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九韶
陈九韶(1875—1968),字先瀛,号雯裳,郴州市中山西街陈家大屋人,出生书香门第。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岁试一等补禀。后肄业于北京国立财政学堂,又转国立法政大学政治经济科毕业。于光绪三十二年在郴州城陈家大屋创立州内第一所女子小学——郴州女子初等小学堂。
辛亥(1911)武昌起义后,加入同盟会。首任国民党郴县分部长,后改任中国国民党总部文书科干事。民国2年(1913),当选为国会众议员。民国6年7月,孙中山发动护法运动,陈九韶同湘籍议员赴粤,参加孙中山于8月18日在广州召开的国会非常会议。会后,被孙中山委任为总统府参议、中华总工会会长。不久,回郴寓居,办私塾。
1949年郴县解放前夕,致书县长周庚星,敦促投诚。新中国成立后,任湖南省文史馆馆长。1968年病逝。
辛亥(1911)武昌起义后,加入同盟会。首任国民党郴县分部长,后改任中国国民党总部文书科干事。民国2年(1913),当选为国会众议员。民国6年7月,孙中山发动护法运动,陈九韶同湘籍议员赴粤,参加孙中山于8月18日在广州召开的国会非常会议。会后,被孙中山委任为总统府参议、中华总工会会长。不久,回郴寓居,办私塾。
1949年郴县解放前夕,致书县长周庚星,敦促投诚。新中国成立后,任湖南省文史馆馆长。1968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