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法律体现正面呼唤
本报讯 (记者高雅 实习生杨姣姣) 7月1日起,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不常回家看望或问候老人将属违法。这条新闻引起了西安市民的广泛议论。社科专家认为,“常回家看看”入法体现出人们对亲情的呼唤。
不能回家 儿女也委屈
昨日中午,快递员周茂全在西大街忙碌奔波,25岁的他上一次回老家还是在今年春节的时候。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他越到节假日越忙。“我每年春节回家,平时都在西安。”小周说,他从商洛老家来西安已经5年了,干过不少工作,但基本都是到春节才回家,每次回去他都要给父母买一堆礼物,就是想弥补心里的愧疚。“有时候想家里的时候,就打个电话,但是没办法回去,工作这么忙,自己也不好意思请假。” 他坦言。
“哪个子女不想孝敬父母?但现在大家的工作压力大、经常加班,正常的节假日有时无法保障,如何保障回家探望父母的时间?”在高新区工作的惠先生认为。除了春节一家团聚,他平时都是利用小长假回家探望父母。他非常赞同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因为这表示着国家法律对于普通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儿女工作忙 父母能体谅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昨日记者在南门附近随机采访了几位老年人。对于儿女无法抽身常回家看看的情况,老年人普遍表示理解。现在家庭大多都是421家庭,即4个老人、夫妻2人和1个孩子。一位老先生讲,他的儿子在某知名企业工作,看着儿子整天加班,他的心里只有心疼,只希望保养好自己的身体、带好孙女,尽量分担孩子的压力。“不孝的儿女毕竟是少数,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年得看几次父母才算不违法,可能更多的是一种提倡吧。”他说。
社科专家:法律体现正面呼唤
这一条规定之所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认为,公众越关注,就说明越符合社会的需求。尽管该条规定的具体操作性不强,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属于倡导性规定,但有利于引导正面的亲情价值,引起公众都来关心、关爱老年人群。
“每个人都有父母,人人都有老的一天,这条规定关系着每个人和每个家庭。”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说,孝道原本属于道德范畴,如今却提升到法律层面,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二是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人员流动性加大,导致父母与子女长期分开居住,改变了以往数代同堂的传统家庭格局,导致亲情淡漠、孝道淡化。舆论的热议,正是反映了人们对传统孝道的关注度,体现出正面的呼唤效应。他认为,“常回家看看”意味着一种声音,包含着人们对亲情与孝义的渴盼,表现了社会对家庭伦理回归的呼唤,表明了国家法律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与重视。
- 上一篇:数男子私架电网捕野猪电死“自己人”获缓刑
- 下一篇:法律援助农民工 工伤事故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