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荡舟手机网
导航

主页 > 应用写作 > 法律文书 > 人民法院 > > 详细内容

(二)现场勘查笔录--调查方面的笔录

(二)现场勘查笔录--调查方面的笔录

  1.现场勘查笔录的概念及作用
  现场勘査笔录,是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案件现场或民事纠纷、行 政纠纷案件中具有物证意义的物品、痕迹或现场环境进行实地勘验、 检查时,将勘査过程、方法和结果所作的文字记录。
时 间: 地 点: 调查人: 被调查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 成笔录……”。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勘验人应将勘验 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七)项规 定:“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为法定证据之一(经法庭审査属实)。可 见,此种笔录适用各类案件。它对于司法机关客观、全面、准确的处 理案件,及时解决纠纷提供了可靠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对于司法机关 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现场勘查笔录,包括现场笔录、现场绘图、现场照相三部分。重 大案件还有现场录像,也是现场勘查笔录的组成部分之一。他们采用 不同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独立反映现场情况。勘查笔录是借助规范的文 字手段记载勘查情况,现场绘图、现场照像、现场录像是借助科学技 术准确地、具体地再现现场情景,作为补充文字记录之不足。它们之 间既相辅相成,又相互印证。
  本节只讲解现场勘查笔录。
  2.现场勘査笔录的格式、内容及写法
  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三大部分组成。
  首部。
  首部各项均为填充式,按项填写即可,其内容主要包括:
  (1)制作机关和文书的名称。“X X X公安局”或“X X X人民 检察院”,另起一行在制作机关名称的下方写明文书名称“勘查笔 录”。根据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由人民法院制作的笔录则只写文书 名称,不写制作机关的名称。
  (2)时间:具体写明起止年月日时分。
  (3)天气情况:具体记明天气、光线.、温度、风力等情况。如天 气晴、阴、大雨或小雨;光线明、暗;温度多少;风力大小等。
  (4)勘验地址及场所:具体记明现场的地点位置和周围环境。
  (5)勘验人:具体写明姓名、职务。
  (6)记录人:具体写明姓名即可。
  (7)在场当事人或其成年家属:未到场的要写明原因。对拒不到 场的尤要记写清楚。
  (8)被邀参加人:指人民法院邀请的当地基层组织或者有关单位 的人员,同时要写明被邀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9)勘查对象:具体写明勘查所指向的客体。
  正文:勘验情况和结果。这是勘验笔录的主体。
  现场勘查情况。这是主要内容,要把现场勘查活动情况和勘查中 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衣物、器具、痕迹等情况如实记录下来。
  (1)现场的地点、位置及周围环境。
  现场的地点,即指发案现场。写明现场的位置及周围环境。如现 场是发生在城镇、郊区、山林、河道、空中等,均要将其周围的情况 一一写清楚。如城镇的门牌号数,四周毗邻的建筑物或道路设施走向 情况等。现场内部地形、地物、道路、门窗、孔洞、家具陈设、被侵 犯(害)客体的位置、状态,有无搏斗痕迹或其他痕迹。罪犯遗留在 现场的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手套、纽扣、烟头、毛发、指纹、 手印、脚印、鞋印等。是否伪造现场,有何痕迹等,均应记录清楚。
  (2)现场勘査发现的反常现象和其他应记载的情况。
  (3)民事、行政现场勘验笔录应记明民事、行政损害的有关现 场、物品及其他损坏情况;对不动产的山林、水利设施、房屋等则要 记清方位、面积、质量等状况;对标的物和有关物证的名称、种类、 数量、质量、外形、规格、型号、去向及其特征等,均要记录清楚。
  (4)各类案件的现场拍照、绘图等,均要有文字说明。
  尾部
  应写明以下内容:
  (1)现场拍照、绘图的数量;
  (2)制作访问笔录的份数;
  (3)提取现场物证的名称、种类、数量、质地、体积、标记等。
  (4)现场指挥人员、勘查人员、见证人、记录人等签名或盖章。
如系民事、行政案件,还需有“在场当事人或其成年家属”或“勘验 对象”签名或盖章。
  (5)写明笔录制作的年、月、日。
  3.制作现场笔录应注意的问题
  (1)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特点确定其详略。刑事案件,对侦破案件,或 确定案件性质等有重要意义的情况、特征、痕迹等要详写,其余可视 其对案件处理关系有无而决定略写或不写。如一刑事案件,报案人称 死者吴某某跳楼自杀。此案到底是自杀或者他杀,只有通过现场勘 验、检查后方可获取认定证据。此案从现场勘査中发现该楼窗户下有 一棵杨树的树叶上有滴状形血痕两处。这证明死者是先受伤而后坠楼 的。加上其他现场勘查所获得的物证、痕迹等,最后此案经检察院、 法院认定为他杀。民事案件的勘验笔录,也要根据案情特点取定其详 略。如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则要详细记载汽车的型号、名称、汽车 各部位的性能、质量、磨损程度等情况;遗产继承案件,则要详细记 载不动产的位置、建筑面积、结构特点、质量、间数等。行政案件解 决争议或纠纷,也必须取得可靠的现场勘查笔录。如餐厅违反食品卫 生法的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重点就必须记清下列各项:餐厅、 加工间、库房的卫生状况;包括使用的刀具、案板、容器、餐具、酒 具等是否消毒,不洁、污染情况;食品存放是否分类,生熟食品是否 分别存放,有无混存现象,食品有否变质;生冷菜是否消毒,有无被 污染情况;加工人员、服务人员是否有体检合格证;厅内、及其他加 工间有无苍蝇等。与此关系不大的建筑物质量等,则从略或不写。
  (2)笔录内容务求客观再现现场实况
  要按勘验、检查的顺序客观地、具体地、准确地、完整地记录。 确保笔录的证据价值。勘查人员的分析、判断、推测等主观意见,禁 止记人笔录,以确保现场笔录的特性——客观性、真实性。
  (3)现场勘查笔录注意其整体性
 现场勘查笔录必须与现场绘图、现场拍照等相一致,以互相印 证、互为补充,并同反映现场实况,使之成为一整体。彼此间不能互 相矛盾,否则失去其证据作用。
  (4)勘验、勘查笔录是一种选择性笔录
  它包括现场勘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査、物征检验、侦査实验、 财产清点等笔录,是哪一项勘查活动,就制作哪一项勘查笔录。如果 勘验、检查活动同时进行,则要制作勘验、检查笔录,即勘査笔录。
  (5)注意勘查笔录的合法性
  诉讼法明文规定了各种不同笔录应予记载的事项及相应履行的手 续。如勘验执行人必须持有关机关的证明文件;必须邀请二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民事案件还要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到场,拒 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但要在笔录中记明情况;勘验笔录制 作完毕,必须由勘验执行人员、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员签名盖章, 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4.法院诉讼文书样式
勘验笔录
(各类案件通用)
 时 间: 年月日 时分至 时分。
  天气情况:
  勘验地址和场所:
 勘验人: 记录人:
  在场当事人或其成年家属:
  被邀参加人:
  勘验对象:
  勘验情况和结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