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列席人员守则
为进一步规范人大常委会会议秩序,提高人大常委会议事质量,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制定本守则。
一、列席人员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列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要按时列席会议,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列席会议的应当提前请假,会议期间不得无故退席。
三、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列席人员,要根据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如实汇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并根据审议情况及时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有关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四、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作室、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列席人员以及根据会议需要吸收列席的有关人大代表和其他人员,要根据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搞好调查研究,详细掌握有关情况,并在审议时积极发言,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
五、本守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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