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荡舟手机网
导航

主页 > 民事法律资料 > 民法相关 > > 详细内容

打架斗殴在法律上有怎样的处罚?

事情是在KTV发生的 2013.2.27 跟KTV服务员发生冲突。 我们四人,两名成年人两名未成年的 我就是其中一个未成年人。我的同案用酒瓶划破了服务员的脸。我们四人就被带去了看守所。两个成年人早早的就开了庭。 可是我和另一名未成年人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开庭 我问过派出所 派出所说的我们是未成年人 犯事也比较轻。到时候去一趟检查院签个字就行了。可是今天检察院打电话叫我过去签字。他叫我不要出远门 给我这个是有可能要开庭的。我现在急着去沿海一带 这个到底是开还是不开 又没有个准信 想听听律师的建议 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

附:去年犯事的时候是16岁 现在17 了。 对方伤情判定的 是轻伤。 从太阳穴到嘴唇上方向内一点 只划破了表皮 内部组织没有损坏。我最关心的是开庭的可能性 。 我已和原告方私了 立下了谅解书 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最主要法院那边开庭的可能性有多少?

解答:你好,轻伤以上警察才会立案,建议遵照检察院的要求办。至于是否有其他程序,建议直接向检察院咨询。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

  :

  打架斗殴在法律上有怎样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