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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工资应该怎么发?

  工伤医疗期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还是只给基本工资?

1.工伤医疗期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

2.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咨询:08年7月24日工伤,需要做二次手术。本地最低工资标准770元,受伤前平均工资1300每月(含加班费),请问:1.在医疗期内我应该发770还是1300的工资(已正常上班,厂方按照最低工资发给我每月770元)?2.如果应该发1300元,我能否以后仲裁时追偿少发的530元?3.如果医疗期一年半甚至更长,会不会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得不到工资的差额部分?

  网解答: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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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医疗期的确定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医院证明,单位申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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