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瞻
刘瞻,字几之,先世为彭城人,后移居郴州城河街乌石矶,出生于进士家庭。唐宣宗大中元年(847)举进士,不久选拔博学宏词科。历任太常博士、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户部侍郎、中书侍郎、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他刚毅正直,直言敢谏。
咸通十一年(870)因谏阻懿宗滥杀太医韩宗绍案而被贬康州刺史。唐僖宗继位(874)后,召还刘瞻,复刑部尚书。不久,复职为相。
咸通十一年(870)因谏阻懿宗滥杀太医韩宗绍案而被贬康州刺史。唐僖宗继位(874)后,召还刘瞻,复刑部尚书。不久,复职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