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看守文书
(十七)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看守文书
1.概念
暂予监外执行是对依照法律规定不适宜在监狱或者其它执行机关 执行刑罚的罪犯,暂时采用不予关押的方式执行刑罚的变通方法。对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一般由执行机关提出意见,报主管机关批准。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就是执行机关(看守所)报请主管领导 审批的表式文书。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 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 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 医的(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除外);2.怀孕或者正在 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 社会的。
2.制作方法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为一纸一联式文书,由文书名称和 正文两部分组成。
文书名称为《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已印制书。
正文分为罪犯简况、罪名、刑期、剥夺政治权利年限、居住地、 改造期间表现、暂予监外执行理由、看守所意见、领导批示等。
“罪犯简况”要写明罪犯姓名、性别、年龄;
“罪名”要依据刑事判决书认定的罪名填写;
“刑期”要填明刑事判决书上所判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剥夺政治权利年限”据实填写;
“居住地”要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将居住的实际地址;
“改造期间表现”要根据罪犯在看守所服刑期间的表现据实填写, 主要说明罪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是否认罪服判等。
“暂予监外执行理由”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 规定,写明罪犯被暂予监外执行符合的是什么条件。
“看守所意见”要写清楚看守所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态度,是 否同意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并由看守所领导签名。
“领导批示”要由看守所的上级主管机关领导对罪犯暂予监外执 行的意见写清楚,、是否同意。
3.使用 '
《罪犯暂予监外叙行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以后,可凭此审批 表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4.文书格式式样及实例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
姓名 关X X 性 别丨女 年龄 28 罪名 盗窃
刑期 1年 自20 xx年6月5日至20 xx年6月4日
剥夺政治权利年限 2年 居住地 xx市兴安路安氏街4号
改造期间表现:
该罪犯在改造期间积极参加劳动,认真学习,对自己所犯罪行认识深刻。
暂予监外执行理由: 怀孕
看守所意见: 拟对关X x 暂予监外执行
'江X X
20 x x年9月16日
领导批示: 同意 周X X
20 x x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