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扣押邮件、电报记录--调查取证文书
(十二)扣押邮件、电报记录--调查取证文书
1.概念
〈扣押邮件、电报记录〉是指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制作 的专门记载扣押犯罪嫌疑人邮件电报执行情况的记录。
根据1979年4月5日最髙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邮电部颁发的 〈执行逮捕、拘留的机关扣押被逮捕、拘留人犯的邮件、电报暂行办 法》第八条规定:“执行逮捕、拘留机关在每次执行扣押邮件、电报 时,作出扣押记录一式二份,并由执行逮捕、拘留机关的执行人和邮 电机关的代表,共同在记录上签字,正份当做法律文书装在侦査卷宗 内,副份交邮电机关归档”。
2.制作方法
〈扣押邮件、电报记录> 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中没 有具体规定,根据笔录类文书格式设计。它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 分组成。
①首部。包括文书名称、执行扣押邮件电报的时间、执行单位名 称、执行人姓名、签发 <决定扣押犯罪嫌疑人邮件通知书〉的时间及 其文书发文字号、协助扣押的邮电局名称、犯罪嫌疑人住址及姓名。
②正文。即扣押犯罪嫌疑人邮件、电报的情况,这是〈扣押邮件、电报记录》的主要部分。
对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应详细记录扣押的件数、寄件人姓 名、住址、原寄局局名、收件人姓名、住址、邮件的包裹号码、重 量、内装物品、保价金额以及封口完整情况等。
对扣押犯罪嫌疑人电报的,应详细记录扣押电报的封数、发报人 姓名、住址、原发报局局名、收报人姓名、住址、收报局局名、电报 号数(原来号数或流水号数)、报类、电报交发日期、时间、电报挂 号以及电报内容等。
③尾部。应由协助扣押的邮电机关代表和侦査人员、记录人分别 在笔录末页签名(或葷章)。
3.使用
{扣押邮件、电报记录> 应制作一式二份。一份交邮电机关归档 备査,一份存入侦査案卷(主卷)。
4.文书格式式样及实例
扣押邮件、电报记录
扣押邮件、电报的时间:xx年2月10日9时30分xx市公安 局侦查人员康X x、张x x根据x x年1月21日x x市公安局签发的 x公刑字(20xx) 1号决定扣押犯罪嫌疑人邮件电报通知书,在x x市邮电局的协助下,对居住在x. x市x x区英雄山路10号楼302室 的刘x x下列邮件、电报予以扣押。
(扣押邮件、电报的简要情况)
扣押犯罪嫌疑人寄入的邮件一件。寄件人刘XX,原寄局黑龙江 省x x市邮电局。收件人王X,住xx市xx区英雄山路10哥楼302 室,邮件的包襄号码为676642,重量3公斤,内装黑木耳。
扣押犯罪嫌疑人寄入电报一封。发报人刘XX,发报地址黑龙江 省xx市x x区x x宾馆,原发报局x x市邮电局,电报号数
103685,内容:“我已找到工作,一切正常,勿念。”
邮电局代表姜x x 侦查人员康X X , '张X X 记■录人张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