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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险自身优秀文化得以真实呈现


  一、保险业是维护企业家精神和家庭财务持续的“护生”事业

  作为社会稳定器,保险具有对社会安全稳定发展不可替代的功能。按照熊彼特的说法,企业家精神是推动市场经济财富创造和积累的主要动力,而创新就是冒险,冒险就一定要承担风险,而风险也总有发生的小概率事件,一旦发生,这位企业家则可能有灭顶之灾,那么通过保险则可分散风险,从而使得企业家可以东山再起,从而保险能为企业家精神保驾护航;同样对于一个家庭而言,赚钱养家的人对于家庭的财务持续非常重要,但一旦生老病死残的风险发生,则有可能让家庭解体,使得家庭的财务破产。通过保险,将财务风险分散出去,一旦出现风险,仍能保持家庭的财务可持续,这一切对于家庭实体的可持续非常重要。从社会整体来看,通过保险的功能,托起了中产阶级的稳定,使得因病返贫为代表的各种风险发生而重新陷入困境的人群减少,有助于形成一个橄榄形的中产阶级社会,而这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也是其他任何一个行业(慈善业除外),包括其他金融行业所不具有的社会功能。因而,从保障型产品的特质来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保险不是用来改变生活的,而是用来防止生活被改变的。

  二、保险业是市场经济下中国社会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时风险的“社会管理者”

  我们正在经历一个无比复杂的转型时期,既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也有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的转型,还有工业化、城镇化和家庭小型化的转型,中国的增长模式和发展方式在不断地调整之中,中国社会迅速地变动起来,人们之间变得陌生、孤立和无助。我们失去了传统社会家族发展中的相互帮衬互助共济的纽带,我们失去了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和国家对个人风险的无限责任承担,一切都在重新组织,包括对各种风险的组织,以及管理,正如德国社会学家贝克尔所说,我们正生活在“风险社会”之中。而商业保险正是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风险的“社会管理者”角色,除了需要具备科学的管理和技术外,保险公司及其从业者对投保人必须拥有家族成员之间的亲情和国有单位对职工的责任,而这需要人文方面的情怀和道义担当,牵涉到人性的良善与否,因为别人是在把一生的风险(包括长寿风险和大病风险)相托,而保险则应倾力维护自己的承诺,这需要人员准入的筛选,需要优秀文化的熏习。

  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经营法则需要行业具有崇高的道德基准

  保险是科学的慈善事业,是集众人之财抒一家之困,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一个风险管理池,保险公司仅仅是一个受托管理者,最早的寿险教科书总是讲,保险是一个共同基金,是投保人的风险基金,其意它的所有权不属于保险公司,因而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迥然有别于其他行业,受托人的道德操守应当是很高的。本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针对投保人之间的互助而言的,现在变成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契约关系,或者说由保险公司来扮演这一纽带。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这一法则,我们会发现“人人为我”,这是利己的载体,对于每个人、任一公司和保险业而言是非常容易达到的,生而具有的,但是“我为人人”,则是利他的体现,没有自身的修行、较好的教化、乃至监管的高压、法律的制裁,恐怕是很难天然具备的。投保人做到“人人”(众多投保人)为“我”(保险公司)是基于对保险公司的承诺的兑现,即保险公司会践行“我为人人”的承诺,所以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利他品德是有所期许的。从动态和循环来看,若保险公司不能做到“我为人人”,则很难要求投保人会参与到仅对保险业及其管理人员有利的“人人为我”的保险行业中,因此,保险业是一个更高平台上的约定,是利己利他的平衡体,是推己及人己立达人的治生事业,所以,保险从业人员尤其是保险管理者应当具有崇高的道德基准。

  推进保险文化建设必须回答的几个问题

  欲了解文化得首先了解何为文、何为化?《论语·公冶长篇》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结合保险业,我的理解是,经过不断地借鉴学习其他国家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做法,从而了解到中国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实践和最佳路径,这才达到保险之“文”的境界。而何者为化呢?教化、演化、感化、变化 、化境、春风化雨、化腐朽为神奇等可称之为“化”,美化、物化、庸俗化、妖魔化、思想僵化等亦可为“化”,所以,在保险发展的十字路口,我们更需要优秀的保险文化来引导和改变行业。

  一、文化是名词还是动词

  文化的定义林林总总有几百种之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仔细区分,可以将其划分为,一是人们身上共性的精神特点、文化素质和行为方式等,成为不同行业的支撑要素;二是新的生活方式如电子阅读等,与人性有关的情感、生活感受和体验的文化,包括文化产业;三是内容和形式的文化,如河姆渡文化、茶文化和酒文化等等。

  我想,文化可以静态地看,也可动态地看。若静态看,文化则表现为名词,是一种不变的状态;若动态看,文化显然是个动词,表现的是一个过程,即《易经·贲卦》的象辞上所说:“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人文与天文相对,人文区别于自然,有人伦之意,区别于神理,有精神教化之义;区别于质朴、野蛮,有文明、文雅之义,区别于成功、武略,有文治教化之义。可见,所谓人文,标志着人类文明时代与野蛮时代的区别,标志着人之所以为人的人性。而文化之本质在于“化”,不正向地教化,演化,不足以使社会进步。倡导优秀的保险文化,实即向初级阶段的保险业告别,向有时存在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割裂状态告别,逐渐提升保险行业的内涵和层次,构建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有机衔接融为一体的现代保险业。

  二、文化是规范还是实证

  经济学有两个专业术语,“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前者关心人们的经济行为“应该是什么”,探讨和制定满足这些行为规范的行动步骤和政策建议,以一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判断来评价人们经济行为的是非善恶,提出人们经济行为的规范(即标准)。而后者则是指描述、解释、预测经济行为的经济理论,从原则上说,实证经济学是独立于任何特殊的伦理观念的,不涉及价值判断,旨在回答“是什么”、“能不能做到”之类的实证问题。

    就保险文化建设而言,我认为所谓规范就是指我们的愿景,希望保险行业承载那些价值、体现何等形象,即保险行业的理想是什么?而实证就是指我们当下保险行业体现的是什么真实的图景,它实际上是什么。研究规范和实证,是要说明有时候我们在畅谈保险文化,实际上可能都是在谈论中国保险文化应当是什么,是规范的范式而非当下的真实。只有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只有树立理想才能立志去实现,尽管理想可能永远无法企及,但是依然要努力逼近它。若是把理想和现实、把规范和实证、把此岸和彼岸混为一谈,恐怕就很难有愿望去完善和改良行业了。

  三、文化是自律还是他律

  文化和道德,很多人认为是可以拿来去要求别人的,比如某人道德水平如何、有没有文化,抡起棒子或拿着量尺到处比划,希望用他认为的统一标准去修正大家,其实不然,文化和道德,更多的是拿来要求自己的,“若是修道人,不见他人过”。对于保险文化建设,保险行业依然要坚持自律。

  当下中国社会正在转型中,社会信用存在诸多问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这种环境下,保险业到底应该如何自处,如果将行业的问题划入外因,则有种种借口、种种说辞,如投保人没有保险意识、政府对保险工作不重视、其他行业如食品奶粉甚至足球市场不怎么样,别的公司没有规范竞争,甚至是中国的保险监管不到位等等。但是,我依然坚持认为文化是自律的,依然要回到内因上来,依然要“诚信我为先”,依然要“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这样才能真正于事有补。

  四、文化是口头还是行动

  自十七届六中全会后,社会上掀起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热烈讨论,这对于30年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当下中国经济而言,无疑是更上层楼的举措。从关注经济到关心社会,从关心GDP、做大做强到关注文化、关注人心,从而更加逼近科学发展观,更加以人为本。保险是以人为本的行业,自然应当关心文化、推进保险文化建设。但是文化不仅仅是口头的,它更是要践行的,是需要知行合一的。

  对于真理,我们要努力去信解行证。真理有时很简单,但诚如《道德经》所言“上士闻道,起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所以对于保险文化建设,重要的是要相信它,相信它是对治当下保险业诸多问题的一剂良方。“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不信,无从谈起,连口头重视保险文化都谈不上。但是信了以后,口头重视以后,还不够,还需要解与行,了解保险文化的内涵,公司和从业人员包括监管者都要努力行持它,销售误导越来越如过街老鼠,理赔困难越来越无所遁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保险业就会逐渐了解和证悟到,随着保险文化的进一步推进,行业越来越得到投保人的欢迎、支持,行业一起营造了殊胜的共业,行业形象就会得到极大提升,行业地位自然更加巩固。

  最后,我想引用冯友兰先生对人的四种境界的划分来比照保险业。冯先生曾将人划分为自然境界、利己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其中自然境界是本有的,利己境界在市场经济中是无师自通的,唯有道德境界需要教化,而只有极少数圣贤方可达到天地境界。对照当下的保险业,在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在保监会倡导保险文化建设的当下,保险业正在艰难的转型之中,这不仅是增长模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型,也是在优秀保险文化的召唤下,保险业从初级阶段的利己境界向中高级阶段的道德境界转型的重要时期,我们希望当下的中国保险业早一天涅槃重生,重塑优秀的保险形象。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乃至于我本人,愿意同大家一起见证、参与、推动中国保险业的进步时刻,一起塑造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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