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提取中山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例如购买一手房提取需要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和销售登记备案表或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或需盖开发商财务章的收据;提取人身份证等,更多内容由编辑为您整理介绍。
中山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以下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列举几种不同情况提取中山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或付款收据开立日起一年内只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所需材料
1、购买一手房提取
(1)商品房购销合同和销售登记备案表或房地产权证。
(2)购房发票或需盖开发商财务章的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2、购买二手房提取
(1)房屋所有权证。
(2)二手房转让发票(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二)分期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分期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五成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中心收取所需资料正本复核,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所需材料
1、第一次提取,在房款累计交纳五成以后(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或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
(1)销售登记备案表和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地产权证。
(2)购房发票或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2、第二次提取,在房款全部付清后(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或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
(1)购房发票或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收据。
(2)提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三)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各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房款。自建房提取额计算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所需材料
1、第一次提取(在报建批复通知书或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签发日起一年内)
(1)报建批复通知书或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2)土地使用证。
(3)施工许可证。
(4)报建图纸。
(5)提取人身份证。
(6)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7)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2、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以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
(1)房地产权证。
(2)土地使用证。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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