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文书[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范例]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文书[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范例]
关于提请裁定终结x x织造厂(深圳) i 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的报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XX织造厂(深圳)有限公司于1994年x月x日依法宣告破产,
受贵院的委托,深圳市企业清算破产事务所于x月x日组成以郭x X、余XX、黄XX为成员的清算组,并接管破产企业。在贵院的指 导及配合下,清算组开展了以下清算工作:
1.接管企业,清理企业的账册和盘点实物,收缴工商营业执照、
账册、印章。
XX织造厂(深圳)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X X织造公司,经营期 限十年,先为合作经营,1993年11月,由香港XX (远东)有限公 司以100万港币收购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更名为x x织造厂(深 圳)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1994年向贵院申请破产还债,清算 组接管企业后,经审查累计到期债务为424.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不 到100万元,同时收缴工商营业执照,查封会计账册、印鉴,盘点库 存物资、存货、机器设备。
2.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追讨应收款。
清算组按照工作计划在法院的指导下对企业当时的生产情况,所 有存货、机器设备进行了分析、评估,其中设备评估值为53万元,
存货24万元,由于该公司在经菅期间变更工商登记,造成会计账册 混乱,部分会计凭证丢失,许多应收款与应付款账实不符,加之机器 设备陈旧,大部分为淘汰设备,而账面值较高,给变现工作造成一定 困难。律师根据会计师提供的证据追讨在外欠款7.29万元,并对所有银行账户进行销户,但无存款。
3.审查债权人资格、债权数额及有无担保,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工作计划,在接管企业后,清算组认为当时该企业具备一定
的加工能力,为了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在报请法院同意后,决定在破 产清算过程中不停工、停产,保证原企业职工工资,同时为整体转让 变现工作奠定基础。对法院公告截止日前申报的债权人所提供的债权 凭证进行审查,共有13家债权人,申报债权4167784.99元,确认债 权总额为345.6万元,并于1994年8月29日如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会议全体债权人通过财产变现分配方案并授权清算组全权处理 资产变现工作。
4.进行资产变现工作,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清算组根据债权人会议的授权,进行了资 产变现工作。因该公司机器设备陈旧,均为70年代的淘汰设备,存 货又是特定产品,针对性强,这就给变现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经过多 方协调才得以转让变现,总体变现为53.3万元,追讨应收款为7.29 万元,其中支付诉讼费1.16万元,清算报酬7万元,评估费2万元。 根据工作计划于1994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清算组在 会议上通报了整个清算工作及资产变现情况,根据资产变现同债权人 债权数额的比例进行清偿,清偿比例为13%,提存2.6万元作为追讨 应收款及公告所需费用。待追讨回应收款及印花机变现后再次分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破产条例》第七十条、七十一条、七十 三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完毕财产分配方案,并按照七十四条之规定, 向人民法院提请裁定终结x x织造厂(深圳)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报告
x x织造厂(深圳)有限公司清算组
1994年x月x日
附:财产分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