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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改革与实践


  一、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改革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无论是办学思路还是具体操作层面都存在很多问题。虽然一些学校都把“国际化”列入学校发展规划中,但是在具体的合作办学活动中却缺乏战略眼光,办学定位于其他办学活动的延展和补充,甚至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委托给“继续教育学院”或“成人教育学院”负责。由于缺乏宏观的认识和把握,不少学校成为促销国外低质、劣质教育资源的平台,一些学校放宽了入学资格要求,很多学校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当成创收的手段,收取高额学费,造成“只要有钱就能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不良影响。由于办学理念存在问题,办学定位不准,导致“将近一半的中外合作项目缺乏实质性的内容”[1]。

  虽然国家为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积极倡导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并于2003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从教育战略的角度把中外合作办学纳入国家教育事业的范畴,但要让高职院校的全体工作人员把条例当作一种自觉认识和行为,还需要不断地提升认识,并坚持不懈地努力。“中外合作办学要有更大的发展,就要敢于解放思想,通过教育政策和制度的调整,加大中外合作办学的改革力度。”[2]高职院校国际合作办学的目标是结合市场定位,培养能够讲外语、适应国际发展需要的高级技能人才。但是很多高职学生入学起点低,学习能力弱,综合素质差,导致这一办学目标难以实现。因此,对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改革和创新十分必要。

  二、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办学项目质量保障不够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盲目追求合作办学数量,而忽视质量,大量重复引进一些浅层次的外方项目,导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量越来越多,项目质量却没有实质性的提高”[3]。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外教、外方课程等要素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具体实施时并没有严格执行。与国外合作交流的大学层次偏低,且专业分布不均匀,专业设置过于集中在国际贸易、工商管理之类的商科,农工产业的专业较少。这就造成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整体层次不高,很多学校的特色专业无法与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相结合。

  (二)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困难,办学经费不足

  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均高于普通专业,是普通专业学费的2~3倍,导致报考学生少。同时,生源文化基础相对薄弱,大部分学生不仅学习能力低,而且也很难管理。这直接影响到职业院校在社会上的声誉,以致招生日益困难。

  当前,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已进入与国际接轨并融入到全球教育资源体系的新时期。然而,政府资金投入有限,造成一些学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无法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无法进行中外教师的互相交流与互换,办学经费短缺成为抑制高职院校教育规模增长和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

  (三)合作办学项目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师资队伍建设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师资队伍自身的问题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质量造成严重的损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4]由于部分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的专业素质偏低,很难把先进的技术成果引入到教学中来,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相对比较落后,造成学生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进入社会后却由于实践技能差,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影响了高职院校的声誉。

  学生素质问题。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文化基础普遍较低,自我约束能力差。而且很多学生外语学习很吃力,语言不过关,导致相当一部分学生最后因外语不合格,无法去国外学习或不能适应国外的语言教学。综合看,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整体素质低,学习能力弱,学习态度不端,毕业生竞争力不强,直接影响了合作办学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专业及课程设置问题。虽然全国高职院校都在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办学方向和专业设置,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学校存在着专业结构不合理,缺少办学特色的问题。高职院校专业设置重复、资源不能共享,培养的学生与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相背离的情况比较多。在课程设置方面,尚未建全有效的教学、管理机制,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比例还需进一步调整。依然存在直接采用国外教材,没有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吸收,中外双方课程设置不能相融的情况。

  三、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改革的对策

  (一)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秩序,保证中外合作办学质量

  办学质量是中外合作办学生存和发展、实现办学目的的关键[5]。应把教育教学质量当作生命线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始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清理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保证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护广大学生利益。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核心,严格审批程序,慎重选择国外合作院校,从国外教育机构的资质、学科专业的社会适用性、教育资源的优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批。从教师教学水平、学术水平、资质以及国际影响力等几个方面对国外的教育机构进行核查,选择那些质量可靠、信誉良好且有诚意的国外教育机构作为合作办学对象。

  要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排除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中的消极因素,从而确保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要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纠正和抵制单纯从经济利益出发进行中外合作办学的错误做法。严格按照国家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得设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成立监管部门,对中外合作办学全程进行监督。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建立相应的质量评估体系,完善办学质量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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