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网站网址算不算违法?
:传播淫秽网站网址算不算违法?
如果我传播的内容只是一个淫秽网站的网址,不是图片,视频,文字违法吗?
:“明知是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明知是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传播淫秽网站的网址,是违法行为,严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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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概念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定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必须情节严重。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传播的、传播的次数虽然不多,但传播的数量大的、传播的对象人数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有传播行为但情节没有达到严重程度的,不构成犯罪。
2、区分传播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牟利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一款、第三百六十七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五)项规定,在互联网上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有三种形式:
1、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所建立的网站、网页上主要内容为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属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在互联网上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行为人自己建立的网站、网页虽不属淫秽网站、网页,但在其网站、网页上与淫秽网站、网页之间制作链接服务。
3、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即在互联网上制作、复制、刊载、发送邮件等形式散布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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