、严厉打击地痞、地霸,对阻工、扰工、霸工、强行参运、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偷盗哄抢、损坏城市设施等行为要依法从快进行处理制裁。8、严明纪律,实行优化经济环境责任追究制。
第四节 组织建设
一、党员队伍建设
组织发展 县委按照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1991年起,审批党员实行新规定,即凡是干部、职工入党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审批,副科级以上干部入党由县委常委会审定,农民入党由乡镇党委审批。坚持“没有经过政审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的“三不原则”审批发展党员。1993年,强调按照“认真摸底、重点培养、办班培训、全面考察、严格把关”五道程序发展党员。1998年,县委组织部组织编写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书。从此,党组织发展程序有章可循。2001年,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2002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发展党员审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按党章和发展程序发展党员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1991~2002年,全县共发展党员2347名。其中,女党员492名;少数民族党员9名;年龄25岁以下党员396名,35岁以下党员1304名,45岁以下党员515名,61岁以上党员4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党员545名,高中文化程度党员546名,小学文化程度党员107名。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向年轻化、知识化的方向发展。
党员教育 1991年始,全县党员教育活动主要围绕“争先创优”活动进行,但各个时期有所侧重。1991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教育活动。1992~1993年,党员教育活动主要是要求党员更新观念,解放思想,从“左”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冲破姓“资”姓“社”的思想禁锢,克服“左”比“右”好,宁“左”勿“右”的错误观念,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观念,把党员的视线引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胆实践,敢为人先。1995年,全县广大党员开展“学党章、忆誓词、讲团结、争贡献”、“为党争光辉、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活动;1998~2000年,全县党员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三讲”教育活动;2001~2002年,全县广泛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县委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总揽农村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县直机关106个单位、全县18个乡镇、186个所(站)、155个村(居)委会的干部共5000余人参加学习。是年,全县干部人平下乡达150天,1600多名干部下乡与农民一起调整产业结构,创办经济实体,风险共担,干部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桂东县“突出重点、注重结合、以人为本、典型引路”的经验得到市委、省委的充分肯定,成为省、市“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的先进典型。桂东县人民检察院获全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黄洞乡党委、县教育局、城关粮站、三洞乡三洞村党支部、新坊乡溪源村党支部获全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991年,按照“摸底规划、派人整顿、总结经验、一年一批”的要求,对全县148个村党支部进行逐一摸底调查,排出11个后进党支部,建立卡片。对其中7个后进党支部派驻省、地、县社教工作队共51人,帮助整顿;另外4个后进党支部由当地乡镇党委派出13人帮助整顿。1995年,县直机关抽调119名干部进驻41个村,省市工作队进驻7个村,工作队驻点村占全县村数的33%。通过整顿,调整支部班子32个,选换党支部书记17名,调整充实党支部委员35名。1996年,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基础工程”、“重点工程”、“先锋工程”活动,县直机关81个单位组织党员、干部1600多人深入农村开展“一帮一”扶贫帮困活动,促进农村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2000年开始,全县重点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县委制发《关于开展创建“五好”村党支部、“六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实施方案》,实施“6611工程”,即创建6个“六好”乡镇党委、60个“五好”村党支部、组织1000名基层干部和10000名青年农民参加培训,使其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乡镇党委创“六好”,规划四年分批达标;村党支部创“五好”,规划五年分批达标。2001年,全县有53个村党支部被评为“五好”村党支部。同时组织1400多名机关干部深入全县18个乡镇155个村(居)委会调查研究,选好村级领导班子和村民小组长,促进党建目标的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02年,全县155个村集体经济收入5000元以上的有125个,其中收入2万元以上的村有45个,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有20个。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 1991年,县委组织部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均要建立“党员活动室”,统一制作入党誓词,党员义务和权力条幅、党旗和“党员活动室”牌子。是年,“党员活动室”创办率达92.6%。同年,县举办党的知识竞赛,6个单位获“组织奖”,55名党员获“优胜奖”,20名党员获“鼓励奖”。乡村医生周汉湘出席省“七一”表彰大会。1993年,县举办歌颂党和毛主席的演讲比赛。1995年起,全面实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向县委组织部部长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年终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力量进行量化考核检查。同年,县举行“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的歌咏比赛。1997年,全县基层党组织统一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手册》,以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并将使用情况列入年末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是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内开展“创先进、作表率、当模范”活动,并抽调人员组建党建“先锋工程”工作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1999年,县举行“歌唱党歌颂祖国”卡拉OK大奖赛。2001年,全县开展“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的“三问三查三看三比”的党内主题实践活动,即入党时面对党旗自己说了些什么?入党以后为党做了些什么?以后打算为党干些什么?查宗旨观念强不强,看看自己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方面做得怎么样?查奉献意识浓不浓,看看自己在克己奉公方面做得怎么样?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看自己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做得怎么样?比思想觉悟、比工作干劲、比实际奉献。2002年,全县首次评选表彰了10个“十强基层党组织”、10名“十佳党支部书记”和“百名优秀共产党员”。
三、干部队伍建设
1991年,县委提出干部“三服务”用人制度,从县直机关各单位抽调155名干部分赴全县18个乡镇和部分特困企业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提拔11名文化程度较高的干部到县属企业任职,抽调381名干部到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育人用人。1993年,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出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停薪留职的若干规定》,以优惠政策鼓励干部下海创业。当年,有4名科级干部带头到外地谋职。1994年,从政法系统选拔9名干部到治安任务较大的乡镇担任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1995年,79名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科级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同年,选拔44名优秀机关干部下乡任职,并对年终考核测评“称职”票数未达参评人数60%的6名科级干部实行就地免职。1996年,3名工人以工代干,提拔为科级干部使用。同年,县委出台《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和《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及其在职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1998年,县委下发《桂东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是年,对6名定等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和3个定为“基本合格”的领导班子进行诫免谈话,并跟踪考察管理。当年,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公开考试考察,选拔教育局、卫生局和司法局的3名副局长为党外领导干部。同年,全县38名一般干部竞争当上了股、室、站负责人。2000年,结合“三讲”教育活动,进行干部和领导班子整风。同年,普遍推行岗位承诺制,科级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承诺,科级副职向正职承诺,股、室、站负责人向单位分管领导承诺。2001年,县内首次公开招考30名青干班学员。2002年,县委出台《关于鼓励干部创办实体和参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鼓励干部带头参与农业产业开发,与农民利益“捆”在一起。县委组织部对干部参与经济建设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考核。是年,县委把旅游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等7个科级领导职位在全县进行公开选拔。同年,按男满52周岁、女满50周岁的标准,87名科级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对男满55周岁、女满52周岁的79名科级干部实行离岗休息。1991~2002年,全县提拔年富力强、文化素质较高的科级干部593人;经县委推荐,18名正科级干部提拔为县级干部。
1991~2002年中共桂东县基层组织情况统计表
年 别 目项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
党 组 织 (个) | 党委会 | 21 | 21 | 21 | 21 | 21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党 组 | 14 | 14 | 14 | 16 | 16 | 38 | 38 | 38 | 38 | 38 | 39 | 39 | |
总 支 | 8 | 9 | 9 | 9 | 8 | 10 | 10 | 10 | 11 | 11 | 12 | 12 | |
支 部 | 367 | 371 | 310 | 369 | 375 | 378 | 381 | 373 | 372 | 375 | 385 | 382 |
1991~2002年桂东县中共党员统计表
单位:人
年 别 目项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
党员人数合计 | 5844 | 5928 | 5981 | 6062 | 6186 | 6363 | 6689 | 6741 | 6925 | 7041 | 7170 | 7228 | ||
党 员 数 | 其 中 | 女 | 728 | 742 | 754 | 752 | 757 | 827 | 888 | 895 | 926 | 998 | 1013 | 1032 |
少数 民族 | 23 | 21 | 23 | 24 | 24 | 27 | 26 | 31 | 33 | 33 | 28 | 17 | ||
文 化 程 度 | 大专以上 | 452 | 475 | 508 | 525 | 574 | 669 | 761 | 861 | 932 | 972 | 1179 | 1179 | |
中 专 | 525 | 550 | 592 | 617 | 638 | 685 | 758 | 768 | 839 | 886 | 843 | 930 | ||
高 中 | 723 | 738 | 749 | 778 | 806 | 884 | 1073 | 979 | 1027 | 1053 | 1071 | 1074 | ||
初 中 | 1310 | 1335 | 1353 | 1378 | 1423 | 1428 | 1512 | 1574 | 1623 | 1688 | 1715 | 1745 | ||
小 学 | 2694 | 2702 | 2660 | 2646 | 2626 | 2541 | 2490 | 2456 | 2414 | 2351 | 2280 | 2229 | ||
文 盲 | 140 | 128 | 119 | 118 | 119 | 106 | 95 | 103 | 90 | 91 | 82 | 71 | ||
年 龄 结 构 | 25岁以下 | 130 | 136 | 134 | 115 | 118 | 151 | 207 | 219 | 217 | 193 | 166 | 122 | |
26—35岁 | 848 | 849 | 847 | 781 | 886 | 1002 | 1130 | 1167 | 1225 | 1223 | 1156 | 1113 | ||
36—45岁 | 1569 | 1609 | 1594 | 1562 | 1462 | 1366 | 1442 | 1430 | 1422 | 1398 | 1544 | 1547 | ||
46—55岁 | 1624 | 1540 | 1519 | 1519 | 1535 | 1545 | 1557 | 1543 | 1573 | 1579 | 1602 | 1585 | ||
56—60岁 | 771 | 838 | 871 | 891 | 884 | 894 | 861 | 772 | 859 | 862 | 775 | 727 | ||
60岁以上 | 875 | 956 | 1016 | 1194 | 1301 | 1405 | 1492 | 1610 | 1629 | 1786 | 1927 | 2134 | ||
出 党 人 数 | 合 计 | 63 | 58 | 67 | 73 | 60 | 98 | 75 | 64 | 99 | 85 | 62 | 112 | |
开除党籍 | 11 | 6 | 3 | 12 | 1 | 1 | 2 | 2 | 2 | 3 | 0 | 6 | ||
除 名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死 亡 | 47 | 50 | 57 | 57 | 59 | 95 | 72 | 60 | 92 | 79 | 62 | 106 | ||
其 它 | 5 | 2 | 5 | 4 | 0 | 2 | 1 | 2 | 5 | 3 | 0 | 0 |
第五节 思想建设
一、理论教育
1991年后,县内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困惑不解,工作畏葸不前。1992年,中共桂东县委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在南方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关于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纲要》和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提高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初步走出凡事必论姓“资”、姓“社”的误区。1993年,县委举办县、乡两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班72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广大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得到提高。1996~1997年,全县进一步学习邓小平理论。县委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调整产业结构,相继制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桂东小水电建设”等若干政策,县委学习中心组成员撰写理论、心得文章420篇。其中,在省、市报刊发表文章146篇。由县委宣传部组织人员撰写的《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和《建立道德信息库,加强干部监督》两篇理论文章,分别在《人民日报》和《党建》杂志发表。县委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委学习中心组以理论为指导,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进农村,入农户;进企业,入班组;进学校,入课堂;进街道,入家庭”的“四进四入”活动,促进全县上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致富能力,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向前发展。1998~1999年,县委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继续开展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先导工程”活动。县委书记何文君撰写的《以扶贫攻坚为重点,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和县长李上德撰写的《实施六大战略,发展六大产业》等理论文章,对加速桂东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2002年,一个以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的理论学习在全县展开,并形成高潮。
二、宗旨信念教育
1991年,组织发行《毛泽东选集》(1~4卷第二版)1740套。是年,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广泛开展“在鲜红的党旗下”、“共产党人颂”的读书活动和征文活动,共征集心得、体会142篇。同时,由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办合编的《桂东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史资料摘编》,印制180册发至各有关单位,组织党员学习。1993年,毛泽东诞辰100周年纪念日,县委组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缅怀毛主席的丰功伟绩,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1996年,全县发生两次特大洪灾,损失惨重。县委大力推介在抗洪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励全县人民振奋精神,战胜困难,重建家园。1997年2月,海军某部桂东籍战士郭虎平负伤救人,县委作出《关于向郭虎平同志学习的决定》。2000年12月,县委作出《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向罗业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同月,县委作出《关于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胡昭程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向焦裕禄式的好干部胡昭程学习。是年,在庆祝建党80周年之际,全县组织党员开展建党八十周年知识问答、征文、读书等竞赛活动,发行系列读本3000余册,举办宣传、学习专栏160多期。同时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党章等活动。2002年5月,县委举办以“永葆党的先进性”为主题的“百名书记”讲党课竞赛活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103个单位的党组(支部)书记登台讲课,用党的基本知识、科学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
三、形势政策教育
![]() 《朝霞满青山》拍摄现场 |
四、社会宣传
媒体宣传 1991年后,县委积极争取各级宣传媒体加大对桂东的宣传力度。1992年,县委宣传部拍摄专题资料片《今日桂东》,重点推介桂东概况和名优土特产品,促进桂东旅游业兴起和经济发展。1994年,配合省电视台成功拍摄建国45周年桂东丰硕成果电视专题片。1995年,省电视台《东西南北中》栏目连续四晚播放桂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专题报道。2000年,《八面山风光》(组照)在《湖南通报》发表。2001年,省委宣传部组织“素质教育三湘行”的宣传报道,县委主动配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湖南卫视台、湖南经视台等9家新闻单位,隆重推出以桂东为代表的郴州教育系列报道,集中推介贫困地区大办教育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成功经验,推介胡昭程的优秀事迹。是年6月初,协助“湘赣边区行”大型采访团圆满完成桂东“党史现场”的采访任务,14日在湖南卫视“新闻联播”中重点播放。同年,协助湖南经视台成功组织“连线红土地”大型卫星直播活动,桂东直播3场。2002年,由深圳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深圳电影制片厂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拍摄14集电视连续剧《青山赤子》(后改名为《朝霞满青山》),使贫困山区大办教育和胡昭程呕心沥血发展教育事业的模范事迹传遍祖国各地。是年,桂东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稿4篇,《经济日报》、《农民日报》各上稿2篇,《湖南日报》上稿215篇,其中头版头条8篇。同年在市级以上宣传媒体发表文章283篇。其中,新闻通讯《桂东县千余党员干部田间地头当“代表”》在《人民日报》发表。1991~2002年,市级以上各种媒体发表桂东稿件和信息2522篇(条),其中省级535篇、国家级121篇。
文艺宣传 1991年,各乡镇举办春节文艺晚会,县举行文艺会演。是年11月,县文化部门与县直各有关单位成功举办“桂东首届卡拉OK歌手赛”,乡镇选拔30多名业余歌手参加全县竞赛。1994年,全县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百部影片汇映”,使中小学生受到一次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同年,文化部门组织赈灾义演3场,将全部收入献给灾区人民重建家园。1997年,县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76周年暨喜迎香港回归祖国”的文艺晚会,有500多人登台演唱。2001年,在庆祝建党80周年之际,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组织60多个单位参加“党在我心中”的大型文艺晚会,连续演出三天,场场观众爆满。是年,县委宣传部为庆祝《文物保护法》、《人类环境宣言》颁布20周年在城乡开展宣传活动。2002年,组建一支业余文艺宣传队,到乡村演出7场,观众共2万多人。1991~2002年,县委宣传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县文艺宣传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县内文艺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五、精神文明建设
1991年,全县普遍推行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责任,推广大地乡里地村石山组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
1993~1995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稳步开展。1995年,全县评选五好家庭420户,双文明户400户,科技示范户200户,遵纪守法户2030户。
![]() 庆祝建党81周年文艺晚会 |
1997~1999年,全县开展四次大的宣传活动,即:围绕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和民主科学精神,围绕纪念国庆50周年认真组织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围绕港、澳回归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围绕“扶贫攻坚”三周年进行专题报道和图片展览。同时,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全县深入开展“为什么要做文明市民”、“怎样做文明市民”的大讨论,形成了浓郁的文明素质教育氛围,并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着力改善党政机关、窗口行业形象,大力推崇社会公德,整治城市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
2001~2002年,县内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后,县文明委制定了学习贯彻《纲要》的实施方案,并在全县开展“道德与文明”基本知识竞赛活动,认真学习、贯彻《纲要》,制订了《桂东县公民文明公约》(爱国爱乡 遵纪守法 老区精神 发扬光大 爱岗敬业 争做贡献 办事公道 热情服务 关心集体 爱护公物 讲究卫生 移风易俗 举止文明 诚实守信 家庭和睦 助人为乐 维护安定 弘扬正气 崇尚科学 自强不息)和《桂东县城镇居民“十不准”(1、不随地吐痰;2、不乱扔垃圾;3、不损坏公物;4、不破坏绿化;5、不乱停乱摆;6、不乱搭乱建;7、不乱贴乱画;8、不打架斗殴;9、不参与赌博;10、不从事迷信),并印发了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文明手册发至各基层单位。县文明办还组织德育宣讲组深入基层巡回宣讲。同时,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网络的新载体,在县城中心地带、车站及各乡镇、各大墟场竖起了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牌。全县开展了“我爱桂东”大讨论、“绿色与文明”征文、创建“文明小城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道德与女姓”演讲比赛和“道德与文明”基本知识竞赛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
1991~2002年,全县先后有1个单位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个单位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5个单位评为市级文明单位,39个单位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第六节 编 制
桂东县编制委员会,1991~1994年为中共桂东县委、桂东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1995年确定为县委所属机构。下设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编办)。2002年机构改革中,核定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
一、机构改革
县乡机构改革 1995年4月,《桂东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共郴州地委、郴州地区行署批准实施。按照《方案》设置,县直机关设党政机构31个。其中,中共桂东县委工作机构6个,桂东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25个。党政机构总数比改革前54个减少23个,精简42.6%。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及群团机构按国家有关法规与组织章程设置。核定县直党政群团机关行政编制475名(含地税局编制2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按新定行政编制10%的比例控制为48名。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共523名,与改革前626名比,精简16.5%。1997年12月,《桂东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共桂东县委、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全县18个乡镇按人口、面积、总产值、财政收入等指标,划分为中等乡镇10个(城关、沙田、桥头、寨前、大塘、新坊、普乐、东洛、青山、四都),小乡镇8个(清泉、寒口、黄洞、三洞、增口、流源、大水、贝溪)。中等乡镇设党政人大、农村经济、社会事务政法综治3个办事机构。乡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67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8名,确定乡镇领导职数125名。
2001年10月,《桂东县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县委设工作机构7个,县委办公室加挂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另设部门管理机构2个;县人民政府设工作部门20个,县监察局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县人事局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县文化局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均不占机构限额,另设部门管理机构2个;县人大常委会、政协桂东县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等机构设置相应得到调整,人员编制有所减少。核定县党政群团机关行政编制341名(含物价检查所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7名,政法专项编制251名;乡镇机关行政编制294名,后勤事业编制18名,乡镇财政所行政编制48名。行政编制(不含县级领导编制)均在“三定”方案中分配到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当年,划分城关、寨前、普乐、沙田、青山、四都、大塘、清泉8个乡镇为三类乡镇,大水、贝溪、东洛、新坊、流源、增口、三洞、寒口、桥头、黄洞10个乡为四类乡。确定乡镇领导职数142名,其中三类乡镇9名,四类乡镇7名。各乡镇统一设置党政人大、农村经济、社会事务政法综治三个内设机构。在完成县乡机构改革的同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清理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不到位问题,把政府职能切实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上来。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对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有利于合理调整社会事业资源配置,调整布局和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97年,全县各乡镇设立财政所、国土站、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农技站、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机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管理站、畜牧站、文化站、广播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学区、医院等事业单位。1998年11月,县内将集体所有制乡镇卫生院全部转为国有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县乡共管”体制。是年开始,每年对全县教职员工编制进行核定,逐年有所精简。2002年,根据湖南省《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全县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542名(不含职中、幼儿园)。以后每三年核定一次,结合中小学教职工定编工作,调整中小学布局,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人员编制进行清理,精简优化教职工队伍,压缩非教学人员,清退代课教师和临时雇请人员,引导教职工从城镇学校、超编学校向农村学校、余编学校合理流动。当年,全县各乡镇统一设置水利管理站、农业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站、企业劳动站、城建管理站、计生服务站、林业管理站共7个站。并设乡镇行政执法和经济监督部门,即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地税分局、工商所、国土站、财政所等。
二、编制管理
1994年9月,中共桂东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增编的决定》;1997年10月,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主要表现在:坚持归口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建立与财政预算管理、人事工资管理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严格进人用编办理程序,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明确规定:县内凡属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等事项,须经县编办按管理权限审核后提交编委或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由主管领导“一支笔”签发。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和核拨经费,须控制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机构和编制的范围内。凡人员异动用编(除县委调整县直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外),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领取《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批表》,再将异动人员申请报告和《用编审批表》等相关材料交人事局或编办,提交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办理有关手续。其中,进入差额拨款或自筹经费(收取规费的除外)等事业单位的人员,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的领导审批。需财政增拨经费的,提请编委会审定。新进“工资统发中心”人员须经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方能办理异动手续。根据中组部、国家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县编制部门认真执行上级机构编制政策,积极配合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查处乱设机构、随意进人和逆向调动人员的单位,使机构编制盲目膨胀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1994~2002年,每年控制进入行政事业单位人数在50人左右,为财政减轻负担50余万元。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1997年4月,县编委设立“桂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是年11月,首次完成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工作。1999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定为副科级单位。2000年,更名为“桂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01年,中共郴州市委批复《桂东县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明确规定,县事业单位管理局并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外保留牌子。根据国务院252号令,每年1~3月对经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检审,对新设立的单位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办理变更登记,解散或撤销的办理注销登记。通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明确事业单位法律地位,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使事业单位成为独立面向社会开展活动的法人主体。
第七节 纪检监察
1992年前,中共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县监察局,分别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职能,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1993年5月,县纪委、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单位名称并存的体制。纪检监察履行“教育、保护、监督、惩处”职责,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主要任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党风党纪教育
1991年6月,县纪委组织党员参加省纪委举办的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55名党员参赛,取得较好成绩。1992年,县委举办纪检干部和党员干部骨干培训班5期,600余人参训,学习党风党纪知识,进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采取各种形式培训党员,全县参加党风党纪培训的党员达85%以上。当年6月下旬,县委组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准则和中纪委颁布的8个条规,481人参加培训,通过测验,成绩优秀率达100%。1993年全县重点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教育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成员注意从自身
![]() 向县委递交廉政建设责任状 |
二、纠正不正之风
1991年,县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纠正不正之风工作。是年,组织清理领导干部用公款供子女读书,全县14个单位35人涉及金额9.5万元。其中违反政策规定的25人,涉及金额6.7万元。清理整顿统一着装的单位35个873人,涉及金额34.2万元。其中违反规定着装的单位10个,涉及金额10.7万元;有20个单位,应补退金额合计3万元。1992~1994年,全县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年内把清理健全乡级财务工作完成好”的要求,积极组织财务清理。全县18个乡镇139个站、所共清理资金2195万元,清出违纪、违规、违章金额共51.9万元。其中:私分1.57万元,贪污挪用4.56万元,乱收费3.9万元,个人拖欠公款12.9万元,截留坐支8.7万元,共查处违规、违纪金额20.98万元。通过清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得到加强。期间,对县直3个单位违控购买的小汽车进行没收或罚款处理。1995年6~8月,县委组织纪委、监察、物价、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17人检查组,对县城12个重点执法单位和18个乡镇教委、国土站等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46.6万元,上缴财政8.8万元。1995年,县委、县政府对青洞有色矿、沙田煤矿、湘肇化工厂、竹胶板厂等企业进行挂牌保护,致使“三乱”之风得到遏制。1996年,全县组织开展清房工作。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县委大院为试点,清理住房99套,查出超面积建房8户,限期退出交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是年,全县共清理31个单位448套住房,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清出超面积建房单位23个,面积5963平方米,处罚款4.21万元,补交税款1.91万元。同年,组织开展预算外资金专项检查,检查75个单位预算外资金2484.42万元,其中违纪金额55.6万元,处以上缴财政29万元。对全县中小学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19.27万元,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1997年,全县继续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清理红包礼金,规范通讯工具管理,控制党政干部在城镇营建私房,整顿文风会风,遏制公款吃喝。全县78个单位398人清退红包礼金1.17万元,清理公费安装住宅电话285部、公费购置移动电话224部,收回价款38.4万元。压缩大型工作会议9次,节约会议开支15万元。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中,全县18个乡镇、155个村实行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宣传,并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和首问接待制。2002年下半年,县人民政府建立县政务中心,将各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办公,以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当年采购物品价值230万元,节省资金32万元。全面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各乡、村、组均设有涉农收费公示牌(栏),对农业税、统筹提留、中小学收费、计生、国土、民政等收费的法律依据、标准、范围等全部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白。
三、信访举报
1991年,全县各乡镇均成立信访领导小组,村村配备信息员 。是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346件,属业务范围的122件,当年已全部办结,为案件的查处提供了线索。1994年,县纪委收到情况反映90件,提供信息70条,其中违纪线索60条。是年,全县以受理来信来访139件次。其中,县纪委监察局受理68件,乡镇受理71件,均已全部办结。1995年,来信来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是年,全县受理来信来访137件,其中县级100件,乡级37件,属业务范围的86件,立案19件,当年已全部办结,为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1998年,全县共受理来信来访127件,其中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78件,信访立案10起,全部查结,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2000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来信来访56件,立案4件。2002年,全县实现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无上访老户的“三无”信访工作目标。1991~2002年,县乡两级共受理信访举报1834件(次),领导批阅来信472件(次),接待来访172人(次),处理包查案件166件,办理信访案件219件,按期结案219件,结案率100%。
四、惩治腐败
1991年,县纪委会同县监察局贯彻落实省纪委〔1991〕1号文件《关于清理纠正一些部门擅自统一着装问题》的意见和《关于清理纠正少数干部利用职权违反政策用公款送子女、亲属到大中专学校读书的不正之风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并组织力量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调查,督促清查。是年,全县共清理出10个单位擅自着装,20个单位应补退金额3万多元。1994年3月,中纪委颁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是年,县纪委依照这个规定,立案29起,处分党员30人,其中开除党籍12人,留党察看6人,严重警告5人,警告7人,追缴违纪金额3万多元,为相关企业追回损失1.5万元。1996年,各级各类民主生活会揭摆问题123个,及时整改问题107个,健全和完善制度76个。当年,查处和通报违规违纪的人和事45件,立案8起,处分党员3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追缴违纪金额8万多元。2002年,县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途径。是年,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推行全员办案制度,让大家在实践中熟悉办案程序和办案技巧。1991~2002年,全县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28件,处分134人。其中:开除党籍55人,撤职7人,留党察看37人,严重警告22人,警告13人。受处分的人员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查处政纪案件14起,处分26人。其中:开除公职7人,撤职8人,降级1人,记大过3人,记过2人,警告5人。追缴违纪金额183.36万元。
第八节 统一战线和对台工作
1991年,中共桂东县委统战部有干部职工7人。1995年,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县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含县侨联)合并后并入县委统战部,对外保留牌子。核定统战部行政编制4名(不含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编制),设副部长1名。核定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含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侨联)行政编制3名,配主任1名。2002年,县机构改革方案,再次明确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和县侨联并入县委统战部,对外保留牌子。核定县委统战部(含台办、侨办、侨联)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名。领导职数: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其他非领导职数按相关规定配备。是年9月,县委统战部部长进入县委常委会。
县委历来重视统战工作,将党的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务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明确规定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确定一名副职具体分管统战工作,配备一名干部专管统战工作。1995年,县委对18个乡镇均配备专职统战委员。2002年起,乡镇统战委员由党委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兼任。
一、统一战线工作
学习统战理论 1991年,在庆祝建党七十周年前夕,县委统战部组织编写《统一战线的历史发展》宣传资料,共印发200余份发至全县18个乡镇及县直各单位。1995年起,县委党校开设统战理论课程,规定课时系统学习,以提高学员的统战理论水平。1997年,香港即将回归祖国期间,举办“迎香港回归”形势报告会,与会者300余人。同时,征集海内外诗词160余首,征集对联180幅,编成《迎回归诗联集》,印制550本发往海内外,促进海内外联谊。是年,中央统战部发布《关于大力加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的意见》,县委统战部印发宣传资料240份送至各单位。同时,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竞赛活动,参赛者700余人。1998年,组织全县400多名干部参加郴州市统战部举办的统战理论竞赛活动,16名参赛者获奖。2001年6月,县委统战部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全国统战工作知识竞赛。1991~2002年,全县培训非党干部400余人次。同时,先后组织34名非党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统战理论培训班,系统学习统战理论知识。
培养党外干部 1991年,全县担任副科级以上的党外领导干部24名,其中县级5名,县直单位13名,乡镇6名。为提高非党领导干部素质,是年县委统战部推荐4名非党干部到郴州地委党校学习。同年,协助县委做好党外副县长的推荐工件,协助补选了1名非党副县长,培养党外后备干部47名。1994年,县委统战部与县委组织部实行每季度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是年,发挥党外干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县委统战部聘任2名教育督导员和1名特约审计员,并向县监察局推荐了2名特约监案员。1996年,全县安排37名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其中副县级4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30人。是年,建立一支37人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1998年,选拔21名党外干部参加郴州市公开选拔县(处)级党外干部领导职位。桂东原教委副主任李卫平经考试、面试,录用为郴州市教委副主任。是年,全县培养非党干部和非党领导干部160人次,2名非党领导干部参加郴州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158名非党干部参加县委党校培训。1999年9月,县内公开选拔党外领导干部,84名党外干部参加考试、面试和考核,结果邓少波、郭庆东、邓子成分别录取为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和县司法局副局长。1991~2002年,全县有6名非党干部先后分别担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49名非党干部先后担任科级领导职务。
合作共事 1991年后,县委更加重视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要求各级党的干部对党外人士一视同仁,与他们团结共事,做好各项工作。先后推荐3名党外人士为省人大代表候选人,12人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99人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1人为省政协委员,6人为市政协委员,221人为县政协委员。1995年起,县委建立主要领导与党外人士交心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心谈话,每人每年在两次以上。2002年,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党外人士开展考察、调研等活动,邀请党外人士座谈,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作用。
开展侨务工作 1991年后,县委统战部对“三胞”人员及其亲属等统战对象,均建有档案,且建立联系卡。2001年10月,县委统战部、县侨办、县侨联对全县7户侨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侨情档案57份。2002年6月,县组织开展出国、留学人员普查活动,建立人物档案,制成光盘存档。至2002年末,全县有出国、留学人员17人,其中回国1人。
二、对台工作
1992年,邓德苏等十多位台属发起创建桂东教育基金会,52位台胞积极响应,为桂东捐款折合人民币223187元。至2002年,全县共接受台胞捐赠总额折合人民币423231元,用于发展教育,兴办公益事业。1991~2002年,县委先后在“海外之声”电台、《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涉外媒体发表文章18篇,县内举办台湾形势报告会8场次,召开台胞台属座谈会12次,走访台胞台属460人次,编印宣传画册《今日桂东》1200本、诗词集《情系故园》600本发至台胞台属。同时,与旅台人士互寄贺卡、书信2000余封(份),经常进行电话联络,接待回乡台胞、侨胞384人次(其中大多为台胞),办理大陆居民因私赴台手续68人次,为8名台胞回乡定居办理手续。对台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台胞更加热爱家乡。
第九节 其他党务
一、县委办公室工作
1996年12月和2002年4月,中共桂东县委办公室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2002年,县委办公室定行政编制14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合计定编21人(不含县级领导)。内设6个职能机构,即秘书室、中共桂东县委政策研究室、中共桂东县委督查室、综合信息室、《桂东经济》编辑部、机要保密局。归口管理的单位有: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史志办公室、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为使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除完成日常事务外,坚持“为领导服务、为部门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宗旨,突出重点,做好县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县委《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1991~2002年,涉及全县性的大型会议有:中共桂东县代表大会3次,党员代表会议2次,县委经济工作会议12次,县委办公会议187次,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154次。起草《会议纪要》372份,装订《文件汇编》129册,计110万字,整理党务文书档案14卷计129万字。参与重大课题研究38个,撰写课题研究理论文章580篇,在报刊发表364篇;参与起草县委领导文稿(含汇报文稿)和重要讲话稿1872篇,下发(转发)各类文件1296件。为县委领导明确上级精神、了解县内广大群众意见要求、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翔实资料。2000年,县委创办《桂东经济》,至2002年,共出刊108期。12年间,为各级新闻媒体提供各类稿件3120件、信息5304条。各类稿件中,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687件。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秘书队伍,县委办公室加强对秘书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期间,先后有48人参加“科干班”培训,22人参加“青干班”学习,有12人参加市委办公室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13人参加市委办公室相关部门或单位跟班学习,全员均参加计算机应用知识和WTO知识培训,办公室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先后有36人得到提拔。
二、政策调研和督查工作
1991年3月,成立中共桂东县委政策研究室。1995年8月,并入县委办公室,对外仍称县委政策研究室,定编3人。县委政策研究室以改革、发展、稳定为目标,结合桂东县情,开展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或论文,反映乡情民意,提出建议,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1994年,党中央、国务院将桂东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行列中调整出来,势必对桂东脱贫致富、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县委政策研究室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写出论据充分的调查报告供县委、县政府领导向上汇报,引起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将桂东定为国家以工代赈延伸县,继续享受重点扶贫县的各种优惠待遇。1991~1995年,县委政策研究室围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进行调查研究,完成调研课题42个,深入剖析经济建设和基层政权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多数为县委所采纳。1996~2002年,县委政策研究室围绕发展乡镇企业、丘岗山地开发、小水电建设、科教兴农等开展调研。1991~2002年,县委政策研究室为县委起草会议讲话稿72篇,以领导署名文章314篇,计97万字。其中有125篇文章在省、市报刊刊发。
中共桂东县委督查室,成立于1991年3月。工作中积极采取现场督查、突击督查、专题查办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1991~2002年,督查室共承办县委领导批示件154件,办结154件;完成调研文章436篇,其中有156篇为县委采纳。
三、机要、保密工作
1991年3月,桂东县机要保密局分为中共桂东县委机要局和桂东县保密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96年10月机构改革,将两局并入县委办公室,保留桂东县保密局牌子;中共桂东县委机要局,对外称中共桂东县委机要科。机要科、保密局合署办公。
1993年,县组织1906名干部进行保密法规知识考试。1994年,中共桂东县委办公室将保密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党委办公室考核内容之一。1995年,县组织保密知识培训,427名干部参加培训。1998年,《保密法》颁布10周年,全县1200名干部参加“奥士杯”保密知识竞赛活动。1999年,全县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全县各单位档案进行依法保密。是年,全市保密工作会议在桂东召开。2000年,对县内三家企业进行商业秘密确定和保护试点工作。同时,承办、监督国家秘密载体的定点复制和涉外经济合作活动中提供秘密资料等工作。2001年,对全县计算机网络技术实行防范保密管理。对营业性打字、印刷网点进行登记,对网吧、上网单位和个人展开全面摸底和保密工作检查。同时,按照《桂东县保密技术工作“十五”发展规划》,完成党政专网改造工作。
县机要局不断更新现代化设备设施,至2002年,全县传真网络延伸至乡镇一级,确保全县机要通讯安全畅通。1991~2002年,其中6年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授予的“机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四、党史征集工作
机构 1991年,中共桂东县委党史征集办公室(简称县委党史办)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人员编制4人,工作经费独立核算,归口中共桂东县委办公室管理,负责中共党史资料征集、整理、编研和利用等工作。1995年县级机构改革,县委党史办与桂东县县志办公室合并为桂东县史志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管理,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仍独立核算,人员编制4人。2002年,县级机构改革,桂东县史志办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办公室管理,人员编制减为3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负责全县中共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研和宣传利用等工作,主管县境内的地方志工作,组织编纂《桂东县志》、《桂东年鉴》。
主要工作 1991年后,县党史部门集中主要精力征集县内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党史资料,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重要历史资料继续征集。1992年,县党史办与县民政局合编《桂东英烈》,计11万字。1993年,编辑成《桂东县党史大事年表》,计13万字,次年3月正式印刷成书。1996年12月,县史志办主编的《粤赣湘边区人民解放总队北上先遣队革命斗争史料》正式出版,计10余万字,共印2500册。1997年,完成《中共桂东县组织史资料》第二卷的编辑任务,计12.8万字。1998年,由中共桂东县委书记李晓龙撰写的《1928年,毛泽东在桂东》一书经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批准开印。2002年,县史志办主编的《中共桂东县党史专题选编》一书正式出版发行,计15.6万字,经市委党史办和县委审定,共印650册。1991~2002年,县史志部门征集史料480万字,存有图书、影集、史料丛书等516册,为党史编研打好基础。期间,撰写党史专题27个,其中:《关于毕占云起义的情况》、《方维夏牺牲时间考》、《红四军沙田代表大会的几个问题》等专题在省《党史资料研究》上公开发表;帮助老同志整理革命回忆录,编写革命故事24篇;为《全国党史人物传》、《三湘之最》、《湖南老区》、《难忘八年血与火》、《湘南起义风火路》、《异军突起》、《湖南烈士传》、《郴州英烈》、《郴州英杰》等书提供资料和文章30多篇;为郴州市委党史办和市民政局合编的《老区掠影》提供照片51幅;为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主编的《郴州改革开放二十五年》提供综合文章1篇、综合彩版1个、典型专版7个、彩照86幅;为筹建红六军团誓师西征纪念碑,向上级党史部门呈报了红六军团在寨前誓师西征的史料。上述的编研成果为1997年10月县委召开桂东武装起义五十周年纪念大会和1998年8月在沙田举行毛泽东同志在沙田颁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七十周年纪念活动及1999年6月县委召开纪念桂东解放五十周年座谈会提供了翔实史料。同时,县史志办多次派员到武警桂东县中队等单位宣讲桂东革命斗争史,向军人、青年、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五、党校教育
党校建设 中共桂东县委党校,集党校、行政学校、干部教育综合培训中心及省委党校函授学院郴州函授学区桂东函授站“四块牌子”于一体,担负全县党员、干部培训任务。县委历来重视党校工作,将其纳入党务系统管理,由县委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兼任校长。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的领导体制,下设办公室、教研室、总务处、函授办4个工作机构。2002年,党校有教职工16人,专、兼职教师12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讲师)6人。校园占地面积6.15亩,建筑总面积3372平方米,建有教学综合楼、办公楼。图书室藏书1.5万册,计算机培训中心有教学电脑26台。
2000年4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党校召开建设达标现场会,发动全县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集资110万元新建四层教学综合楼以及食堂、澡堂、学员宿舍等。是年12月,经湖南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验收评估,认定桂东县委党校为“合格县级党校”,并于2002年6月16日正式授牌。
培训教育 1991~2002年,县委党校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78期,培训党员、建党积极分子和各级干部8325人次。其中:科级干部进修班1086人次,中青年干部班354人次,组织人事干部班278人次,纪检监察干部班485人次,共青团干部班50人次,妇女干部班239人次,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909人次,秘书班129人次,社教工作队员班204人次,村级干部培训班326人次,“支帮促”工作队员班40人次,计算机班1717人次,新干部班1034人次,理论骨干班973人次,科级干部WTO班415人次,离退休老干班60人次,人武部干训班26人次。同时,党校以教学为中心,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贯穿日常教学之中,配合全县中心工作,组织学员深入农村、企业调查研究,12年间县委党校完成省级科研课题1项,在省、市报刊发表论文17篇。其中省级报刊发表5篇,在湖南省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上获一等奖1项,市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上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8项。
函授教育 县委党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自身教育资源,拓宽办学门路,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和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联办函授学历教育。1991~2002年,开设函授中专班1个,函授大专班10个,本科函授班3个,招收学员905人次,毕业学员533人次。
1991~2002年中共桂东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统计表
年度 人数 班次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合计 |
科级干部进修班 | 92 | 97 | 87 | 193 | 75 | 54 | 107 | 86 | 90 | 81 | 81 | 43 | 1086 |
中青年干部班 | 61 | 61 | 50 | 41 | 40 | 41 | 30 | 30 | 354 | ||||
组织人事干部班 | 50 | 60 | 60 | 48 | 60 | 278 | |||||||
纪检监察干部班 | 125 | 61 | 120 | 179 | 485 | ||||||||
共青团干部班 | 50 | 50 | |||||||||||
妇女干部班 | 79 | 120 | 40 | 239 | |||||||||
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 72 | 73 | 60 | 78 | 51 | 139 | 96 | 68 | 91 | 86 | 95 | 909 | |
秘书班 | 41 | 53 | 35 | 129 | |||||||||
村级干部培训班 | 326 | 326 | |||||||||||
社教工作队员班 | 204 | 204 | |||||||||||
“支帮促”工作队员班 | 40 | 40 | |||||||||||
参照人员计算机班 | 39 | 118 | 125 | 94 | 141 | 517 | |||||||
公务员计算机班 | 90 | 100 | 220 | 258 | 532 | 1200 | |||||||
新干部班 | 50 | 47 | 348 | 399 | 98 | 92 | 1034 | ||||||
理论骨干班 | 220 | 200 | 179 | 70 | 184 | 120 | 973 | ||||||
科级干部WTO班 | 415 | 415 | |||||||||||
离退老干班 | 60 | 60 | |||||||||||
人武干部班 | 26 | 26 | |||||||||||
合 计 | 243 | 465 | 652 | 531 | 542 | 525 | 1165 | 818 | 716 | 559 | 733 | 1376 | 8325 |
六、老干部工作
县委老干部工作局负责全县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1991年,县委老干部工作局有人员编制4人,1996年增至8人,2002年 减为6人。县委老干局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 老年门球比赛 |
老干待遇 1991~2002年,离休老干部待遇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离休干部政治待遇不变,经济待遇从优”的特殊规定。县委历来重视老干部工作,每年召开老干部代表座谈会,向他们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帮助老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县每次召开党代会、人代会和一年一度的经济工作会等重要会议,均请老干部代表参加。在经济待遇方面,离休干部的离休金、医疗费、健康疗养费、住房修缮费、小车费、通讯费、护理费、体检费和无固定收入家属、遗孀的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及离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费、抚恤费等,全部由县财政支付。对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拨给生活补助费295元,并报销住院的全部医药费,去世后领取1500元丧葬费和10个月的抚恤费。
老干活动1991年后,县老干局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要求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1996年8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后,县老干局会同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老龄办等单位组织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周活动。县先后成立“老年体协”、“老年科协”、“沤江诗社”等团体,组织老干部开展一些力所能为的社会活动。县财政拨款9.5万元,建成2个老年活动室和7个门球场。为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余热,县委、县政府经常组织老干部参观视察全县经济建设项目,聘请他们参加教学、编写县志等工作。1999年,退休干部王胜堂被国家科委授予“科技扶贫先进个人”称号。2001年,离休干部陈星福被评为全省“五好老干部”。
关心下一代 1988年,桂东县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历届关工委,由县委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任名誉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由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干部任顾问。全县有基层(含教育局、宋坪林场)关工委组织20个。1991~2002年,离退休老干部经常深入各乡镇、厂矿、学校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举办专题报告会126场次,受教育对象6万多人次。举办各种专栏、专刊40期,电视讲座8次。全县组织青少年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参加科普知识竞赛10次,帮教失足青年200余人。2002年7月,市关工委举办全市“青少年绿色科普知识”竞赛活动,桂东城关小学队获全市小学组第1名,城关中学队获全市初中组第2名,全县获团体总分第2名。城关小学队代表全市参加湖南省举办的科普知识大赛活动。桂东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1993年、1997年、2001年评为市先进工作单位,8人评为市先进工作者。
七、县委、县政府大院后勤管理
桂东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90年,为正科级单位,归口县委办公室管理。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承担县委、县政府大院450余万元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1994年投入28万元,改建机关大门,总建筑面积207平方米;随后兴建第2栋7层办公大楼和一栋7层职工住房。至此,院内办公用房、住房拥挤的状况得以缓解。1997年,全县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个人产权住房69套,对公有住房相应提高租金标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02年投入70余万元,对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进行美化、绿化,绿化硬化面积达8800平方米,绿化率为36.1%。从此,院内居住、工作环境得以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