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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悼词的由来--悼词

(一)悼词的由来--悼词

诔辞、哀辞、吊文、祭文是我国古代用于哀悼与祭奠的文体,也 是现代悼词的前身。
北齐颜之推说:“祭祀哀诔,生于《礼》者也。”(《颜氏家训•文 章篇》)。颜氏将“五经”作为文章的来源,这个观点是唯心的。天下 文章只能以生活为源泉,不能以经书为源泉。但颜氏的话却点明了古 代哀悼文体与宗法礼教的密切关系。哀悼文体之所以盛行于我国古代 社会,有其必然的经济政治方面的客观原因。从商周奴隶社会开始, 统治阶级就提倡“厚葬”,通过隆重的祭奠仪式,来表彰死者功绩, 宣扬鬼神迷信,并借此巩固宗法礼教制度。后来儒家又把这套“厚葬”的礼节伦理化、规范化,成为中国封建社佘传统礼教的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于是诔辞、哀辞、吊文、祭文等等哀悼文体,就在中国传 统的宗法社会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
1.诔辞。作为我国哀悼文体的最古形式,产生于西周初年奴隶 社会。“诔”是一种专门表彰死者功德的宣读式的哀悼文体。西周就 有读诔定谥的制度。《周礼》记载:“太祝作六辞,以通上下亲疏远 近,六日诔。”郑玄注道:“诔者,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读之以作 谥。”由此可见,诔辞与我国古代的“谥法”紧密相关,也可以说, 作诔辞就是西周以来中国奴隶社会和初期的封建社会的“谥法”的一 个必要的环节。按照《周礼》,王公贵族卿大夫死后,须在祖庙之庭 举行致哀大奠。行奠之前,由史官宣读诔辞,以表彰死者功绩,并确 定死者谥号(所谓“大行受大名,细行受小名”)。谥号的授予限于一 定范围,诔辞的制定与宣读,也有一定规矩。《礼记•曾子问》说: “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
我们现在见到的最古的哀悼文辞,是鲁哀公为孔子去世而作的诔 辞,全文只有短短四句,但词哀而情切,体现着先秦散文的朴素风 格。诔辞的成熟,是在两汉魏晋时期,扬雄的《元后诔》、杜笃的 《吴汉诔》、苏顺的《和帝诔》、潘岳的《杨仲武诔》等名篇,其内容 都是历述死者世系、德行,并寓哀伤之意,其形式皆为四言诔文。例 如,以诔辞发迹的杜笃的事例就很典型。杜笃自幼博学多才,但不拘 小节,因触犯礼法被乡人所告,美阳县令把他关押并送到京师治罪, 但恰逢大司马吴汉去世,汉光武帝诏令群儒作诔辞。杜笃在监狱里闻 讯也写了一篇《吴汉诔》,文日:“朝失鲠臣,国丧爪牙,天子愍悼, 中宫咨嗟。四方残暴,公不征兹;征慈海内,公其攸平;泯泯群黎, 赖公以宁。勋业既崇,持盈守虚;功成即退,挹而损诸。死而不朽, 名勒丹书;功著金石,与日月俱。”(《艺文类聚•四十七》)光武帝见 到杜笃的诔文,大加赞许,不但免掉他的罪名,还赐予许多金帛。关 于诔辞的特点,刘勰在《文心雕龙》里做了这样的概括:“详夫诔之为制,盖选言录行,传体而颂文,荣始而哀终。论其人也,暧乎若可 觌;道其哀也,凄焉如可伤。此其旨也。”
唐宋之后,随着谥法的改变,诔辞这种文体也发生明显变化。当 时,由于受谥范围的缩小,谥法的简化和“谥议”的废除,许多名臣 学士死后,得不到官方的“公诔”,他们的生前友好便互相商议而施 以民间的“私诔”。这种“私诔”的对象不再限于贵族士大夫的圈子, 打破了传统的“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的规定,体现了古代哀悼文体 的发展。明代的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里写道:“盖古之诔本为 定谥,而今之诔惟以寓哀,则不必问其谥之有无,而皆可为之。至于 贵贱长幼之节,亦不复论矣。”不但诔的内容改变,诔的形式也不再 局限于四言体的呆板格式,向灵活多样的骚体诗与长短句演进。如 《红楼梦》里,贾宝玉为悼念晴雯而写的《芙蓉女儿诔》,前序后歌, 缠绵凄恻,便是私诔的杰作。
2.哀辞。这是诔辞的旁支。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指明:“哀 者,诔之流也。率以施于童弱夭折,不以寿终者。”哀辞的起源也很 早,但其对象、内容、格式,和诔辞多有不同:
①诔辞的对象是王公贵族士大夫,而哀辞的对象是“童弱夭折, 不以寿终者”;
②诔辞以赞颂死者的生平功德为主,而哀辞则以抒发生者的哀悼 之情为主。如曹植为悼念大女儿十九岁不幸夭折,写下著名的《金瓤 哀辞》:“在襁褓而抚育,向孩笑而未言,不终年而夭绝,何见罚于皇 天,信吾罪之所招,悲弱子之无愆。去父母之怀抱,灭微骸于粪土。 ……天地长久,人生几时;先后无觉,从尔有期。”其哀痛伤悼之情, 溢于言表。
③诔辞以四言韵文为规范,而哀辞或仿楚辞,或仿汉赋,或为四 言,或为六言,其形式较自由。
但哀辞与诔辞的区别不是固定不变的。唐宋之后,由于私诔的兴 起,“哀”与“诔”的界限就很难分清。明代吴讷在《文章辨体序说》里就把哀诔与哀辞放在一类,指出,唐代韩愈悼欧阳詹的文章,柳宗 元悼吕温的文章,有时称作“诔辞”,有时称作“哀辞”,名虽不同, 实则归一。至于到了宋代,哀辞就代替了诔辞的地位。吴讷说:“迨 宋南丰、东坡诸老所作,则总谓之哀辞焉。”
3.吊文。即凭吊性的文章。吊文的内容比诔辞、哀辞广泛。古 “弔”字,为人持弓状。《说文解字》说:“吊,问终也(谓有死丧而 问之也),从人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会殴禽也。” 我们可以说,吊文是我国古代群众性的哀悼文体。吊文的对象不像诔 辞和哀辞那样狭溢,虽然《礼记》曾规定:“死而不吊者三:畏(畏 罪自杀)、厌(被崩坠之物压死)、溺(被水淹死)”,但后来并没有多 少人认真执行这个规定。屈原是自投汨罗江溺死的,而历史上的第一 篇著名的吊文就是贾谊的《吊屈原赋》。吊文中,贾谊以屈原自况, 悲悼屈原也就是哀怜自己,抒发受贬后心中的愤懑不平。
吊文的内容也比诔辞、哀辞庞杂。它不一定是歌颂死者的功德, 如汉代司马相如的《吊秦二世赋》,晋代傅咸的《吊秦始皇》,对秦二 世的“信谗不寤”,对秦始皇的“政虐刑酷,如火之扬”的暴行,都 提出严厉的批评。唐宋之后,吊文更向群众性和咏怀性的方面发展, 不仅凭吊死者的历史人物,而且扩大到对具体物件的凭吊,出现《吊 縛钟》、《吊战场》之类作品。吊文的格式,以赋为主。
4.祭文。这是古代祭祀天地鬼神和死者时所诵读的文章。它和 古代的祭祀仪式紧紧联系着。屈原根据楚国民间祭歌而写成的《九 歌》,就是最早的祭文体。祭文的范围极为广泛,祭天、祭地、祭鬼、 祭神、祭人、祭物,几乎无所不包。
应该注意,祭祀文体与哀悼文体是有区别的。祭文中,只有祭奠 f者的祭文才能属于本书所要讨论的哀悼文体的范畴。这种哀悼性的 祭文的兴盛,也是在唐宋之后。据徐师曾考证,唐宋之后兴起的哀悼 性祭文,是由古代颂神式的祭文(“祝辞”)演变而来的。他说:“古 之祭祀,止于告飨而已。中世以还,兼赞言行,以寓哀伤之意,盖祝
中国公文实用.大典
文之变也。”(《文体明辨序说》)。流传至今的古代最著名的哀悼式祭 文是《古文观止》里所收的韩愈的《祭十二郎文》和欧阳修的《祭石 曼卿文》。韩文为散文体裁,质朴无华,叙事中抒情,千回百折,仿 佛面对死者倾诉衷肠,字字真切感人;而欧阳文则是韵文体裁,敷衍 华丽,咏怀中暗寓人生的哲理。叶圣陶先生曾将两篇祭文进行对比, 认为“韩的得分该比欧阳多”,这个见解是很中肯的,祭文既是哀悼 死者的文辞,就应该以真挚的感情与质朴的风格为贵,如果一味追求 文辞的华丽,势必造成“虽丽而不哀”的弊病,损害哀悼文体所必需 的真情实感。
从诔辞开始,经过哀辞、吊文和祭文的沿革,一直到现代白话悼 词,鲜明地显示了我国哀悼文体随着社会的演变而演变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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