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接收财物登记表--看守文书
(十三)接收财物登记表--看守文书
1.概念
《接收财物登记表》是看守所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 送给或者寄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及现金,看守 所同意收留时制作的文书。《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七 条规定,罪犯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罪犯或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 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罪犯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金由看守 所代为保管,罪犯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正当用途可以支付,对于 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2.制作方法
《接收财物登记表》一式三联。看守所人员应依次填写发文字号、 接收财物的时间、寄送财物人姓名、住址、邮包号码、罪犯或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的姓名、编号(接收财物的顺序号)、财物名称、数量、 经手人姓名,然后让收物人(罪犯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家属签名。为了避免麻烦,看守所人员在表的空格处对 角划一斜线。
3.使用
《接收财物登记表》存根(一联)存档备査。第二联交给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保管。第三联存人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档案羁押卷(主卷)。
4.文书格式式样及实例
接收财物登记表(存根)
x公看字(20xx)4号 20xx年4月10日
寄送财物人 邮包 罪犯或裨 褚X X
姓 名 郑X X住址X X县X X镇新河村 告人姓名
号码
编号 财物名称 黔髯 编号 名称 数量
1 人民币 100元 \
2 内衣裤 4件 \
3 牙青 1支 \
4 香皂 1块 \
5 卫生纸 2卷 \
经手人 李X X 收物人 堵X X
- '咚
A犯人家属签字证明郑XX
接收财物登记表(二联)
接收财物登记表(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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