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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社区建设总体规划)

中共万州区五桥移民开发区工委
  万州区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讨论稿)
  社区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地,是展示“三个文明”建设成果的窗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加快五桥经济社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开发区实际出发,以解决社区阵地,健全社区组织,拓展社区服务,规范社区管理,发展社区经济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的辐射中心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以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文化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为宗旨,努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发动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3、扩大民主、拓展服务。全面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加强社区管理,增强社区的凝聚力。4、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环境秩序整治和社区经济发展为重点,以阵地建设为突破,以组织建设为保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建设。对开发区现有的58个社区实行分类指导,在万州城市规划区内的15个社区为一类社区。建制乡镇政府场镇所在地的24个社区为二类社区,其余19个社区为三类社区。
  (三)发展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的总体目标,力争到今年所有社区居委会阵地建设达标。其中今年解决50%的社区阵地达标;每个社区服务项目达到10个以上;每个社区建设一个经济园区或培育一条特色街。每年建成一批组织体系健全,服务设施配套、经济文化繁荣、环境舒适优美、管理规范有序、人际关系和谐、社会治安良好、在全区乃至全市有一定影响的新型文明社区。
  二、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健全社区组织
  社区组织主要由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委会组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社区党建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重庆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精神,全面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可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积极推行党员与居民户联系制度,社区党员义务服务制度,党员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党在社区工作的覆盖面,努力探索社区党建新机制,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要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城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规则》等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其成员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依法民主选举产生,行使社区的管理、服务、教育和监督职能。居委会可根据需要设置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并根据人口和地域分设若干居民小组。
  (二)美化社区环境
  要着力抓好社区环境卫生和集镇秩序管理,实现社区的净化、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围绕治理“脏、乱、差”,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快室内农贸市场建设步伐,逐步扭转“以路为市”的局面;加强对垃圾池、垃圾箱等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建清扫保洁队伍;实行居民、单位生活垃圾袋装化;大力开展户外环境和户外设施的整治;发动居民种草植树,绿化美化社区环境;积极开展评选环境卫生“优”、“差”社区活动,提升社区形象。
  (三)发展社区经济
  农村社区要围绕产业布局,深化重专大户发展战略,建设1-2个经济示范园区,树立当地经济发展的形象和典范,带动周边农村经济的发展。社区的经济示范园区必须围绕产业发展思路,招商引龙头,使社区成为农、副产品的加工、销售中心和重专大户聚集地。城市社区要着力打造一条500米以上,以餐饮、农副产品等第三产业为主要经营项目的特色街。
  (四)强化阵地建设
  要加大改造、改建、新建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的力度。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社区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改造,同步建设。力争所有的社区居委会都有8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15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用房,建成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一站式”社区服务站,并落实人员和经费,开展服务活动。
  (五)发展社区卫生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全体居民健康为中心,合理调配现有卫生资源,科学规划布局。严格社区卫生服务的准入关,抓好监督管理。狠抓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和质量,逐步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社区医疗服务站,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一个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让群众就近就医,减轻负担,实现社区居民 “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融为一体,形成“五位一体”的社区医疗卫生新格局。
  (六)繁荣社区文化
  社区文化要以提高居民素质,树立社区意识为重点,每个社区都要建立一支以上社区居民为主的社区文化宣传队伍,如腰鼓队、扇子舞队、舞狮队等。要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活动室、老年活动室、社区居民学校、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科普、娱乐活动,繁荣社区文化,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七)加强社区治安
  按照“一区(社区)一警”的要求,在各个社区建立警务室,配备1名以上公安干警、2名以上协警员。建立警民联系制度和社区居民评议考核民警工作制度,发放警民联系卡,接受社区居民的求助,实行警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实行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社区治保会的作用,以社区民兵组织为骨干,建立夜巡队,守楼护院队、义务消防队等治安防范网络,开展安全社区、 安全楼院创建活动;以扫除“黄、赌、毒”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深入抓好普法教育;加强对“两劳”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
  (八)拓展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基础工作,是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首先要抓好开发区、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建立方便、快捷、优惠、有求必应的社区服务平台;要创新社区服务模式,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分散式服务相结合,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培育社区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家政、职介、婚介、婚丧、优生优育、物业管理、科技、法律以及其他委托代办的服务,吸纳更多移民和下岗失业人员投身社区服务领域。
  (九)规范社区管理
  各社区居委会要依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社区自治制度和居民公约,深化居务公开,完善居民自治。要加大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落实社区干部待遇,加强社区干部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干部,实行公开招进、民主选举。要建立健全社区学习制度、考勤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促进社区规范管理。
  要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素质。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由开发区负责培训,社区其他成员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培训。
  三、加强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
  (一)关于社区阵地建设方面:
  1、土地政策
  三峡工程移民搬迁新建居民区建立的社区,由移民部门在统征的土地中无偿划拨2亩以上给社区居委会,用于解决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服务用房。
  城市规划区内的社区,由建设部门和街道协助社区,争取以无偿划拨方式或以土地成本价取得土地,免缴开发区本级收取的有关费用。
  小集镇规划区内的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地开发区免缴土地出让金,由乡镇、街道和建设国土资源局争取无偿划拨。
  其他社区,由乡镇、街道以无偿划拨方式解决。
  2、建设政策
  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社区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改造、同步建设。
  新建小区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一律由开发单位负责设计和承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于小区竣工前经建委、民政、公安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验收合格后交付社区居委会使用,所需经费从城市配套设施项目中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免缴配套费。凡开发单位不提供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或使用面积少于80平方米标准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建设部门不予备案,公安部门不予编制门牌号码,民政部门不予命名。
  已建成小区没有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由开发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开发区、街道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500户以下小区散建住宅区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要实行开发单位交纳居委会办公用房配套费的办法,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其标准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收取。配套费由建设国土部门收取,民政部门统一管理,用于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和改造。
  老城镇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由各乡镇、街道编制计划逐年进行改善,有关部门在审批场地等方面应给予大力支持。
  被撤乡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可使用原乡政府的办公楼,各乡镇、街道要留足此类社区的办公服务设施,一般不再新建。
  开发区要逐步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原则上没有阵地或阵地建设不达标的社区,都要达到规定标准,开发区经验收合格后,对每个社区按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通过项目捆绑和财政安排分步实施。凡是其它国家投资的各种项目,能在社区实施的项目优先安排在社区实施。
  (二)关于社区干部待遇方面
  在全面落实过去已经出台的政策标准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标准,一类社区以社区为单位每月补助不少于1000元(含办公费100元);二类、三类社区以社区为单位每月补助不少于700元(含办公费100元)。乡镇、街道下派到社区的干部待遇,一律保持在原单位不变。
  (三)关于社区服务方面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公安、卫生、工商、税务、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各级对社区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该减免到位的要减免到位。二是切实下放权力。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按照“财随事转,费随事走”的原则,下放事权、财权,增强基层统筹协调能力和服务社区的能力,调动社区单位的积极性。
  四、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
  (一)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社区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开发区调整充实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社区办公室于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社区建设工作。民政局要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开发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乡镇、街道为主体,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
  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的职责。乡镇、街道是社区建设的主体,要把社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根据区、开发区社区建设规划,制定所辖区域社区建设发展计划,培育主导产业,打造社区经济园区或特色街;建立和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指导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建设纳入计划,分步实施;建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及社区主要社会单位代表组成,定期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二)部门帮扶,强化考核。建立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联系社区制度和开发区部门帮扶社区制度,具体帮扶任务及考核措施由开发区另行制定考核办法。从今年起,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 “争先创优”考核。每年召开一次社区工作会。党工委办、管委办、纪工委、监察局要加大社区建设政策规定落实督查督办力度,促进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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