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进口合同-格式与范例
FOB进口合同-格式与范例
号码:3xGB7795B 日期:1987.7.6
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电报挂号:SINOCHEM PEKING,北京西郊二里沟),X国Comptoir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电 报挂号:
COBELAZ BRU XELLES, x 国 del’ Azote S.A.Rue deSuisse 3)之间签订本合同。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其条件规定如下:
1.商品名称:
Calcium Ammonium Nitrate (化肥名称)
2.原产地和制造地 比利时产
3.数量:15000公吨
由买方选择,增减5% (买方将不迟于1987年9月30日将该选择 通知卖方) .
4.单价:人民币80.00元
5.总值:人民币1200,000.00元
6.唛头:每一包件上除了刷有一般标记外,卖方应该明显地印刷 下列唛头:品名、产地、质量等
7.装运口岸:安特卫普/鹿特丹
8.装运数量:每次1000公吨
9.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上条款与条件,该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1987年7月6日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用英文繕制正本两份,
双方各持签署的正本合同一份,以此证明。
卖方 买方
附录:条款与条件
1.商品规格:
含氮量:最低21%
水份:最高0.5%
游离酸:最高0.03%
2.单价:每公吨F.O.B加装运港理舱费,包括包装费在内。如 果货物用班轮装运(除非班轮不管装),卖方应退回买方每公吨0.30 英镑的理舱
费,即上述单价是凭向开证行(北京中国银行)第一次提 示单据付现为基础。
3.保险:买方自行投保。
4.包装:单层新麻袋装,每袋净重100公斤,皮重不少于1公
所有麻袋必须坚固,适于海洋运输和粗暴搬运。卖方、买方事前 同意,应尽可能改善货物包装,不另收费。卖方负责免费供给备用麻 袋2%,每
批随船附运。
5.目的港:中国口岸。
6.装运时间
允许分批装运。
合同中规定的装运日程,卖方应负责会同买方共同检查进行合理 调整并尽早通知,以适应所租船只的受载日期和装载能力。必要时, 买方有权
延长一个月提货。但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根据规定的交货 月份廿天前通知卖方。
7.支付条款
装运前30天,买方应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按本合同第四款规定的货币开立,包括每月装运的FOB价值,由开证 行见票即付
,附第10款规定的装运单据。每个信用证在每个提单曰 期之后30天失效。付款银行的议付费用由卖方负担。
8.装运条款
(1)由买方负责租船。买方或其租船代理应用电报或电传,在所 租船只到达启运港10天前,将合同号、船名、约计装货量、估计到 达日期和受
载日期通知卖方以便于卖方准备装运。买方租船代理应随 时与卖方进行直接联系,在船只预计到达5天前应通知确实到达曰 期。如由于某种原
因,在船只到达启运港10天前,买方不能将上述 事项通知卖方或载货船只提前或迟延,买方或其租船代理人应与卖方 立即做出安排。
(2)如买方所租船只到达启运港,卖方不能装货,卖方对于空 舱、滞期和其他所有损失应负全责。
(3)装货率:在装货港,卖方或托运人,在1-2泊位,由其装 卸工人每晴天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装理货物250公吨。但每 天最高装货量
为1500公吨。星期六中午或任何假期前一天中午和星 期一上午八时或假期后一天中间的时间或风浪曰不作为受载日,假如 使用,半数时间计
入受载日,在营业时间内中午以前,如装货准备的 通知业已提交并经接受,从一点开装;如在下午提交并经接受,从次 曰八点起开装。
买方应付给卖方速遣费,按租船合同规定的所有节省的时间计 算,为滞期费的一半。所有在启运港发生的滞期费,按租船合同由卖 方负担。
货物如由班轮装运(包括班轮FI条件)不计滞期与速遣费。其 他条件按租船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件。租船合同签订后,买方应从速 将租船合
同副本送交卖方。
(4)开舱与关舱由船员负责,由船东负担费用。
(5)租船合同中包括,如托运人要求,使用第二泊位可以接交, 但应理解为仅限子一个装货港口,任何移泊费用由船东负担。
(6)如使用两个港口,所有额外费用和泊船费由托运人负担。
9.装运通知:
货物装上船之后,卖方应该立即用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名、已装运货物的毛净重、发票金额、船名、启运港和起航曰。
10.单据:
(1)卖方应该向付款行提交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甲.全套(包括能议付和不能议付的各三份)清洁的、已装船的 海洋提单或符合租船合同和租船提单,凭指定、空白背书,通知在目 的港的中
国外运公司。
乙.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毛净重及每批装运的数量。
丙.由制造商出具品质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
(2)卖方应该随载运船只,发给买方在目的港的收货代理——中 国外运公司一套上述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品质和重量证明书除外), 卖方还
应该在载运船只离岸后五天内,航寄买方一套上述单据,另外 航寄两套给目的港的中国外运公司。 '
11.双方同意工厂所出具的品质、质量证明应作为提交付款银行 单证的一部分。如经中国商品检验局复验后品质、质量不符合合同规 定,除保
险人或载货船的船东所负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到目的港 后6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损失。
12.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期交货或不交货,卖方不负责 任。但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将事故发生地点的适当政府 机
关或当地商会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寄送给买方。
13.仲裁:
有关本合同或其执行中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 达成协议,争议案件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 地点在
中国并按该会仲裁规则和程序执行。该会所做出的裁决为最后 裁决,对双方解决争议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 一方负担
。
- 上一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与范例
- 下一篇:FOB出口合同-格式与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